正文
平邑,去帝丘北门不到四十里地的一个小邑,邑的城墙还没有一些大贵族宅邸的高大,芶氏正是从这个小邑走出去的家族。
对于习惯了大邑宏城的苟氏族人来说,平邑绝对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穷乡僻壤而已。
苟氏家族并非是那种非常庞大的拥有几百年,甚至千年的大家族,苟老太爷只是依稀记得,家里的祖坟是在平邑。可是要问他平邑有什么人,估计连他都答不上来。
“老丈,可知芶家祖坟在何处?”
苟老太爷一连问了好几个人,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甚至基本上的回答都是:“从未听说过。”
“平邑哪有芶氏?是外乡搬来的吗?”
“这个姓氏少得很,头一次听说,时间还有如此古怪的姓氏?”
……
好不容易有人依稀记得有这么个姓氏的族人,却冒出一句:“听说死绝了!”
气地苟老太爷差点背过气去,他还喘气着呢,芶家人人丁再不兴旺,也没有到死绝的地步。好不容易在城郊找了一个当地的闻人,才得到一点消息:“老朽倒是知道一些,不过那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了,老朽也是听老辈的人提起过。”
终于有知道的人了,苟老太爷大喜,连连作揖道:“还请老丈告知,在下感激不尽。”
“你们是?”
老丈是乡中有德高寿之人,警惕性还是有的。再看苟老太爷,骚包的穿着一身华丽的锦衣,虽不是贵族装扮,但富贵气息还是很足的,这才稍微放下了一些警惕询问一二。
苟老太爷心头大喜,自忖当年他老爹临终时告诉他,祖籍在平邑,但是家里没什么人了,另外千万不要回乡去祭祖。
这才有了苟老太爷已经一大把岁数了,却依然没有回乡祭过祖先,这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可如果有父命在先,就不算是天大的过错。
“在下苟氏族人,听说有一支在平邑附近安居,这才来探访。怎奈无人知道族人,想着族人可能遭遇大难,不祭拜一下先辈,惟恐难安。”苟老太爷说到此处,也是惆怅不已。他没想到回乡寻亲如此困难,竟然找了一圈,一点消息都没有。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知晓的,却难缠的紧,着实可恨。
可是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苟老太爷也不敢对其甩脸色看,还要求人帮忙呢。
问话的老头打量了一阵苟老太爷,随后目光落在了头戴双梁冠的苟变,心中了然,是个贵族。头上的梁冠似乎和城主的差不多,应该是个贵族老爷。没敢往中大夫方面去想。平邑的城守什么身份,恐怕真的很难说。小邑,如果是某个家族的封地,家族族长任命城守大夫就毫无必要。如果是国君的城邑,如此小城,一个乡大夫足以管辖。
随着从魏赵开始设立郡县管辖区域,卫国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一旦平邑划给那个郡县,成为县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能成为乡的治所,那么管辖平邑的官员的身份连下大夫都有点浪费。
“这位老爷是?”
“在下的孙子,上军司马苟变。”苟变的任命已经下来了,上军司马,辅佐大宗伯南丰统帅上军。他仅仅是定好了职务,知否需要到戚邑履新,还没有确切的定论。
一切都由大宗伯南丰的决定来看。只不过大宗伯南丰还很纠结,上军的军队什么样,他一点数都没有。如果只要加固和边境赵国的防御工事,苟变的作用就不大。
“那么他不是平邑的新任城守喽?”对方的眼神越过苟老太爷,一直看着苟变。
苟老太爷这个气啊!苟变如今是中大夫的身份,尊贵着呢,怎么可能来平邑这等小城当城守?这不是埋汰人吗?
可能苟老太爷压根就没有想到,对方的用意根本就不在苟变的职务高低,而是只要确认苟变不是平邑新任的城守,他就放心了。老头原本笑呵呵的笑脸,渐渐的敛去笑意,脸颊上的皮都耷拉了下来:“你是苟圪那老王八蛋的小崽子?”
“你……你这老匹夫怎敢骂人?”苟老爷子也不是个能吃亏的主,加上气性也大。他是没有多少权势,但自己家的孙子已经出头了。中大夫的身份,放在帝丘之外,那是一等一的高官。他有这份底气在手,他怕谁?
“骂人,我还要打人呢?”
说着老丈举起手中的鸠仗朝着苟老太爷迈开王八步,就要来一个泰山压顶。苟老太爷行商多年,年轻的时候也是个有膀子力气的好把式,举起手中的拐杖架住了对方的偷袭。怒气冲冲地大喊:“老贼,别倚老卖老。老夫过两年也能挣出来一把鸠仗,不算欺负你。”
“就凭你,我呸。芶家就没一个好东西。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老头气势汹汹的骂道,根本就不在乎苟老太爷身后的子孙奴仆一大群人。
这是平邑,是他的主场,他手握国君赏赐的鸠仗,他怕谁?
说起鸠仗,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持有者是年过七十以上的老人。由国君、大司徒府统一配发的权杖,是一种专门授予乡间七十岁以上老者的特殊拐杖,有一定的特权。比如说官员见了要行礼,不用对国君行礼,吃饭的时候可以选最好的食物等等。当然,也不能太当回事。也就是乡间老者稀少,才有了如此的惯例。从西周时期就已经成为定制,一直延续到如今。
对方虽然没有官职,还是个民的身份,可是鸠仗在手,他也不敢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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