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河西继续纠缠下去,秦军有可能被耗尽最后的一点国力,濒临覆灭的危险。
一个国家,没有三月之军粮,还整日发动几十万大军的战争。
没错,小仗秦国是一直在赢,连强大的魏国也是输多赢少,可大战的却每次都输。持续高强度消耗的秦军,注定要被历史的尘埃覆灭。
直到有一个人出现在秦国的朝堂上,而这个叫公孙鞅,入秦之后叫卫鞅的年轻人还幻想着在卫国干出一番事业来呢。
秦人耿直,但也要看情况,赵武期期艾艾地表示,他正在很认真的在巡视院子。
边子白一阵鄙视,说道:“酒缸里的残酒不喝也是倒掉的,不然新酒倒入会酸。你要是想喝就喝,不用遮遮掩掩。”
没想到赵武还一身的怨气,掀开酒缸的盖子抱怨:“都倒掉了,好东西就糟蹋了。”按理说,做家奴对主家的财物珍惜,边子白应该高兴,可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再说了,他那次喝的酒不是酸的?好酒佳酿也不是他这样的人能够享用的好不好?
酒是稀缺的商品,别看每个城邑都有酒市,可无论哪家酒坊的产出都不多。加上酿酒要浪费很多粮食,这对粮食产量一直维持在很低水平的农业是很大的负担。诸侯国的君主们也不得不下令严格酿酒的数量。
卫国也是如此。
原本酒肆是路姬最大,也是最后的依仗,可如今恐怕再也没有了。想到这些,边子白就对苟变这家伙牙痒痒。他就算是将来做饭店生意,卖不卖酒,对生意的火爆程度影响也很大啊!
“主……人,难道有难言之处?”赵武对成为家奴的身份还是不太习惯,至少一口‘主人’叫起来还不太利索。
边子白叹气道:“以前家里是能卖酒的,一个月就三瓮酒的份额。让你吃一些也不打紧。可惜被一个人给破坏了。”
“是谁!某锤死他!”
赵武似乎完全忘记了他悲惨的俘虏营生涯,就吃了两顿饱饭,似乎又开始自信满满起来。
对此边子白也不在乎,他更在意的是苟变和赵武比起来,拳脚上那个强一些?他是故意的,赵武恐怕也有表现的打算,所以表现的**很强烈:“苟家的大少爷,苟变。就是经常来家里闹事的那个傻大个。仗着家里和国相子思有关系,在城内为所欲为。不过在帝丘城没人敢招惹他,他手上的拳脚不弱。”
“那是他没有遇到某的铁拳。”话说到这个份上,赵武还不明白就是傻子。
任何一个人都有价值,但是他需要将自己的价值展现出来,才能获得他人的认可。赵武或许身手不错,但在没有直观比较的前提下,边子白是不相信传言和错觉的,太容易出错了。
净街虎,苟变!
帝丘三害之首。
而作为当事人,苟变还未知味觉地死皮赖脸地跟在路姬身后,流连在帝丘城内的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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