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穆启雄的审讯并不顺利,对方始终不承认认识郑前军,就更不要说承认李迪樱所说的曾经几次约郑前军喝酒到深夜的事实了。
在这一点上,凌战等人是相信李迪樱的话的。
毕竟即便李迪樱正如他们判断的那样,也是一位来自某间谍组织的成员,在自以为没有暴露身份之前,是不会明目张胆对警方撒谎,从而招致警方的怀疑。
只是凌战想不明白,李迪樱为何要对警方透露这个信息。也就是说,为何要把穆启雄暴露给警方。
之前凌战分析的结果是,李迪樱、杨玉廷、未知人物a分别来自三个不同,因为目的相同所以又彼此竞争甚至敌对的间谍组织,而且李迪樱极有可能是来自日本情报本部的间谍成员。联系与郑前军同时出现在大草原袭击吴明和钟彩妮的又是一位日本人,按照白宇的供述,正是那名日本人雇佣了他们的情况,就不能不让凌战心生疑惑——难道是自己的分析有误,李迪樱并非来自某岛国的间谍组织,还是雇佣穆启雄接触郑前军,或者说那名雇佣郑前军和白宇的日本人并不是受命于李迪樱身后的间谍组织?
尽管可以请李迪樱出面指证穆启雄接触过郑前军,可是在郑前军已死的前提下,万一穆启雄到时候依然咬紧牙拒不承认有那么回事,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反而更不好撬开穆启雄的嘴。
所以,凌战暂时并没有动请李迪樱前来指证穆启雄的念头。
“听说你妹妹穆俊娥在城里开了一家珠宝店?”
“是啊。东方珠宝店,就在人民商场入口的旁边。”
“出资人是谁?”
“当然是我妹妹。”
“据我们调查得知,珠宝店的总投资不下于五百万元人民币,而你妹妹穆俊娥之前并没有那样的财力。”
“实不相瞒,里面有我多半的股份。”
“多半是多少?”
“我出了近四百万。”
“看来你收购古董还是从中赚了不少钱。”
“算不上什么,比起有钱人来说还是穷人一个。”
“可是我们掌握的资料却是,真正的投资人,或者说掌控人却另有其人。”
“不可能。若真是有其他人出资,我怎么会不知道?”
典型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凌战想了想便摆摆手让人把穆启雄带了下去。不过穆启雄并不傻,在即将离开时,还不忘对凌战等人说:“我可提醒你们,要是让我在这里超过了四十八小时,我会投诉你们的。”
“凌队?”
“不用着急,国安局林局长那里应该有穆俊娥名下珠宝店出资人的相关证据。”
回到办公室后,凌战马上拨通了林佳的电话。
“林局,是我,凌战。”
“凌队长,你好。”
“有些事想跟林局汇报一下,不知林局什么时候方便?”
“这样吧,如果凌队有时间不妨过来一趟,我也有些问题想和你们探讨一下。”
“那好,我马上过去。”
放下电话,凌战转头对荣亮和赵增元说:“你们留下来,等我见到林局拿到证据后,马上提审穆启雄。”
“是,凌队。”
果然不出凌战所料,到了国安局林佳的办公室说明穆启雄的情况后,林佳立刻交给了穆启雄一份合同。接过来一看,见上面是钟彩妮与阮福淳的签字,凌战没有多问,便通过传真传回重案组荣亮和赵增元手上。
随即凌战首先向林佳汇报了自己有关杨文静被杀案的怀疑,包括与傅原在病房中的对话,以及自己以第四种可能性存在为前提的分析结果。
“凌队长关于几个间谍组织的分析结果,与我们国安局目前掌握的情况基本吻合。现在将军城内的确出现了一批分属于三个或者更多个间谍组织的成员。由于他们的目的相同,所以在相互竞争的同时,又彼此视对方为对手,也随时在利用对手来掩护自己。
能够确定的是,杨玉廷背后的组织已经打算放弃他了。至于他背后的组织又安排了什么人来接替他,目前我们还不掌握。这也是迟迟没有对杨玉廷动手的原因。
凌队分析的出现在杨文静遇害案中的未知人物a,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与即将来将军城和钟彩妮碰面的罗伯特有关联。
至于李迪樱,由于她一直隐忍未动,尽管身份十分可疑,而你们也证实了她在出身方面撒了谎,但是想要找到有关她身为某间谍组织成员的证据非常困难。但可以肯定的是,该间谍组织安排在将军城内的人绝非李迪樱一人。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能是采取暗中监视的方式以静观其变。”
林佳并没有就重案组关于杨文静遇害一案多说什么,也没有对凌战提出的第四种可能性加以评论。毕竟那是重案组的工作,林佳不希望因为自己的观点影响到凌战他们的侦破思路。
“林局,如果a使用周伟银行卡的用意是想要把我们的视线转移到穆启雄身上,那么由穆启雄而郑前军这条线,究竟属于三者中哪一方呢?”
“这的确很让人费解。就算a再神通广大,按照常理推断,他也不应该主动把我们尚未掌握的间谍组织的信息暴露出来,从而平白招致对方的报复。
我想应该有两种可能,一是a也不能确定穆启雄身后究竟是什么组织,所以想借我们的手试探一下。由此可知,a做事的谨慎程度,完全是按《孙子兵法》中知彼知己的策略来的。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她)对我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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