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浅秋,某天的黄昏时分。
金岳峰很清楚地记得那一天的黄昏,因为那天的晚霞如锦,锦之上还绣了千奇百怪、变幻莫测的壮丽风景。
青枫山的枫树也被红黄的枫叶覆盖,漫山的金秋之色,让站在青枫山最高处的金岳峰心旷神怡,有一种揽尽天下之感。
天地之间竟然有如此神来之笔,美得让人敬畏,美得让人不由得惊赞。
而就在这时,放眼远眺的金岳峰看到了一匹行动迟缓的彪形健马,马背上驮着一个坐姿东倒西歪的人。
如此良马为何行动那么迟缓?
骑马之人为何是这般没有精气神的模样?
那匹马快走到青枫山的山脚下时,马背上驮着的那个人忽然栽倒在了地上。
人倒了地,马受了惊险,竟然前蹄一抬,差点儿踩到倒在地上的人。
而马似乎是有灵性的,也许是预知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所以它的身子猛地往一侧挪了过去。
马的身子一挪,竟然也倒了地。
倒了地的马,似乎尝到了躺下休息的好处,没有再站起来。
然后,马口吐白沫了。
人马皆倒,定是赶了很远的路。
江湖经验已颇深的金岳峰立即猜出,这个人不仅赶了很长时间的路,应该还身负了重伤。
很有可能,这个人是逃奔到这里来的。
本来遇到这样的事,金岳峰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过问的,但那天不知是受了什么影响,他认定这个人在这时出现,值得将其救助。
于是,他命人下山,将这个人抬到了山上。
不出金岳峰的所料,这个人身负了重伤。
胸膛处有三道深深的刀砍之伤,后背有五处,右肩处还有一个枪刺之伤,左腿上有一处刀伤,一处剑刺之伤。
身负那么多的伤,又赶了很远的路,他早已失血过多,脸色苍白如纸了。
如果是普通的人,身上有他那么多的伤,又失血过多,也许那个人早就死了。
而他显然还没有死。
这一点足以说明,他不仅身体强壮,是一个练武的家子,还有很强的忍耐力和刚毅的性格。
不过,尽管如此,金岳峰看到他的第一眼后,依然断定,如果再晚半个时辰救治,他必然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所幸,他命不该绝。
金岳峰动了恻隐之心,既然已经把他抬到山上来了,不愿他就这么死在山上,决定要救他。
两个月后,在山寨上,金岳峰给了那个人最好的医治,能进食之后,又给他上了最好的补品。
在医药和饮食的调理下,他很快恢复了健康。其恢复之快,令人咂舌。
金岳峰能看出,他是一个武功奇高的人,不然,虽然他给了他再多的好处,如果他没有非常好的体魄,也是不可能恢复得那么快的。
令金岳峰欣慰的是,那个人被医治好之后,听了金岳峰的“劝告”,决定留在山寨上,先做一个山寨里的闲人,然后让他对山寨里的人和事熟悉,并且干几票“买卖”,让山寨里的兄弟心服口服之后,让他当山寨的二当家。
不过,金岳峰一直都不知道他的身世,也不知道他的姓名。
只要别人问起他的姓名,他只回答这么一句话:“姓名不过一个代号而已,你可以随便叫。如果实在想不出,就叫我落魄先生好了。”
于是,“落魄先生”这个名字在山寨里就被叫开了,而金岳峰却深陷进了迷惑之中。
解不开这个落魄先生的身世,留他在身边,便如枕着被喂了不明药物的枕头入睡,如果那药物是良性的,还好一些,即便治不了什么病,但也不会害人,而如果那药物是恶性的,那么他便时时都有性命之忧了。
也许是洞察到金岳峰的种种不安,为了让他释怀,在私下的时候,这个落魄先生便很诚恳地对金岳峰说道:“金大哥,你放心好了,小弟的命是你救的,小弟这个人欠了你一个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大恩。就算让小弟死十次,小弟也不会与你兵戈相见。”
然后,他又满腔深情地说道:“金大哥,我给你一个信誓旦旦的承诺,只要你让我死,我二话不说立即死在你的面前,只要你吩咐我去做什么棘手或危险的事,我也愿意豁出去性命为你做。我对你只有感恩,没有别的任何坏心眼。”
为了让自己说得能够更被信服,他又说道:“你可以派任何人跟踪我,也可以亲自调查我,只要我有任何不轨之心,你就可以举起你手中的刀眼睛不眨地砍死我。不管是在什么时候死在你的刀下,我都没什么怨言,我死也会瞑目。”
有了落魄先生的这一番话,又派人秘密跟踪了他一段日子,金岳峰这才真正安心下来。
不过,他的心并没有安静下来多久,便出现了一个“意外”。
搅扰了他的心的,不是落魄先生,而是落魄先生带过来的一个女人。
落魄先生带着山寨里的兄弟出去干了一票“买卖”后,将一个女人用浅绿色的床单包裹着,带到了山寨之中,放在了金岳峰的睡房里。
还没有亲眼看到那个女人之前,金岳峰有些不悦。
而落魄先生和众兄弟簇拥着,将金岳峰拉到了睡房里,一个兄弟为那个女人解开了捆绑的绳子,露出了她的面孔后,金岳峰心里的不悦立即没有了,脸上挂着的只有惊艳。
是的,那个女人长得非常漂亮。五官齐整,身材窈窕,流露出的可怜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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