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曹军简直不要太高产,只是花了十多天时间,就录了4首歌,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估计一个多月时间,就能搞定一张唱片了。
于是,宋柯一高兴,就请高小嵩、曹军,一块上馆子涮羊肉,还喝了点小酒。
高小嵩本来就是能说会道的主,他要是跑去天桥说书,估计也能养家糊口。
喝了酒之后的高小嵩,就更加不用说了,全程都是他一个人在带领谈话节奏,几乎没停过,曹军和宋柯只是偶尔附和几句。
值得一提是,身为宋柯的小迷弟,高小嵩从未放弃过公开吹捧宋柯的机会。
想当年,高小嵩第一次知道宋柯,是在清华校园内的一片草坪上。
那天黄昏,他坐在绿地上抱着吉他弹唱,本是想招揽女孩的目光。
结果,路过的学生跟他说,“你知道宋柯吗?就在这弹琴”,语气里满是对宋柯的崇拜。
就这么着,高小嵩记住了一个长他四届的学长。
虽然宋柯是高小嵩的学长,但俩人的本科时期,并没有什么机会接触。
而且,宋柯在校的时候,既在校足球队踢球,又写出了在京城各高校都传唱的《一走了之》,是十足的大人物。
不过,高小嵩最崇拜的,还是宋柯的泡妞水平,他喜欢的几个女孩子,都是宋柯的女朋友。
和fēng_liú倜傥女朋友换不停的宋柯出来,还没写出歌的高小嵩,只是清华音乐圈里的一个脑袋大脖子粗的普通人。
不过,这不妨碍高小嵩了解宋柯,因为太有名,宋柯的各种小动作,都能广为人知。
比如,宋柯自己开的吉他班,教同学弹吉他,一个人一学期5块,一堆人报名,最多的时候,有40多个学生都跑去学弹琴。
再或者,宋柯带着同学兜售高考模拟试卷,目标受众就是那些弟弟妹妹要参加高考的同学,一份5块钱,也卖了不少。
宋柯的这些行为,都被记在了“迷弟”高小嵩的心里。
没机会接触的时候,高小嵩就默默记住了学长的生意“天赋”。
后来有一次,已经毕业了的宋柯,回学校参加饭局,高小嵩也刚好在饭桌上,看到机会来了,他就主动认识了这位学长。
“小曹,你知道吗?当年我们每个人,都以跟老宋吃涮羊肉为荣,就仿佛我们的大哥回来了,小弟们特兴奋。”
“想当年,我们大家一块喝酒、弹琴、吹牛、谈恋爱,情到浓时,就用烟头烫自己的胳膊……”
听到高小嵩说到这里,曹军显然有些不太相信,他觉得能老上清华的学子,不应该如此煞笔中二。
曹军非常不理解这个行为,觉得高小嵩在胡说八道,半信半疑地看着高小嵩:“不可能吧?你们为什么要拿烟头烫自己?”
高小嵩不以为然地道:“这有什么不可能的,我们年轻那会儿什么玩意没玩过,不信你看。”
说着,高小嵩脱掉自己外套,然后卷起袖子,当着曹军的面,指了指胳膊上的深深浅浅的疤痕。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是我用烟头烫的。”
曹军转头问宋柯:“我说宋总,你年轻的时候,不会也跟高老师这么疯狂吧?”
宋柯笑了笑,淡淡地说:“谁还没年轻过没疯狂过?”
话还未说完,已经微醺的宋柯,也撸起袖子,给曹军晒了下自己胳膊上的伤疤。
曹军简单看了一下,保守估计,宋柯的胳膊上有6个疤,高小嵩耐燃性更高,有20个。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
曹军拿起手机手机一看,是蒋馨打过来的,便按了接听。
电话那头的蒋欣,一反平日里的彪悍作风,柔情似水地问道:“喂,我拍完戏回邶京了,你还在邶京吗?”
耳尖的高小嵩,在曹军旁边,听到是对面是女孩子娇滴滴的说话声,顿时燃起了内心深处的八卦之火。
ps.新的一月,新的开始,喜欢本书的小伙伴,记得每天进来追读投票呀,感谢大家的支持了。
喜欢华娱从仙剑开始请大家收藏:(m.iuu123.com),爱优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