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调查夜袭天牢的黑衣人没有进展,几日后,京都开始恢复正常的秩序,百姓们该做活的做活,该买卖的买卖,城内又变得和以往一样繁华。
夏明轩战战兢兢地过了几日,有银子没地方花,他不敢到酒楼大吃大喝,只得到城北开设的小饭铺买几样酒菜,偷偷地躲在小院里吃喝。
周围的人家贫穷,谁家传来肉香味都要议论好久,夏明轩对此一窍不通,他前两天炖了一只老母鸡,第二日出门,立刻有人打招呼。
“大兄弟,你家昨日炖鸡了吧?那香味,咱们隔着老远都闻到了,晚上饿的肚子咕咕的叫啊。”
周围人善意地上来寒暄,让夏明轩非常不适应,他一个侯府世子,何时和低贱的贫民打过交道?
为避免交往中出现漏洞引发人的怀疑,他只是点点头,然后避开,周围人以为他是腿脚不便,人也孤僻,倒是很同情他的境遇。
从那以后,夏明轩开始提高警惕,那日他怕引起注意,特地在晚上炖鸡,谁想到欲盖弥彰,成了焦点人物,一个胡同的左邻右舍,都知道他家炖鸡。
为保持低调,夏明轩尽量控制饮食,很少开火,他锦衣玉食惯了,粗糙的食物难以入口,就算是化妆为乞丐那几天,吃的也是白面馒头。
邻居家一个老头过寿,邀请街坊邻居吃席,夏明轩本不想去,后来想想,他也不能太不合群,万一有官差再来盘查,周围人说几句不好的话,他就容易被人盯上。
打听清楚,邻里上门只要随个几文钱,并且带自己的出产便好,夏明轩想了想,带了一小条五花肉送上门。
“明小子,你来就来,还带啥东西啊!”
隔壁的老汉穿着一身喜气的红色粗布衣衫,站在门口待客,话说的很客气,看到夏明轩手里的一条子肉,笑眯了眼睛。
五花肉,肥瘦相间,油水不少,一看这就是猪身上最好的部位,若是做成红烧肉,炖的软烂,牙口不好的也可以吃。
一般人家送上两斤白面条就是厚礼,有些人家带着十来个鸡蛋,夏明轩送的算是重礼。
“你的腿去衙门的医馆看了吗?那可好了,一文钱就能看病。”
老汉家的屋子狭窄,院落却不算很小,周围堆着凌乱的柴禾,勉强收拾出一块空地,摆放桌椅板凳,上面放着茶水点心,招待客人。
“是啊,来,吃个寿桃,白面做的呢!”
所谓寿桃,就是个白面的馒头,形状有些像桃子而已。
夏明轩做乞丐那几日天天吃冷馒头,差点被噎得翻白眼,看到馒头没有任何胃口。
邻里间很热情,他迫于无奈,拿到手里咬了一口,内里是豆沙馅,还不算太难吃。
众人说的医馆,夏明轩前日才去过,坐诊的郎中很负责,有一人擅长骨科,当即给他正骨。
拖延几日,骨头周围红肿,郎中建议休养个月把,以免以后留下后遗症。
“林小子,你搬来这么久,你的家人呢?”
老汉坐在小板凳上,一边喝着满是茶叶沫子的茶水,一边眯着眼睛询问。
他混迹市井多年,早年也在赌坊做过伙计,自认有几分看人的眼光。
夏明轩给自己化名为林明,就是为方便称呼。
“家中只有爹爹,在乡下老家,唉。”
为避免出现问题,亲人越少越好,但是还不能一个没有,夏明轩编排得恰到好处。
老汉点点头,这人住在城北,却有银子买老母鸡炖,今日上门提着肉,可见是有几分家底的,此人穿着简单,却斯文有礼,还有一丝贵气。
姜还是老的辣,夏明轩作为永平侯府世子,从小受礼教熏陶,就算强迫自己改掉,还是和普通人不同。
“你原来还读过书?”
闲聊几句,老汉对夏明轩越来越满意,周围邻居见此,暧昧地笑两声。
老汉还有个小女儿未嫁,正在托人说媒,但是他眼光高,又不想让自己受苦,所以总想给女儿找好人家。
周围都是城北的住户,当然没有有钱人,有钱人也不住在这,能一个人住三间房,夏明轩的条件绝对是首屈一指。
上没有婆婆,公公务农,女儿嫁过去就在隔壁,还能帮衬娘家,时不时送条五花肉回来,老汉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地,怎么看夏明轩都顺眼。
“林明,你爹在乡下,那你的亲事谁做主?”
老汉假意闲聊,更是热络一些,而他的小闺女在送茶水的时候羞涩地看夏明轩一眼,又满脸通红的跑开。
夏明轩这张面皮长相不怎么样,看着快三十岁了,不过穷苦人家不善于保养,肯定比实际年龄大一些。
“不满老伯,我在山上下来摔断腿,原来的定亲的人家怕我成了瘸子,拖累他们家的闺女,所以退亲了。”
夏明轩编造谎言炉火纯青,最近说的多了,非常熟练,连带着表情也十分到位。
众人很同情他的遭遇,得知不过是扭伤后,大大地松口气,又配合地赞叹衙门医馆郎中的医术。
“你行动不方便,不如以后就到家里吃饭,咱们正好是邻居,也该相互照应。”
老汉大手一挥,说得义正言辞,周围的人心中嗤笑,老周头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想必是有所图谋,或者看上这个小子。
夏明轩看到门口露出女子的脸蛋,小家碧玉,没有精致的妆容,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眸中一闪而过的雾气,像极了他心心念念的表妹莫颜。
“林小子,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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