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学子只觉双耳嗡嗡作响,如雷声贯入天灵,仿佛亲眼看到那极为可怕之事,茫然若失。女子更是掩住其容,芊芊素手无力地垂下,干呕之声时有传出。
北戎贼寇作出这般令人发指的行径,甚至将人之头颅当作玩乐的工具,视大燕子民为豚犬,肆意杀戮,千里不留行。
这三十四名书院新生,也许日后他们会登堂入室,或是辖领一方,征战沙场。但是在这一日,他们仍然是未及弱冠的少年少女,之前习惯与同好共谈奇闻逸事,游玩了某处景点,便诗兴大发,写下一篇篇华丽词藻,抒发心中意气。
但是他们现在知道了,面前的这个连中四元的白面书生和他们不一样,十三岁他们在做什么?在私塾中摇头摆脑,诵读着四书五经,背着朱贤讲义。
而这个人不一样,他在雁门关,吃着塞北的风雪,穿着厚重的铠甲,站在城门上,戍守着边关。而在之前他在做什么?他在山中独自为生,要么捕到猎物,要么饿死,要么冻死。
他们没有经历过,但是面前的这个人走了过来,在贼人屠城之时浴血奋战,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北戎的铁蹄。
江云神色不变,双眸中没有如同学子那样的惊慌,剩下的只是沉默,死寂的沉默。
他习惯了。
“伍长发了疯地大吼大叫,抄着环首刀就拼命地杀过去,我们没有一个人逃了的,将那群畜生杀了,扒了那身狗皮,砍了他们的头插在了地上。”
江云缓缓说道,面色深沉,手放在矮桌上,“贼寇死了,那十多个被挂在腰间的乡亲可以安息了...但是什么也没有了,伍长的妻,怀胎九月尚未出世的孩儿再也不会醒过来,他的孩子永远也不能在世上睁开眼睛,永远也不...”
他看着余欧三人,“他没有懂得道理的机会,因为他遇上了北戎,北戎把他当作猎物。仁义,尤其是对北戎的仁义.在漠北,这只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在雁门关,能让百姓感到安全的,是家家户户放着的兵器,是披甲巡逻的军士,还有血液和汗水。你得杀,将他们亲手斩于马下,用长枪穿透他们的胸膛,血液喷涌出来的那一刻..”
“你才能证明自己活着,他们死了,身后的老弱妇孺才可以安稳地过着日子,黄发垂髫,怡然自得。”
看着这些学子茫然的双目,他想起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小子。
他没有名,更不必说字。他的父亲是军奴,所以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被称作“民”的机会,大燕子民并不包括他。
所以他只有一个小称呼,因为是在马鹏出生的,他的父亲把他叫做马子,久而久之,人们也这么叫他。
马子是一个很勤奋的家伙,而且很实诚,行伍中的人都很喜欢他,江云也不例外,他在雁门关的四年,前两年就是一直和马子住在同一个房舍,在马子的父亲病死后,两个人就相互照顾扶持着。
雁门关有一个活动叫做打柴,每到粮晌未发或是拖延在不知何处时,老兵们就会找些日子出关打柴,以来帮补一些。
江云很早就开始打柴了,虽然那时候他才十岁,但是论武艺,在秦余的教导下,已经可以算是这雁门关前列的了,老兵们也乐得带上他。
他还记得那一日,马子忽然也跑了过来,说自己也想跟着去瞧一瞧。
最后一行二十人,加上马子就出了关,老兵便在想着这一次能够弄到多少,马子则是满脸好奇,四处张望。
树叶基本上都掉落了,树枝光秃,黄沙飞舞,前方根本望不到边际,他们每个人都蒙着黑布,一路偱着踪迹走去。
忽然,一个老兵挥了挥手,下了马,扒开沙土,没有刨出什么东西,点了点头,所有人松了一口气,于是原地休息,打开水囊,小心地抿了一口,湿润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就塞上了木塞。
马子则是走到了一边,取了一些干草,正准备喂马,看见江云惊诧的眼神,他笑了笑,然后一道冷芒从空中极速坠落,穿透了他的皮甲,铁箭头穿出胸膛,血花绽放,娇艳欲滴,溅射到江云脸上。
夕阳是他最后的力量,斑驳余晖撒落黄土,分不清什么是血,什么是沙,混杂着,便像生来如此。十七颗乌鬓头整齐码在一起,战马低下头,发出闷哼,马鞍染红一片,刀身血液滑落,翻飞的漠风勾去热血,只余下一个颤抖着的少年。
血液从口中溢出,皮甲已经湿透,手里还有几根浅黄的干草,无力地散落。话语断断续续,笑容依旧,他看着天空,挣扎着举起手指,颤动着,我要去那里了。
他看着江云,看着这些眼圈红红的老兵,露出最后一丝笑容,我再多看几眼,以后看不到了。
手垂落,神采化为风中飘絮,任凭声嘶力竭地叫喊,他也安然地睡着,兴许在想着以后讨一个婆姨,如他父亲那样,给孩子一个称呼,再和这些人一起,站在雁门的城头。
从那以后,江云很喜欢打柴,每一次都会将那些头颅整齐地码在一起,浇上一壶酒,清冽酒液洒在黄沙之上,把刀插在原地,闭上双目,仿佛就能听到。
然后那些柴火开始畏惧,开始躲闪,开始流传一个称号,部落与部落之间相传,甚至搬出了阿骨打大神,烧着珍贵的香料,奉上羊奶马皮牛羔,恭恭敬敬地跪伏,双手贴于地,祈祷着。
如果没有祈祷,他们不愿意出去,宁肯牛羊将这一片草地的根都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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