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铁塔镇五日一次的赶集,整条街上商铺林立,各种商品一应具有。
虽说天气有些阴沉,却丝毫不影响百姓的热情。街道两旁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铃铛清脆声,混着小孩子奔跑追逐的欢呼声,热热闹闹的传进两人的耳朵里。
这是夜兰第一次见到杨家村之外的繁华,昨日她还以为要求杨秀娘许久,没想到她略一思索,便答应了她独自来镇上卖药的要求。
白墨初见夜兰东张西望有些好奇的模样,笑出了一口白牙:“夜兰,想不想要吃点心?”
夜兰看了看天色,有些纠结,“不太好吧,这会儿应当是赶集的人最多的时候,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摆摊卖膏药吧。”
“不要紧的,你的药那么好,还担心卖不出去吗?”白墨初拉着她的手就走,难为他背了这么多东西还身姿矫健,从容不迫,在人群中利索的带着夜兰钻来钻去。
白墨初对这里似乎极为熟悉,不过转了几个弯,他就停住了。
夜兰一抬头,“漱芳斋”三个大字映入她的眼帘。
“这是卖点心的?”看起来很高雅的样子。
“我吃遍了整个铁塔镇的点心铺子,就这家的点心合你的口味。走,带你进去吃个够。”
一个时辰之后,夜兰抱着点心蹲在一个巷子口,吃得心满意足。
“不错,味道很好吃,你怎么知道我的口味的?”夜兰嘴里塞着点心,含糊不清地问道。
“啊?”白墨初有一瞬间的怔愣,片刻之后,笑得满面春风:“上回在拍卖场。你不记得了吗?你吃了好多点心,我也尝了。”
“这样啊。”夜兰若有所思。
一阵猛烈地叫好声忽然从夜兰的身后传来。
夜兰拍拍屁股起身,往后头看了一眼,发现小巷的尽头是另一条街道,那里不知有人在表演什么,一群乌泱泱的人群围成一个圈挡得结结实实。
白墨初看着她笑道:“想去看看吗?”
夜兰前世没有见过这种场景,身为“别人家的孩子”,她的大多数精力全都放在了钻研医术上。
心中是有那么一丝好奇,不过还是正事要紧,她刚要拒绝,眼前的少年就轻笑一声,从石头上跳下来,风一样掠过她身边,夜兰只觉得自己的手被他一把抓住,自己的身体在不自觉的跟着他走。
密不透风的人群是挤不进去了,白墨初带着夜兰站在稍远一些的高处,从上往下看,一眼就将圈内的情景收入眼底。
人群中央有一个身着蓝色玉领圆颈袍的青年,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他腰间绑着一根青色鸟纹锦带,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面庞白净,剑眉星目,身形挺拔。
他手中拿着一把刀,一脸高深莫测:“诸位,接下来请睁大你们的眼睛,千万不要眨眼,在下请诸位共同见证,我公孙家金疮药的厉害。”
众人皆被他吊起了胃口,不管男女老少皆睁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往里看,生怕错过了什么。
只见公孙义撸起左边袖子,露出赤果的胳膊,他捏紧了拳头,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再睁开眼时,他目露狠意,右手举起大刀就往自己左手手臂用力划了一刀,霎时间,血流如柱。
围观众人皆倒吸了一口凉气:“嘶——”
公孙义疼得五官都快扭曲了,但他仍然不慌不忙:“诸位别急,虽然我这伤口很深,流了很多血,但是,只要洒上我公孙家祖传的金疮药,不消片刻,伤口立刻和好如初,甚至连一丝疤痕也不会留下。”
他一把拿起放在手边的小瓷瓶,用牙齿咬开瓶塞,将里面的土黄色粉末倒在他左臂的伤口之上:“诸位,我这金创药即便洒在深可见骨的伤口之上也不疼不痒,洒下去就见效。”
一瓶金疮药洒完,公孙义又拿起一块干净的布,对着众人神神秘秘地说道:“诸位,最关键的时候到了,别眨眼,千万别眨眼。就请各位看好了!”
众人屏住了呼吸,只想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公孙义用干净的布管管地擦过他的左手手臂,被擦过的手臂完好如初。
果真如公孙义所说的,那么大的刀砍下去,用了金疮药之后,居然一点痕迹都没有,别说疤痕了,连一点红印子也没有,他们压根也找不到方才受伤的地方在哪。
人群立刻便沸腾了。
公孙义无不自豪地说道:“怎么样?这可是我公孙家祖传的药方,只供给达官贵族使用的金疮药。若非家道中落,我公孙义也不至于当街叫卖。”
他伸出两个指头,大声嚷嚷道:“二两银子一瓶,想要的后头排队,别挤,一个一个来,都有!”
夜兰兴致缺缺,她看一眼就知道这是个骗局了。
众人皆苦,人活一世也不容易,想到此人也许遇到什么困难迫于无奈才在此处行骗,夜兰没有拆穿他,转身想走时,听到金疮药的价钱,又犹豫了。
二两银子,那是辛辛苦苦种地的庄稼人一年的收成了。他只卖一瓶药的价钱,便赚到了。
夜兰虽距离的远,却能闻到他手中的金疮药不过是最下等的药,别说生肌了,恐怕止血都难,几个铜板的药材却卖二两,这实在是昧着良心在赚黑心钱了。
夜兰在心中安慰自己:这么贵的药不会有人买的。
“我要,我要,给我来一瓶!”
“太好了!给老子拿五瓶!老子是个厨子,切菜总切着手,正需要这个!”
“哎呀,你们别挤啊,公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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