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雪瑞把药方交给药童,取了药,便和李当归在内室外的长凳上等孙大夫。
闲着没事,苏雪瑞的眼神四处飘着。
医馆内室共有两间屋子,屋内分别摆了三张病床和一张长桌,如今每张床上都躺着病人,每个人不同的部位扎着针,屋内缭绕着艾草的烟气。
她闻不惯艾草味,一直想打喷嚏。李当归倒是像回到了久违的故里,安然地闭目养神。
经过这么多天修养,他的记忆已有所恢复,只是没有告知苏雪瑞。可惜他的记忆零零散散,反倒在他休息时成了一种折磨。
每每闭上眼,他的脑海总会闪过奇怪的片段,他努力回想,却又头疼难耐。
苏雪瑞见他额前青筋突兀,表情越来越痛苦,忍不住叫他:“李当归。”
李当归豁然睁眼,从虚幻回到了现实之中。虽然眼前还是一片漆黑,但头没那么疼了。
苏雪瑞又盯着他看了半天,确定他没什么大碍,才说:“孙大夫来了。”
孙大夫只是乡镇的小大夫,施针也是为了疏散李当归的瘀血,让他尽快康复。
他开的什么药,李当归一清二楚,但李当归还是听从了苏雪瑞的安排,配合孙大夫施针。
银针还在李当归脑袋上扎着,苏雪瑞便迫不及待问:“李当归,你感觉怎么样?”
孙大夫提醒:“现在不要刺激他说话,免得银针错了位子。”
苏雪瑞连忙闭嘴,也是,明晃晃的针都扎到了李当归耳朵附近,要是他唇部肌肉带动银针错位导致出血,自己的罪过就大了。
一直扎到巳时,这次问诊才算结束,但李当归对疗效如何不置可否。和李当归取了药出来,苏雪瑞看了眼天色,不免慌乱说:“糟了,都这个时候了。”
她忙拽着李当归都袖口,拉着他一路小跑,也不管李当归跟不跟得上。等到马记饭馆的时候,李当归已经被她摔得七荤八素。
苏雪瑞不由抱歉:“你没事吧?”
对于苏雪瑞那么虎的行径,李当归也领教过,毕竟她还曾把他揍得鼻青脸肿。他摆摆手:“无妨。”
两人进了饭馆,远远的,厨房传来了老板娘的骂声:“怎么回事,一个个的连碗粥都做不好?!”
苏雪瑞也留意到了今日不同寻常的气氛,因为店里客人少得出奇。她把松茸交给柜台的小二,吩咐李当归找个不起眼的角落待着,自己来到后厨。
老板娘一见苏雪瑞,便如见到救星:“你可算来了,我还想着你是不是有事耽误,今天来不了了。”
“怎么会,我既然答应今天来,就一定来。”老板娘这么热情,苏雪瑞反而有点不好意思。要知道前身身为打工人的她,从来没有如这种礼遇。这个点到公司,不被扣钱就算不错了。
她好奇地看着案板上的几碗青菜粥,好奇问:“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唉。”老板娘叹气说,“本来是喜事,现在却变成了麻烦。这家店原来是我爹和我娘开的,后来传到了我男人和我的手里。好巧不巧的是,新一任青州知州在没中状元之前,得到过我爹一碗清粥的救济,今天他路过咱们这,要到青州上任,又说想吃一碗当年的青菜瘦肉粥,可我爹早在前年就……”
她没说完,苏雪瑞便明了了,原来是大人物来到马记,想再尝尝当年的味道,可惜会那门手艺的人已经仙逝。
老板娘满面愁容:“要是得到了知州的赞扬,咱们马记的名声可不就传开了。若是搞砸了,马记还怎么在康旺镇混下去?”
难怪今天马记没客人,看来是被老板娘清场了。苏雪瑞倒是不担心肉粥的事,她探头往外面瞥了眼,除了坐在角落里养神的李当归,只有临窗的位置坐了三个人。
其中一个约摸二十五六的年纪,身着鸦青长衫,气质冷峻沉稳。虽然他的衣裳比起两外两个并不出彩,甚至袖口还打了补丁,但苏雪瑞直觉,那个人就是老板娘口中的“知州”。
按照苏雪瑞的理解,知州和现在的市长差不多,难怪老板娘会如临大敌。只是苏雪瑞没想到这位知州那么年轻,甚至……还有点帅?
“他真的是青州知州?”苏雪瑞惊讶说。
“别看他年轻,当年可是当地的神童。”老板娘小声说,“在他上京赶考前,给他家说媒的人都快从城头排到城尾了,不过人家志在立业,把媒婆全部请了回去。哎呀,我净跟你说这些没用的,这粥可怎么办?”
苏雪瑞也只是小小的八卦了一番,便收回思绪。她奇怪问:“毕竟我们都没吃过你爹做的粥,你为何不自己掌勺?”
老板娘的脸瞬间红了:“我、我不会做饭。”
烹饪讲究天赋,奈何老板娘是烹饪黑洞,做饭能把厨房炸了。但她还是努力挽尊:
“我虽然不会做,但我吃过。爹做的粥用了猪肝、猪肉和猪肠,一碗才卖五文钱,那时卖得特别火。”
苏雪瑞扶额:“这样吧,我试试能不能还原那份青菜瘦肉粥。”从她进来到现在,知州已经等了一段时间了,不能再耽搁。
按照老板娘的说法,那碗粥并不好吃,猪杂味道很重,也不知道知州为什么怀念。
苏雪瑞想,那知州怀念的其实不是粥的味道,而是对方赐粥的恩情。就算她有更好的办法做出更美味的粥,也不如记忆里那碗粥来得温暖。
打定主意,苏雪瑞便取了猪肉猪肝切片,又将洗净的猪肠切段,用姜丝、酒、酱油和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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