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的中心大街依旧热闹非凡,白天越来越炎热,天色暗的越来越晚,中心大街上白天几乎见不到几个人,傍晚却开始出现了夜市。
阔别一个月终于回家的洪笙拉着苏苏,遮掩了面容,抛开了下人,只有他们两个,像谈恋爱的未婚男女一样,从街头逛到街尾,也吃到街尾。
苏苏虽然看着瘦弱,实际上因为正在长身体,吃的真心不少。
不过就算苏苏是大胃王也不可能将每个摊子都吃过来,好在有洪笙,苏苏吃几口过个嘴瘾,其它的都交给洪笙。
不过就算如此,苏苏还是撑住了。
平日里苏苏在宋家习惯了饭吃八分饱的养身之道,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大吃特吃过,简直可以称的上是暴饮暴食。
逛了夜市,两人也不想回家,洪笙干脆骑着马带着苏苏去了县城外一个小山坡。
让马儿自由去吃草,洪笙带着苏苏来到一个背风的地方,用随身戴的皮毛大氅铺在草地上,搂着苏苏躺下,身上盖了苏苏的厚披风。
苏苏感受到洪笙心里的伤心、郁闷和愤怒,安慰的话到了嘴边却咽了下去,只紧紧的搂着洪笙的腰,将头放在他的心脏上,听着“砰!砰!砰……”一下一下的震动。
“苏苏,你说我是不是很可笑?很傻?”
洪笙呢喃出声,虽是问苏苏,却更像是自我检讨。
果然,没等苏苏开口,他就自问自答道:“我其实真的挺傻的,在这个谁拳头大谁就是老大的地方,还想讲江湖义气,最后不仅害了你还差点将自己陷进泥潭里,简直就是傻透了。”
洪笙心里的悔恨差点将自己淹没,“我能走到如今的地步,除了拼着一条命,也是因缘际会。若不是有你,大概这会儿我真是万死难逃其咎了。”
苏苏没说话,等他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苏苏这才拍了拍他的胸口,“我的如意郎君是一个盖世英雄。”
听了这话,洪笙虽然没有满血复活那么夸张,但声音里也有了一丝笑意,握紧了苏苏的手。
“我洪笙对天地发誓,这一生,只做苏苏一个人的盖世英雄,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苏苏想伸手堵他嘴,虽说她相信此时洪笙对自己的心,也相信自己不会叫别人抢了自己煮熟的鸭子,但是誓言还是不要随便发的好。
毕竟,穿越这么神奇的事都发生了,谁知道哪个神仙无聊闲的蛋疼,来一句“妈蛋,劈歪了!”
在慢慢认清了自己的心,觉得或许对洪笙可以比喜欢再多一点喜欢时,苏苏可不想做寡妇!
只不过她的手被洪笙握在手里,挣脱不开。
洪笙拿刚冒出头的胡子扎了扎媳妇的小嫩脸,两人一同看星空,没有在说那些煞风景的话,苏苏想起前世一首歌,换一个词非常应景。
在山坡和我爱的人,让星星点缀成最浪漫的夜晚。
赶在关城门前两人回了家,洪笙已经从媳妇那获得了爱的抱抱和亲亲,将心中的郁闷一扫而光。
然后尽可能不带任何个人情感的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告诉了苏苏。
对别人,这些事当然是机密,换个人就是亲密无间的妻子也不能说。
但苏苏是“幽夜行动”的编外人员,有权利了解具体情况。
经过将近半个多月时间的追查,老牛羊肉馆确认是鞑靼在哈密设置的一个奸细据点。
秦都司布下天罗地网,这些“大隐隐于市”的鞑靼奸细全部落网。
具体审问过程不用说,苏苏不好奇也不想听,她只知道结果就行了。
原来这些人竟全部是鞑靼人,只他们身上有一半的汉族血统,看上去更像汉人,这才过来当奸细。
他们这条暗线的主子是苍狼部落的首领——鞑靼六王子的外祖。
之后在六王子十二岁后被苍狼首领转交化风俗,从这就可以看出这位苍狼首领的野心。
只不过六王子那时候并不是太重视他们,交给自己的暗卫首领处理。
而能当上暗卫首领的都不是蠢货,发布的命令是继续潜伏和在寻找“好苗子”。
岳百优就是“好苗子”中的一员,在她哥哥为了能填饱两人的肚子而从军后,她就因为一件漂亮衣服却没有银子而加入了其中,那时候她不过七岁。
十三岁时,岳百优已经通过在那些奸细手里学到的手段开始勾搭男人获得一些消息来换取银钱。
而这样的女孩子,在哈密卫有十来个,都是最底层挑选出来的。
这些姑娘甚至都不知道为谁在工作,不知道探听的消息重要与否,当然她们也不在乎,只要给银子就行。
岳百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因为她的美貌、小聪明、野心和她那位当兵的哥哥,岳百优成为了最不会被人怀疑的暗线。
那些鞑靼奸细也舍得在她身上下本钱,而最终也收到了回报。岳百优的哥哥死前为妹妹争取了一个靠山和保护伞,而这个人就是鞑靼奸细们已经逐渐注意到的洪笙。
岳百优也因此得到了一些话语权,进入了这一据点的高层。
但即使知道了这些人的身份身份,与鞑靼有杀兄之仇,她居然依旧没有回头。
岳百优到底怎么想的,外人暂且不知。
只说老牛羊肉馆这个据点真的就是无意中建立起来的,所以六王子对它也没有有什么大期待。控制的那些女孩接触到得也不是什么高阶官员,谈听的消息有限。
他们真正的作用就是有一天六王子攒军功来到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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