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确实不久,我谈了二十多年的恋爱了,和我自己。”
众人被这话笑喷。
有人问,“你读研,那沈昼呢?”
沈昼是恒扬总经理的事,知道的人并不多。
陆听音道:“他工作了。”
“啊?他留在南城上班吗?”
“对啊。”
“以后不回宜城了吗?”
演讲在此时戛然而止。
看台上响起一大片拍手声。
陆听音看着走离舞台的沈昼,他并没有往他自己所在的班级位置走,而是直挺挺地,往她这边走来。她眼专注地盯着沈昼,回答身边人的话。
“他没说哎,但应该不回了。”
丁向瑜愣了下:“你们没聊过这事吗?”
“没聊过。”
嘈杂环境里,丁向瑜问:“万一他回宜城,那你会跟他回去吗?”
陆听音抿了抿唇,“他不会回宜城的。”
丁向瑜:“他家人都在宜城啊。”
陆听音转过头,和她对视。
不过一秒,她就收回视线。
“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那个人是我。”
语气狂妄,又有些自私的话语。
但有人心甘情愿将这自私奉为真理,表示赞同。
沈昼在她身边留着的空位坐下,“嗯。”
丁向瑜顿了顿。
再看向他们二人,瞬间了然。
十几岁时总觉得爱情是不可战胜的,哪怕早恋被抓,也要与世界抗衡,恨不得和全天下的人和世俗规矩证明,彼此是对方的真爱。
等到了二十出头的年纪,才意识到十几岁的自己有着世俗的单纯和天真。
站在时光的洪荒里,爱情被任何世俗踩在脚底。
我很爱你,所以你愿意为了我去一座陌生的城市吗?
那座城市很好,我也会对你很好。
——承诺是美好的,许下承诺那一刻也是怀揣真心的。
但是现实到底如何,无从得知。
我很爱你,但我父母觉得我们俩不合适。
十七岁的时候,父母如何反对,也无法阻挡我们奔向对方。可到了二十多岁,父母一句轻飘飘的不满意,我就不得不被你舍弃。
你看,人都是在倒退的。
变得趋利避害,变得只爱自己。
丁向瑜和王子明分分合合三年多,爱的轰轰烈烈,却也惨败收场。
距离,家庭,工作……太多的矛盾,让他们无法再继续。她在这场感情里,看清了人间百态,也明白了没有人会一直如最初时那样喜欢对方。
爱情是抛物线。
升至最高点,而后慢慢降落。
不是她的爱情如此,是世界上的爱情,都是这样。
谁也逃不过。
可再看一边。
沈昼依然如大学初见时的冷漠疏离,他坐在陆听音身边。
有那么一瞬,像是回到了那天在清吧时的聚会。
嘈杂环境里,陆听音偏头对着沈昼笑。
她伸手,扯着他的袖子。
“刚刚你在那里演讲,好多人都说你好帅,还有人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他不在意,“哦。”
“然后我们专业的人指着我,说她就是沈昼的女朋友。”
沈昼眼睫颤了颤,抽出被她抓着的袖子,而是用手,和她十指紧扣。
沈昼低垂着的眼眸,辨不出情绪,低声:“热不热?”
陆听音说:“热。”
“待会出去,给你买冰激凌。”
“我要吃草莓味的。”
“好。”
那年在清吧时,陆听音解释她和沈昼的关系。
——他不是我男朋友。
——他是我未来男朋友。
直到现在,沈昼成为她男朋友,已有四年。
沈昼依然是沈昼。
沈昼依然处在神坛,高不可攀。
陆听音没将他拉下神坛。
因为他们,从始至终,是天生一对。
毕业典礼结束,人群中,丁向瑜对陆听音说:“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学生时期的恋爱没法走到最后。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
陆听音:“嗯?”
“你和沈昼一定会走到最后的。”
学生时期的爱情没有多少能走到最后的,但沈昼会陪陆听音走到世界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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