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记忆中幽暗的囚笼,如同豕狗一样被打骂的经历,宛如昨日,又近在眼前。
从奴市离开只不过才不到两天的功夫,真要忘记,恐怕真的很难。因为恐惧如同烙印似的,印记在人的身体上,这辈子都恐怕抹不下去。
赵朵和赵果两个小萝莉,脸色惨白,手中的碗再也拿不住,重重的落在了食案上。这一刻,当利很得意,从奴市走出的人,就算是身居高位,对于奴市都有着一种近乎本能一样的恐惧。这辈子都别想忘记。
有人沉默。
有人克制着心头的怒火。
也有人看不下去了,这个人就是苟变。正义感暴涨的苟变如同一只护崽的母鸡,眼神盯着当利。他当然清楚地方是谁,是谁的狗腿子,狗仗人势是多了去了。此时此刻,苟变却发现自己是如此厌恶眼前这个人,因为他的出现破坏了原本的平静和温暖。对于贵族也好,被期于厚望的家族后起之秀来说,家庭的温馨从他们崭露头角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没有了。
变强。
变卓越。
变的与众不同。
似乎成了他们生命中唯一的标准。而这些仅仅不过是引起国君注意的前提条件而已,在此之前,他们还需要遇到贵人,受到贵人的赏识。就如同苟变,他的贵人是子蒙,子氏族长子思的弟弟,有了这个身份,苟变的仕途就算是受到了挫折,最终的结果也会是好的。
苟变怒发冲冠,冷不丁的拍了食案,好在这家伙控制了力量,要不然食案被劈开都有可能。
赵朵更是吓地一缩脑袋,金豆子忍不住的往下掉。赵果表现稍微好一点,可也是紧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她们不过是十来岁的少女,刚结束了可能是这辈子最大的磨难。心理再强大,也不过是个孩子。相比苟变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她们是这个时代最弱势的人。赵武攥着拳头想要站起来,却被公孙鞅握住了手腕,按住了。而边子白也对他眼神示意,不要让他冲动。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谁都可以不在乎当利,可唯独赵武不可以。因为他之前是奴隶,现在是奴仆,他的身份要是敢在帝丘张扬,南氏根本就不用看边子白的脸色,就能当街击杀他。
付出的代价,最多就是按照赵武的市价两倍的价格,给予边子白赔偿。
而赵武在奴市多少钱?
最多三万。
赵武恨的牙齿咬地咯咯直响,没有敢暴起动手。他应该明白了自己憋屈的身份。
苟变忍不住了,就差跳起来怒骂:“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托妻献女的当利。你的大名在帝丘可是如雷贯耳,可惜了一对母女花就此命丧黄泉。”
不入流的小人物,想要得到达官贵人的青睐,恐怕真的没有多少办法。当利除了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之外,还有一个出落的亭亭玉立的女儿。而他为了能和南氏的大少爷搭上线,先是献上了自己的妻子,最后连自己的女儿都没有幸免。
这是当利的伤疤,是他人生最羞辱的事,可他却笑了,异常灿烂。一个能够将怨恨轻描淡写的隐藏起来的小人,如同毒蛇一般的存在。这让边子白对当利这个人有了很大的兴趣,可他的兴趣有点特别,他想弄死他。任何一个正常人,突然发现脚下多了一个毒物,而他手上恰好有一根棍子的话,多半的选择是弄死那只不知天高地厚,想要暗算他的毒物。当利就被边子白归类到了这一类人之中。
“唉,她们被卓少爷看上,可是他们的福分,可惜了有些人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好日子,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当利说这话的时候,仿佛说的不是妻子和女儿,这种冷冰冰的口吻让人不寒而栗。这家伙的身体内,肯定住着一个恶魔。
苟变眼神凝聚起来,正义感暴涨的他有种想要掐死当利的念头:“算了,今天耶耶心情好,不和你一般见识。没事的话,给我滚。”
“苟少爷,你说这话就不对了。这里可不是苟家庄,你说了可不算。”当利说话间,看向了边子白。他今日来的目的不在苟变,而在边子白的身上。
后者才是他口中的卓少爷看重和欣赏的人,至于苟变?这家伙的后台很硬,就连卓少爷都恐怕无法将其彻底降服。想到这些,当利就浑身难受。为了获得权势,春秋战国时期的人做出的疯狂事可真不少。
易牙为了讨好齐桓公,将儿子杀了做成菜给齐桓公吃。
吴起为了能够领兵打仗,将敌对国家身份的妻子杀了。
当然,这也不是说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有人将亲情看的很轻,也有人会把亲情看的很重。很不幸的是,当利是第一种人。一种被权力给俘虏的可怜虫,却时常炫耀他因为残忍而获得的权势。
“公孙少爷,您说对吗?”
公孙鞅是公族,南氏也是公子,当利给南氏做事,自然见公孙鞅的那一刻脑袋都矮了半截。公孙鞅可不会惯着当利的毛病,他虽说在公孙族内的地位不高,可毕竟是灵公子孙,并不比南氏家的少爷地位差多少。
加上他也看不惯当利咄咄逼人的语气:“你的权势不过是南氏给的一条碎布条,如果你想让自己觉得自己重要起来,就先不妨去找南卓问一问,你对南氏多重要?”
“好了,都少说两句。”边子白作为主人终于开口了,而他开口的第一句就是劝解:“当利,说出你来的目的。要是继续胡搅蛮缠,就请出去。”
当利咳嗽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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