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了毛戡鉴所给予的武器之后,印第安酋长便让自己的族人赶着马车离开了,当然,赶车的是印第安人部落之中的奴隶,此时的毛戡鉴可不会把自己的牲畜让给印第安人们,这些牲畜实在是太少了,再来这些牲畜这些印第安人未必会养,所以毛戡鉴只好让印第安人自己解决这些得到的物品。
印第安酋长倒也干脆,在几天的时间里,这些武器便被这位印第安人全部带走,并且在之后的几天里,就把这些武器分配到了部落之中的勇士手中,且很快在自己的领地附近,开了一战。
印第安酋长所选择的敌人是他们的宿敌,这一切毛戡鉴原本是不知道的,毕竟他也没那么多的兴趣去了解一个印第安部落的细节,所以他并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在拿走武器会做什么,只要他们搞出点事情来,让城镇附近的部落可以被其影响,然后将部队调往印第安部落的方向,这就足够了,这也是毛戡鉴所希望的事情,所以无论是拿着武器报仇去的,还是单纯的抢占地盘去的,毛戡鉴都不想管。
毕竟作为一个人,两只狗在地上打架,你会在乎么?除非那狗是你养的,然后毛戡鉴并不觉得自己支付了武器之后,那个印第安部落就是自己的狗了,如果是,那也只是一只疯狗而已,毛戡鉴根本就不在乎他是死是活,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因为这支部队所展现出的大规模杀伤力,已经引起了不少部落的注意了,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戡鉴也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最近围绕在领地周围的印第安士兵开始越来越少,受到袭击的士兵也已经不像从前一样,几乎每隔两三天才会有一个人中招。
面对如此情况,毛戡鉴心中自然欢喜,对于这些印第安人,若是在白天的时候他根本不怕,因为在火枪的威力之下,只要是一个成熟的士兵,这些印第安人根本就不可能靠近士兵的身体就会被火枪打死,但是到了晚上的时候,远距离攻击武器就没那么大的作用了,这也是毛戡鉴最为恼火的事情,火枪除了能够暴露自己的位置以外并不能在黑夜中造成多大的伤害。
而印第安人又喜欢打游击,从来都是两三人为一组的进行攻击,在这种攻势下,虽然不可能让宋人受到太大的伤害,但就像是脚癣一样,虽然不是病,但难受起来却真的是要命的。
而现在随着这些印第安人被另外一支部队吸引了注意力,趁着这段时间,毛戡鉴赶紧组织起了一次军事远征,将周围不少印第安部落都给捣毁了,当然,说是一次军师远征,其实也没有多远,只不过是最近六十公里左右的地方而已,这些印第安人做搭建的堡垒十分落后,且大多数都是在森林或者山地之中,十分难以攻克。
但借着这段时间的研究,毛戡鉴早已经想出了攻下这些山城的办法,那就是利用大规模火炮的优势,对着这些山城就是一顿炮轰,在这过程中,根本就不派一兵一卒跟这些印第安人进行近战,等轰上个两天两夜,把山城之中所有还活着的印第安人都给轰傻了,毛戡鉴的部队才进入其中开始对剩下还活着的人收割人头。
这种做法虽然对火炮的需求极高,且打仗的成本也是与日俱增,但是其效果却是十分显著的,像这些山城,往往被用来当做主城之前的堡垒,两三座连在一起,犹如钉子一般保护着主城,树立在森林山头之上,让人十分的难受,而现在拔掉了这些钉子之后,再往前的道路就一往无前了。
山城虽然能够拥有极强的防御能力,但是终究无法驻扎足够的人口,而一个部落若想要发展,人口至关重要,所以这些山城是不可能作为主城而存在的,它们的出现,其实更像是碉堡,只不过相比起碉堡来说,里面也住着一些印第安人而已,但是其本质却不会改变,那就是岗哨和护卫之城,拿下了这些山城之后,再往前走,便是这些印第安人的大城了。
相比起那些山城,这些大城虽然人口众多,但是城池却十分的简单,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泥土和石头堆积而成的,高不过十米,厚不过两米,在大炮面前简直就是薄如蝉翼一般的存在,只需要几发炮弹的功夫,这些挡在宋军面前的城墙便轰然倒塌,里面的印第安人也一时间不知所措,除了逃跑之外根本做不了任何的事情。
科技的代差在大规模战争中表现的十分清楚,抵抗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尽管城墙的倒塌并没有让所有印第安人感到害怕,甚至还有一些印第安人还在勇者的指挥下集结起来想要跟宋军一绝死战,可勇气终归只是勇气而已,他不能成为胜利的关键,尤其是在宋军火力足够猛烈的时候,他们的冲锋只能送死而已,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作用。
面对印第安人少数的集体冲锋,掌握了现代火器的宋军根本就不需要进行冲锋,只需要站在一个缓坡上,把六百门大炮点燃,对着这些印第安人进行射击就可以了,火炮的射击范围大概在四百米到六百米,印第安人手中的长弓最多有效射程则是在一百二十米左右,接近四倍的差距让印第安人根本就连反抗的资格都没有,还没有等冲到宋军阵前,便被火炮给打成了一滩烂泥,糊在草地上,稀碎稀碎的,简直就跟丧尸片里的丧尸一般。
而还有一些人,即便幸运的冲过了火炮的轰炸来到了宋军的面前,也基本上就剩下三四个人了,这个时候,宋军只需要集中十个人举起火枪然后一轮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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