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胖子,气态巨行星,体积是木星的五倍之多,其表面呈深蓝色,大气中充斥着数不清的气旋风暴,勾勒出一副瑰丽宏伟的神秘画卷。
随着距离的不断拉近,蓝胖子逐渐占据了前方的所有视野,
它就好像是一个远古走来的泰坦巨人,散发着一股毁天灭地的恐怖压迫感。
“滋滋滋滋~~嘶~~~~嘶~~~啪嚓!啪嚓!砰!”
通讯频道里冒出了绵密而强烈的噪音,就如风暴一样恐怖。
这是电磁风暴,源自蓝胖子的强力磁场和恒星风的对决。
即使隔着老远,林远依旧能清晰地看到蓝胖子大气顶层有密密麻麻的耀目闪光,那是毁灭的电磁烈焰。
类似的现象,在地球就是南北极的梦幻极光,在蓝胖子这,却是灭世的火焰,能轻易击穿飞船的护甲,更不用说单薄的宇航服了。
它实在是太狂暴了,就算明知它的大气中蕴含着无穷无尽的氢,也没有飞船前来开采。
所以,这里是南离星域中最偏僻的地方之一。
正面面对这种拥有无尽伟力的庞然巨物,任何人心中都会生出一种强烈的渺小感。
林远如是,郑婉也如是。
飞着飞着,郑婉忽然唱起了歌。
‘繁华星空,亘古闪耀。’
‘星空之下~我们建造飞船。’
‘飞船啊飞船~我们一起遨游星海~~’
是这个世界的流行歌曲,歌名《飞船》。
面对浩瀚宇宙,人类自觉渺小,于是躲进飞船寻求庇护。
星际时代的人类,在飞船生,在飞船死,对飞船寄托了浓重的情感,不仅仅是星际交通工具,更是朋友,家园,甚至精神图腾。
郑婉唱的很入神,歌中带着真挚而浓烈的情感。
听得出来,她是真的很想要一艘飞船。
听了一会儿,林远也学会了调子,也跟着唱了起来。
悠扬的歌声混杂着狂野的磁暴炸响,倒别有一番滋味。
大概飞了7个多小时,两人越过了蓝胖子,到了它的背阳面,看到了荒星的身影。
它静静地飘在蓝胖子身边,就如巨人脚边的一颗小石子,显得微不足道。
到了这里,南离星被蓝胖子所遮挡,太阳帆顿时失去动力,郑婉干脆将它全部收了起来。
别看太阳帆展开之后直径超过一公里,收起来后,却大小。
郑婉凝声道:“接下来,我要用pēn_shè动力转移轨道,让我们成为荒星的卫星。在这段时间,你帮我看着点周围,别被人给偷袭了。”
“好嘞。”
林远刚睡了一觉,精神好得很。
‘嗤~~嗤~~~~’
郑婉一次一次地操作着高压pēn_shè口,动作非常精细,哪怕是以林远的挑剔眼光,也基本找不到大的疏漏。
从大工业集团离职,当了10年拾荒者,不仅没死,还给自己整了一身的好器官,这个郑婉的确不是一般人啊。
大约2小时后,两人成功转移到荒星轨道,成了荒星的卫星,距离荒星地面只剩下2000公里不到。
从这里看荒星,就看到一片色调单一的棕黄色大地,而在两极位置,能看到不少白色的斑块。
郑婉轻声介绍着荒星的基本情况。
“荒星,地面重力加速度0.1g,气压100帕,夜晚温度低于120摄氏度,白天温度又超过130摄氏度。表面环绕速度是1230米每秒。两极极地存在固态水,但被飞船残骸的辐射尘严重污染,开采成本极高。”
“被污染了?难怪能留到现在。”
星际时代,水是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既是生命必须,也是完美溶剂,分解后获得的氢气和氧气,也能直接作为燃料使用。
就在这时,前方太空中突然出现一道刺目的闪光。
这光是如此强烈,轻易刺穿了宇航服的滤光面镜,逼得两人紧紧闭上了眼睛。
几乎在同时,通讯频道传来一道强烈的电磁脉冲。
紧跟着,拾荒频道里响起血魔队队长那土味十足的粗哑大笑。
“嘿嘿嘿~丑小鸭变成烤鸭喽~”
再看频道,却一直没有丑小鸭的回复,显然,丑小鸭小队已经完蛋了。
“血魔老哥,你竟然搞到单兵核导弹?可真有你的~老娘这就麻溜滚蛋。”那个御姐声音响起来。
“哼~有趣—如风男子留。”
林远听的无语:“抢艘报废飞船而已,至于用上核弹吗?”
幸好是小型的裂变核弹,也幸好是在外太空真空,再幸好距离够远,除了最初的强光炫目后,倒也没其他影响。
郑婉轻声道:“灭了一队,走了一队。还剩下两队了。”
说完,她在拾荒频道上发了一条信息:“夜狼郑婉,见过两位大哥了。”
消息发出不久,有人回复。
“郑婉妹子也来了吗?你救过我的命,救命之恩不敢忘,所以这艘飞船我放弃,从此,咱们两清—如风男子留。”
“哼~夜狼郑婉?我却不欠你的,想要飞船,拿命来填吧!”是血魔队的队长。
看了消息后,林远忍不住惊叹:“郑婉,你人缘很广啊,这都能碰到熟人?”
郑婉淡淡一笑:“说了,老娘不是吃素的。”
林远又问:“那个如风男子说的话能信吗?”
“嗯~~虽然喜欢装酷,但他是个靠谱的人。另外,他不叫如风男子,他叫留。”
“呃,真是有个性。”林远好一阵无语。
这么一来,明面上的竞争者就只剩下血魔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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