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宋青一行人,对三月来说轻而易举,搜刮他们身上的财物,三月得到一百多的灵源,这是一笔横财。
三月见这女娇娥有些可怜,将对自己没多大用处的金币给她,便在女娇娥崇拜的目光下离去了。
小镇距离越王城不是很远,是许多商人的必经之道,所以小镇很繁华。三月本打算乔装成商人前往越王城,但想了想,又觉得没有那个必要,自己是一名化龙强者,想避开城门口的盘查还不是轻而易举?
为了避人耳目,三月没有驾驭长虹飞向越王城,而是乘坐商人的船队前往太南岭。开始时,商人并不想捎三月一程,兴许觉得三月头戴斗笠,白衣佩剑,应该是一名剑客,商人知道这条水路多盗贼。
这条路每次都不是很顺利,如果这名剑客是一个正义秉然,路见不平会拔剑相助的高手,那么这一路会减少很大的损失。
事实证明,这队商人错估了当初的想法,才出小镇没多久便遇上拦路的强盗,商人雇佣的佣兵明面上很厉害,可实际上是软柿子,在这些强盗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
后来人脉比较广的佣兵团团长和强盗协商之后,缴纳了过路费,才避免了血光之灾。
经此一事后,老商人不再对白衣剑客客气,找到蹲在角落里喝酒的白衣剑客,直言让他打杂,否则就将他赶下船。
白衣剑客倒也识趣,然后去了后厨打杂,当晚人们尝到了很美味的食物,之后船上的人都说白衣剑客之前应该是厨子出身,乔装成剑客是想引人注目罢了。
当初三月选择这队商船是有目的的,因为这队商船运送的货物是华贵的布料,其中有半数货物运往城主府,三月打算和这群人混熟之后,潜入城主府寻找倪云裳。
这一切都很顺利,三月做的饭菜很美味,在人群中渐渐熟络起来,几次酒桌上和老酒鬼们谈天论地到半夜,获得许多人的好感。
老商人的儿子叫做马飞达,寓意飞黄腾达,年纪不大,喜欢听各种奇奇怪怪的故事,看的书是《奇异杂谈》之类的书籍,总之喜欢离奇的东西,崇拜可以飞天遁地的仙人,可惜的是马飞达没有修仙的资质,曾经被父亲送去一些小宗门拜师,却因为没有修仙灵根而被遣送回来。
也许是看见三月一身剑客装扮,马飞达总是喜欢跟三月套近乎,后来三月觉得马飞达有些烦人,于是换了一身杂役衣服,可还是赶不走这粘人的小家伙。也许是见这个鼻涕虫有些可怜,三月便给他讲了好多神神怪怪的故事,无形中给他灌注一些修炼法门,奈何这小家伙悟性和天赋不足,权当故事给听了。
数日后,距离太南岭越来越近,三月坐在船头,享受风浪扑面而来的感觉,有时候三月心中会冒出奇怪的想法,如果倪云裳在身边,就算做一名普通人也好,静静享受岁月中的安稳生活。与子携手,白头偕老是美丽的儿女情长故事,现实中不缺少美丽的故事,缺少的是一份真挚和平淡的心。
马飞达抱着一本书跑到三月后面,激动道:“剑侠,我今天看到了一本好书,书中的故事好精彩,大侠斩妖除魔,保家卫国,快意恩仇,可是有好几个字我不认识,你能教我吗?”
剑侠是马飞达对三月的称呼,自从看到三月的第一眼,便被一身白衣佩剑头戴斗笠的三月迷住,便把三月说成剑侠,尽管三月每次都叫他改口,可他叫习惯了,一直改不了口。
三月看了那本书上的内容,皱起眉头,说道:“这种故事都是胡乱编造的,编书的编故事,专门骗你这种愣头小孩。”
“可是真的很好看,故事里有令人向往的儿女情长,恩怨分明,这明明就是我想象中的世界。”马飞达认真道。
三月摸了摸这小鼻涕虫的脑瓜子,看着愣头愣脑的,总是幻想着终有一天他会成为书中的主角,他向往心中的江湖世界,还有那美丽的爱情故事。
可能是编书先生太厉害了,也有可能连编书先生也走不出书中的武侠梦,但故事就是那么的精彩,让那些饱受江湖大侠梦的孩子充满向往。
还没等三月给马飞达讲解那几个字的读法和字义,马飞达害怕的指着大河前面,“又来强盗了。”
商人和佣兵纷纷走上船板,神情严肃。老商人见此又是唉声叹气,嘘嘘喏诺道:“这年头做生意真苦,还让不让人活了,跑一趟太南岭本来就赚不来几个臭钱,又得交给这群疯狗过路费,叫我们这些生意人如何养家糊口啊!”
几个佣兵才才不管商人的苦衷,只要跑一趟有钱入口袋就好,至于有几批强盗不是他们该关心的事情,虽然名义上他们是受雇佣的佣兵,但大家心中都和很清楚,这里的强盗一般只收过路钱,不会做出让船队倾家荡产的事情,不然还有几个商人敢跑这条水路,强盗们又不傻自然不会断了这条财路。
老商人抱怨几句,便要去取一袋金币,权当给一群疯狗的酒钱了。
佣兵团团长和这群强盗明显认识,团长上去和他们说了半天,最后回来对老商人说:“我费了好大劲才说服这群强盗,他们说看在我的面子上这次过路费不涨价了,还是一袋金币。”
老商人心里苦,舍不得这一袋子钱,幽怨的看了这群佣兵一眼,雇佣佣兵其实只是一个名义,每次遇见强盗,佣兵团团长都会借着自己人脉广,声称只要一袋金币就能避免血光之灾,其实谁都懂,佣兵和强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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