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要立券。”
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
在秦朝,进行买卖交易都要立券。
所谓的‘契券’,其实就是一枚竹简。
其边缘有许多锯齿,不同大小形状的锯齿标志着不同信息。
在财货两清或者交易约定之后,商家要在券上写下这次交易的契约,买卖双方各持一半,若是日后钱财不对,或者交易出现问题,都可以拿它当做凭证去退换货物,甚至打官司。
这契券是有法律效应的!
法定期间内,契券是不能丢失的。
若是券遗失,那就叫‘亡券而害’,遗失者是要受处罚的。
见秦落衡答应,阆喜出望外。
他朝四周大喊道:“二三子,我请诸位做个见证,我将与秦落衡签一份券契。”说完,阆跑到一旁,将一个瘦猴般的青年抓了过来,随后对着秦落衡道:“他是奋,其父为市吏,管理城中市亭多年,由他执笔,史子应该也能安心。”
“若是史子不许,也可放学之后,我们当市吏的面签订。”
“不用这么复杂,就这么签吧。”秦落衡道。
他感受得到阆的诚意。
不过,他没有想到,阆对这事这么认真,不仅让学室内其他史子作为见证,更让在市亭耳濡目染多年的奋来执笔立券,这也不禁让秦落衡高看了阆几眼。
阆的确有小心思,但并没有恶意。
而且......
他确实也用不了这么多习字简。
等两人的契券写好之后,奋更是高声朝四周读了三遍,等秦落衡跟阆都无异议后,才准许两人签订这份契券,随后才将这份契券一折为二,分别交予了两人。
直到这时。
秦落衡才切身体会到秦法的恐怖。
普天之下,百姓的衣食住行,皆在秦法之中!
秦法犹如罗网,无处不在。
密而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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