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兴镇到曲云正好是去吴中的方向,因而许多商户都会走这条路,沈书懿搭了伙看起来较为气派的布商车马,一人十个大钱,路上还给口水喝。
两地相距不过几十里,天微微亮时出发,到傍晚已经进了曲云城外的竹林,眼看快要到了。
这一路只带了驿馆的一包肉,还有崔婶赠的一点果脯,好久之前阿六就嚷嚷着饿了,沈书懿本来觉得还好,平常学戏为了保持身段吃的便不多,但禁不住这么一直念叨,看着天边好不容易露出的一点太阳,感觉也是有些像块饼的。
“你来之前我老爹没说什么?”沈书懿嘴里叼了根草,仰在拉货的马车上问道。
阿六坐在下面一点位置,正抠着口袋缝捡昨天吃剩的瓜子嗑。
“老爷就说让我快些带你回去。”他回道。
沈书懿叹了口气,感觉自己饿的脑子都缩水了,竟然指望从阿六嘴里听到点有用的消息。这种事其实不用想也知道,哪次回去不都得挨顿揍?差别不过是几天能下来床罢了。
拖的越久挨的打越多,可惜他是个不思进取的,越这样越想拖下去,结果现在每到他必须回家的日子,他老爹都会备好了板子等着。
真真是悲呼哀哉,他天生就不是块积极向上的好料,不然怎么磨来磨去这么多年还没点起色?这么明摆着的事他老爹居然还没有发觉,果真是老糊涂了。
“我娘呢?说了什么没有?”他又问道。
阿六已经快把兜抠漏了还不罢休,不经心地回答道:“也没有,不过我走那天夫人特意叫人买了两条鱼回来放在缸里,说是等你回来做鱼羹吃。”
瞧瞧,这就是爹和娘的差距。沈书懿心里稍微有些得意忘形,本就不多的那点担心立马消失得一干二净。
这片竹林不过绵延几里罢了,走了一刻钟的功夫速度突然慢下来,沈书懿起身回头一看,前面的几辆马车已经转了拐角,之后再往前就能看到曲云镇了。
“六子,咱到了!”他用腿碰了碰阿六说道。
阿六一听,也放下了布袋爬上去看,一转过弯果然曲云就近在眼前。
因着曲云以水路为主,地上民居间多是窄巷,车马行走不便,只在驿馆落脚的商队都会在镇外绕行。继续前行一会,车队开始绕路时沈书懿就跳车自行离开了。
这种搭车都是交钱上车,半路想走便走,二人一前一后走上小路,太阳快落尽时到了镇里。
“少爷,咱要不先吃点什么再回去?我饿的都走不动路了。”阿六一直抱怨。
二人正沿着水路走,没有泊船必定是要绕些路的。
“饿还不快走,回去就有的吃了,爷身上一共就三个大子早花得干干净净了,拿什么买饭吃?”沈书懿道,这可是大实话,他兜里若还剩了一丁点钱,此时定然也去坐船了。
到了晚上,水路和巷口都人来人往的,一半是出来散步的,一半是收摊回家的,沈书懿四处打量时突然注意到了水路上一个白晃晃的人影,离得还远着,但身形着实眼熟。
他在水边站住脚仔细看了半天,突然咧嘴一笑。
“六子,你看那头是谁?”他推了把低头走路的阿六说道。
闻言阿六也抬头张望,只看到一个米粒大小的人影,他眼见可没有沈书懿那么清明,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那不是陆家的书呆子吗!”沈书懿恨铁不成钢的拍了他脑后一巴掌。
那小船慢慢行近,渐渐清晰起来,船上的白色身影是个称得上玉树临风的少年,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容白净,气质清雅,只不过神色里透着股淡漠,显出许多不符年龄的成熟味道来。
若说曲云城里最出色的少年人物,最少不了的便是茶商陆家的二少爷陆栖迟,不光长相俊秀,还年纪轻轻便满腹经纶,日后想嫁他的姑娘都能排出几里地去。
沈陆两家关系还算不错,沈书懿小时候就是和陆栖迟一起玩大的,后来去四岁红手下学戏,每次回来也都和他厮混在一起。沈老爷一想让他呆在家里好好读书,他便会拿陆栖迟做挡箭牌,久而久之也拿他没了办法。
简而言之,沈书懿就是陆栖迟交友不慎得的块狗皮膏药,俗名狐朋狗友,偏偏交情还很深没办法一下子恩断义绝,于是一忍就是十几年。
直接导致的便是沈老爷每次见到陆家老头都有些抬不起头来,更加觉得沈书懿就是沈家几十代人中最大的败笔。
船行渐近,陆栖迟其实也早便注意到了岸上那个张牙舞爪的人影,让下人在那附近的岸口停下船。
沈书懿飞一般的跳上陆家的小船,脸上笑得不怀好意。
“哟,这不是陆少爷吗,一月未见有没有想我呀?”说他是块狗皮膏药也真是贴切的,一上船就迫不及待的贴了上去。
陆栖迟神色平淡至极,对沈书懿无下限的自恋和无耻早就习以为常。
“才回来?”他淡淡问道。
一见他问到了,沈书懿忙不迭的诉苦。
“可不,还快要饿死街头了。”话语间颇为委屈,一转眼又笑嘻嘻地问道:“你是不是正要回陆家呢?带上我怎么样。”
陆栖迟知道这人是甩不掉的,平静的点头应了,但说道:“船小。”
沈书懿一看,确实是条小船,站三四个人已经是极限。
“陆小财主,借两块大洋如何?”他说道,一双手已经不老实的摸到了陆栖迟的袖口,果然里面掖着几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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