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说他想出去走走。
他在说这句话时,神色很自然,就像对妻子说‘咱们出去散步’的丈夫那样。
陈果果眼角猛地跳了下,同样低声笑着问道:“想去哪儿走走?”
“随便啊,只要能离开屋子,在外面走走,无论去哪儿都行。”
高飞拿起背心搭在了肩膀上,站起身看向了坐在炕上的莫邪征东,轻声说:“你们陪我?”
“好,我们陪你。”
莫邪征东没有一点犹豫,抬腿下了地,开始穿衣服。
她穿衣服的速度很快,当陈果果递给高飞一条湿了毛巾擦脸时,她已经开始拿出一瓶药水,准备像脸上吐沫了。
这瓶药水,是莫邪征东用来易容的。
根据莫邪家族的祖制,楼兰女王在平民百姓面前,必须得戴上青铜面具,不许一般人看到她倾国的模样。
莫邪征东这次入世,自然不方便戴着吓人的面具了,这才特意配制了一瓶易容用的药水,只要像搓雪花膏似的往脸上搓一下,她的脸皮就会发黄,风一吹还会起逼真的皱纹,彻底把她的容颜所遮掩。
她刚把药水倒在手上,高飞却又说道:“能不搓这玩意吗?”
“能。”
莫邪征东动作僵住,随即把手上的药水甩掉,说:“还需要我洗个澡吗?”
高飞吧嗒了下嘴巴,悠悠的说:“都说女人洗澡特别麻烦,希望你别让我久等。”
“我洗澡很快的。”
莫邪征东笑了下,转身走到炕前,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走向了浴室:“五分钟,最多也就是五分钟。”
看着关上的浴室房门,高飞喃喃的说:“女人在洗澡,或者打扮时说最多五分钟,其实最少得需要十个五分钟。”
陈果果抬手,打了个哈欠说:“你真了解女人。”
“那是因为我是男人。”
顿了顿,高飞又说:“在很多时侯,男人要比女人更加了解女人。”
高飞说的没错,当浴室的门终于开了,莫邪征东从里面款款走出来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已经是七月初四的上午十点半了。
不过高飞一点埋怨莫邪征东的意思也没有,因为他觉得,如果她能打扮的再美一些,就算让他再等一个小时,也不会有丁点的意见。
沐浴过后的莫邪征东,就像一朵深山幽谷中的墨莲,那身黑色的描金锈龙龙袍,足可以让当世最出名的服装设计大师的作品相形见拙。
高飞从没有见过莫邪征东穿过这身龙袍,好像是由天上的云彩所织就,纯黑,却又随着她身躯轻摆,隐隐透出内里的点点莹白,就像墨黑色的池水中,有亮晶晶的星光在闪耀。
纯黑的衣服,纯黑的靴子,却是淡金色的长发,如玉般的皮肤,一根红绳把秀发随意拢在脑后,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飘逸,懒散……就像是从游戏中走出来的女王,全身都散着让高飞无法形容的惊艳。
这二十多天来,高飞每天都跟莫邪征东腻在一起,可谓是片刻都没分离,但就算这样,他在看到她当前的样子后,还是被震了下,这要是换成外人,又将是一种啥模样的感受?
高飞的目瞪口呆,陈果果眼神中流露出的自然嫉妒,让莫邪征东很满意,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低声说:“这身衣服,是我当年登基时所穿的……可惜出来时,没有戴上登基时的王冠。”
“不戴王冠,就已经让孩子他爸看傻了,你要是再戴上王冠,估计咱们今天也别出去了,某人舍不得浪费时间呀。”
陈果果轻哼了一声,很吃醋的样子:“早知道某女会显摆,我也该带我那身行头来。”
“哈。”
高飞这才从莫邪征东身上挪开,拍了拍陈果果的肩膀:“你现在就够漂亮了……”
“得了吧啊。你跟她在一起,就是国王跟王后。而我呢,充其量也就是个侍女罢了。”
陈果果白了高飞一眼,随即双手放在左肋下,双膝一屈做了个‘万福’的姿势,娇嗲嗲的说:“王爷,王后,该上路了。”
“爱妃,请。”
高飞一昂首,伸出了右手。
莫邪征东轻轻挽住高飞的胳膊,柔声说:“王上,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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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要问大熊哥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他肯定会想都不想的回答:成为伐南县的第二个兔子哥!
一年多之前,兔子哥可是混得连大熊哥都不如的。
但短短一年的时间,才一年呀--兔子荣归故里的样子,让整个伐南县的人都羡慕,抽着几十块钱一盒的好烟,穿着几千块钱一身的衣服,坐着几十万的好车,听说那家伙戴着那幅眼镜,也是大熊哥三个月才能挣出来的。
大家一年前都是伐南县街头上的懒汉,兔子凭什么会有那样的好命,大熊哥凭什么依旧蹲在南墙根下,跟流浪狗一起躲避天上的烈阳,过每天都是相同的苦日子?
大熊哥曾经详细研究过兔子哥的‘发家史’,知道这小子无意中认识了个内地来的阔少,靠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巴结上了人家,这才改变了自身命运。
大熊哥觉得,他就是运气不好,假如让他先认识那个阔少的话,肯定比兔子还会吃香,哪怕这二十多天中,他始终在寻找心目中的阔少,并刻意表现自己,可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个能发现千里马的伯乐。
“唉,以后就更加没有机会了。”
大熊哥看着空荡荡的长街上,幽幽叹了口气时,随意抬头向左边的香蕉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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