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之后的秋毫无犯让县令感到很神奇,几天下来,倒是完全放下心来了,他是陈彪的本家,叫陈一,是一个读书人,名字却取得很老土。
李军今年三十五岁了,天启四年的三甲进士,所以外放做了这么一个小官,但他很满足,他没有多大的理想,在他看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可随即他发现他幸福不了。
从知县以下开始,到知州,再到知府,再到巡抚,这就是一个层层受贿的圈子,而受苦的,就是自己治下那十万百姓,所以他的日子过得很艰苦,艰苦到他不想再过下去。
陈彪是一个有原则的兵痞,所以他和这个有原则知县还是很谈得来。
至少,陈一空荡荡的府邸让他很高兴。
“小一啊,我看你不如就到宁夏去算了,现在在公子的治理下也没有什么反贼,正缺文官,也没有什么不长眼的狗官敢在徐大人的关门弟子身上要钱。”陈彪哈哈直说道。
陈一是不喜欢这个称号的,但想着这个大老粗说的理由,他们都姓陈,他是老陈,自己就是小一了,他输了。
不过他对这个老陈说的话还是很感兴趣的,自己在这过的不开心,还可以换个地方过,如果别的地方过得开心的话。
“那我明天就申请调令。”陈一当场拍板道,事情就这么定下了,他的名字是他父母取得,很简单的含义,他在家里是老大,所以叫陈一。
两人在喝着酒,招待陈彪他们那么多士兵,算公费,县里的粮仓来负担。
对于陈一就这么答应的事,陈彪是没有什么感想的,在对口的人面前瞎吹几句话,说明一下自家公子的英明神武应该是这个形容词,他认为并没有什么不对。
虽然他也相信,陈一会是一个好官,但这和自己的关系不大,他只是释放了一个讯息,给出了一个建议而已,如果陈一能安然到宁夏的话。
当然他也可以送着陈一到宁夏,但这样他就过了,自己就做过了。
依然在喝着酒,陈一陷入了对未来生活的思考。
陈彪什么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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