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将天华嫁到其他人家去,我还真怕她受委屈,这孩子平常就知道干活,话也不多,在咱家付出的也多,立肖没了,是我们对不起这孩子。”
“那天月珍表嫂说想给有文娶媳妇,我就想着能不能将天华嫁过去,这样天华也算是有个好的去处,你觉得呢?”
易有福沉思了一会儿,倒感觉这个提议挺好的,“这事儿挺好,有文是个读书人,将来很有可能考上童生,秀才什么的,只要有文考上,对天华来说也是极好的,我们也不算亏待她。”
“可不是嘛,有文这孩子聪明着呢,听说后半年就可以参加考试,而且天华到底是从咱家出去的,这以后有文考上了,天华还不想着帮咱家一把。”
“这也算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儿,就是……这个想法是我的,我那天听月珍表嫂随口一说,就想着先问问你,我还没有跟表嫂商量。”钱氏说的还挺为难。
“恩。”易有福倒是非常赞同,“你说的对,这样可以让两家走动更近一些,有文是读书人,我们与他走近些挺好。”
钱氏立刻笑呵呵说:“可不是,我就想着这一点,所以才想着让天华嫁过去,也算是给天华找了一个好的去处,就是……天华以前与立肖的事情,就怕表嫂介意天华的身份。”
“天华虽然是我们家买回来的,但与立肖并没有拜堂,两人也没有一个屋里住过,除了一个寡妇的名声,其他与姑娘家一样,有什么可犹豫的。”易有福倒是感觉没什么。
钱氏见他这样说,想着见好就收,“是是是,我回头就跟表嫂提提这事儿。”
“你明儿没事儿去大姑家转转,顺便提提这事儿。”易有福挺着急,感觉这事儿挺好,有文那边是读书的,如果想娶媳妇的消息放出来,怕多的是小姑娘想嫁他的,还是早点动手的好。
钱氏说:“不用这么着急吧。”
“早点去,有文是读书人,想娶媳妇的消息放出去,只怕多的是人想要嫁。”
“还是你看得远,我到底是妇人家家的,想事情都考虑的不周全。”钱氏笑眯眯说。
易有福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沉思。
正在后院的姜天华不由陷入沉思,这钱氏是真会说话呀,明明与钱月珍早就商量好的,包括原主死,自已穿过来,不都是这两个人商量的?
上次这两人聊天的时候可是说了,她们原本只是想要让原主知道错,然后带回来后,再逼着原主嫁给易有文,可没想到原主死了,后来事情闹大,钱氏与钱月珍的计划落空。
这么久时间过去,钱氏还真是对她这个姐妹钱月珍好呀。
想让她嫁给齐有文?
别说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
不过就钱氏劝说易有福的这些话,倒让她重新刷新了对钱氏的认识,这人……真厉害呀,三言两语就将易有福给说动了。
原本就是他们设计的,现在易有福还特别催促钱氏去,这可不就正中钱氏的想法?
姜天华边干活,边想着办法。
第二天,姜天华还是眼睁睁看着钱氏吃过饭就离开,而她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去镇上再次打听一下何家。
她的事情都不着急,毕竟她当初可是当着全村人的面说过,自己这辈子都要孝顺这两个人的,到时候她死活不嫁,他们也拿自己没办法。
而何墨与易立桐的事情,才是现在最棘手的,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言,这事儿基本就成了。
她去镇上前,还悄悄向易立桐问过上次见何墨与那个女人的地方。
到镇上她打听了几家,打听出来有三个何墨,真是个烂大街的名字子。
打听不到,她就开始碰运气,左等右等,就在易立桐上次看到的地方,她终于等到了何墨,此刻他身边还有一位女子。
女子一身缎面衣裳,头戴珍钗,两米外还跟着一个小丫鬟,一看就是有点身份的小姐。
真是没想到这个何墨还能骗到这位的小姐,可真是厉害呀。
怕何墨认出来,她远远跟着两个人,直到何墨一路将这位小姐从后门送进去,才离开。
在他离开后,她便从后门绕到前门去看了一眼,记住这户人家,眼看着时间不早了,感觉自己不能白跑一趟。
她干脆慌忙去镇上找到代写书信的人,给了一个大钱,自己动手写了一封信,可……那个代写书信的人看到她写的信,眉头就紧紧皱了起来。
“这位夫人你写的是什么呀?”
“啊?”姜天华回头看向身边的老者,“你不认识字?”
“不是老夫不认识字,而是你写的老夫不认识。”
姜天华突然如遭雷劈,立刻就想起来,她现在穿越后,这个世界用的都是繁体字,而她写的简体……
她干脆直接将自己写全都揉了,“您来帮我写吧。”
“恩。”代写书信人,坐下就让姜天华念,姜天华将自己要说的内容念给对方,对方写好,姜天华拿在手里看了一眼。
只有个别几个字能认识,其他的一个也不认识……她成了文盲。
伤感也只是一瞬间,她立刻将信叠起来,然后找了一个小乞丐,给了小乞丐一个大钱,让小乞丐帮她将信送到那家去。
做完这些,时间就不早了,为了不让钱氏发现,她赶紧回家去。
一路上用跑的,好不容易赶上了中午饭,钱氏没有回来吃饭,许是因为易有福同意了将姜天华嫁到齐家去。
所以齐家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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