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中阶骑士侍从的洛克,在公主的车队内临时担任着骑兵中队,副队长的职位,负责护送公主前往遥远的奥术之环。
整支庞大的车队差不多有五百人,里面有三个中队的骑兵,一个中队大概是100~120人,加上一些仆从
和一百多个让洛克讨厌的贵族子弟。
车队在旁边的村庄休整,洛克才有空带几个“自己人”来小溪洗一下。
骑兵精贵,队里还有不少刺头对他这个空降上司不怎么信服。
“头儿借你那珍贵的打火机一用,这个要烧一下才香啊!”说话的是凯恩,骑兵队成员,算是洛克刚收没多久的小弟。
“在衣服里,自己拿,可别掉水里了!”洛克一边把水擦身上,一边回应。
凯恩从洛克衣服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后看到一些土烟丝,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味,但他可不敢动洛克的土烟丝,那可是洛克现在很重要的东西。
凯恩从油纸包里拿出一只样式古老的打火机,拔了几下后才打着火,他点燃一些干树叶,把刚才捉到的几只知了用细树枝串起来,叉到火里烤了烤,然后往嘴里塞。
咔嚓——咔嚓——
凯恩吃得那个香!
洛克见他馋嘴成那个样子也没去管他,摇了摇头,走上岸,甩了甩手上的水拿过衣服。
“这烟丝是用一点,就少一点!只有在那些大一点的城镇才能买到,这荒郊野外的,就靠这东西解闷了。”洛克说完就包了一小节烟丝在小火堆点着,一口气猛的吸完,眯着眼,久久的,才一脸不舍地喷出来。
洛克也没有抢凯恩的知了来吃,以他现在的地位,在车队里还是有足够的肉类供应的。
作为中队长的洛克,自然不是和手下同吃同住那种情况了。
并不是大家是兄弟,吃住的就必须一样,军营内的地位划分很严格,特别是伙食供应方面。
13岁时的洛克就是因为家乡闹旱灾,活不下去了才跑去参军的。
洛克刚参军时是仆从兵,只是炮灰,每天有点稀粥喝,天天饿着肚子,吊着命。
三等兵,喝浓粥,偶尔有饭。
二等兵,能够吃饭,偶尔能见到肉渣子。
一等兵,能获得斗气修炼资格,经常吃到肉,没有大量肉类供应是练不了斗气的。
能吃上肉,只是修炼斗气的最基础条件,民间传说,穷文富武,修法破家,饭都吃不饱,那练个毛。
凯恩只是个低阶骑士侍从,车队远行,分配到他手里的伙食一下子少了很多,修炼斗气的人饭量也大,这使得凯恩老是感觉腹中很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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