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倒吸气的声音中,约翰.肯尼迪淡淡的说道:“很好,不用给我搞特殊,和西蒙斯先生一样的就好,谢谢你,伊芙琳小姐。”
说罢他端起已经摆到手头的咖啡,看也没看伊芙琳小姐一眼,事实上他在说话的时候眼睛都一直在屏幕上面,压根就没看到是谁过来,有人过来献殷勤,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现在的注意力看似在电脑屏幕上的直播,事实上,他的大脑在飞速的转动。
从主编西蒙斯先生的办公室出来,他就开始思索如何圆谎,如何解决今后会遇到的问题,显然把自己包装成迪克逊爵士家族的朋友是一把双刃剑,他在主编先生办公室里面就深知这一点。
那怎么解决这个谎言带来的问题呢?那就是圆谎,但圆谎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掩盖,约翰.肯尼迪当然知道,所以他决定从源头解决这个问题。
怎么解决?那自然是让自己能够和詹姆斯联系上,并且成为真正的好友。
这是关键。
说实话,他已经不记得詹姆斯.迪克逊的模样了,当初那个随手就把自己从面试者中间拎出来的家伙,根本就是一个路人一样的存在,可笑的是当时自己浑浑噩噩的,压根就不知道给自己带来幸运的家伙,只是随手一指,就决定了自己在所有面试者中的命运。
也许决定了他这一生的命运也说不定。
那张脸始终和这个主播的面孔无法重合在一起,人的记忆终究不是万能的,约翰遗憾的想着,拿起了三明治吃了起来。
几乎所有偷偷看着这边的人震惊了,伊芙琳小姐给约翰送茶点这件事情本来就让人惊讶无比,而这个家伙居然安之若素的享受着,甚至没有看到伊芙琳小姐脸上亲切的微笑,就这么让伊芙琳小姐走了,这说明了什么?
他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
有些心思重的人很快就想到了里面的关键。
按理说,一个年轻人来报社实习,几个月后滚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也有人能够留下来,除去那些特别优秀的,那就是一些关系户,或者背景格外强大的人了。
比如说今天早上话题中的“詹姆斯.迪克逊”,迪克逊爵士家的第三代,压根就不会把这种工作看在眼里,人家以后是要掌管大企业的,怎么可能来报社里,做一些粗重的活,比如说每天去机场或者是不是特别热点的现场蹲守呢?
这显然不合理,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名叫约翰.肯尼迪的家伙,背景一定不简单,而且用的是化名,因为在英国,肯尼迪不是名门望族,也没有什么特别出色的人物,倒是在大洋彼岸有。
可那也是别的国家,这个约翰.肯尼迪可是一点美国人的口音都没有。
今天主编先生虽然态度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依然对着约翰.肯尼迪骂了足足有十五分钟,他没有表现出别的什么不同的地方来,不代表别人看不出来啊,看看约翰这个家伙,被骂了之后从主编先生办公室出来,一点事情都没有的样子,居然还在看今天上班之前看的内容,这说明了什么?
伊芙琳小姐给主编送了上午茶过去,结果又给约翰送了同样的一份,这又说明了什么?
(吃瓜吃瓜吃瓜,话说,这样都能洗,佩服佩服佩服,另外一个热点人物,差点被我看成了张瀚,还想着以后去演战狼3是不是黄了,今天刷微博的时候才发现是另一个人……原谅我对明星和网红脸盲,对小鲜肉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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