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苑灯火通明。
程二公子白日奋笔疾书他的小人书,到了晚上亦不闲着。
每逢月底,几家书斋的账目,他身为幕后的东家是要过目的。而白日里人多口杂,这看账本的事情,当然是放在晚饭后做最好了。
旁人从长青苑路过,以为程二公子在头悬梁锥刺股,好意思进来打扰吗?
程澈看了看各家书斋春季盈余,那家总店春季净赚了近五百两银子,不由欣慰地笑了。
这些年他用书斋盈利置办了不少田地,都算下来,家底颇丰,将来……将来微微嫁人,伯府这光景眼看是指望不上的,他可以给她添一笔厚厚的嫁妆,不让任何人轻瞧了她去。
烛火跳跃下,程二公子俊朗如玉,笑得温柔如水。
他当然是不该添置私产的,父母俱在,尚未分家,这事情一旦传出去,无论在何处,都是他做得不对。
可是,在谦虚守礼的外表下,程二公子从来不是循规蹈矩的人,这或许在他被程九伯夫妇送走的前一晚就注定了。
因为舍不得父母,还年幼的程澈夜里悄悄起来站在他们窗外,踟蹰着想进去,和父母睡最后一晚,可是想到平日里母亲对他的不假辞色,小小的人儿一直在犹豫。
或许,明天他就走了,今晚母亲会对他好一些吧?
年幼的程澈这样想着,刚刚下定了决心,就听到了那番让他永世难忘的话。
“老九,你也别烦闷了,三小子去了伯府,那是享福呢。”
“唉——”父亲的长叹声落在年幼的程澈耳里,忽然就有了不详的预感,早慧的他悄悄站在窗外,一动不动。
郭氏的声音高了起来:“唉声叹气什么?有本事你去赚钱啊,你能赚来银子,我愿意把三小子送走?他虽不是我亲生的,好歹也养了他七八年。这么久的时间,就是养一条狗,还有感情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眼看家里就要揭不开锅,一大家子都要喝西北风了,不送三小子走,就要送二小子走。先不说伯府看不看得中二小子吧,你想想,老伯爷和老夫人能一直活着?一旦他们过世,他们二房就得分出去过,到时候让二小子养活一个寡母和一个小妹子?你忍心,我还不忍心呢。就这么定了,送三小子走吧,好歹让他脱离了这黄土地,送他一场富贵,咱们这当爹娘的足对得起他了。”
那晚风很凉,程澈站在窗外,冷得彻骨。
他忍不住想,母亲这话好笑,送二哥走,就舍不得二哥将来养家受苦,送他走,就是送他一场富贵了。
不过以往,小小的男童见母亲把鸡腿夹给大哥、二哥一人一只,而把鸡屁股夹给他,还哄他说鸡屁股最香了,会暗暗难受,可以后却不再会了。
他不该难受的,原来,他和大哥、二哥,本就是不一样的。
不知是不甘,还是惊讶,程澈又立在窗外许久,听着屋子内程九伯吧嗒吧嗒熟悉的抽旱烟声。
终于,那吧嗒声停了,程九伯道:“行,就听你的吧。不过明早送三小子走,给孩子穿一身好衣裳吧。”
年幼的程澈终于默默转身离去,为了程九伯给他争取的那身好衣裳,一次又一次,把能买得起无数好衣裳的银子拿给前来打秋风的郭氏,并不埋怨。
无论如何,他们终究是养了他几年的。
渐渐在伯府扎下根来的程澈什么都不怕,只担心有朝一日,一旦他不是程家子的身份暴露出来,会被驱逐出家族。到时候,他总要有个安身立命之地,给他在乎的人,韩氏、微微,一个依靠。
这就是程澈最初开办六出花斋的动力。
后来,程澈跟随长辈回程家庄祭祖,也曾悄悄去了村民们说的当初郭氏产下孩子的那个田庄。
那里的地形地貌,他早已印在脑子里。
程澈推断,如果说他当初就是在那里被郭氏带回去的,那么最可能就是顺着河水漂流而来。
而后来几家书斋分店,就是沿着那条河的上游城镇开设的。
书斋毕竟受限制,近来,程澈已经拿出一笔银子,在那些城镇开设一些茶馆,或许能慢慢查到他的身世。
程澈并不在乎他是什么出身,甚至对找回亲生父母并不热切,但他习惯对那些未知的、可能会给他带来变故的因素尽在掌握,将来才不至于被动。
“二哥,你在温书么?”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
程澈收回心神,忙把账本往屉子里一塞,朗声道:“微微,进来吧。”
程微提着裙角,跨过门槛走了进来,还未走近,就嗔道:“二哥,我都说过,不要晚上看书了,当心熬坏了眼睛。”
“下午没看完的,正打算不看了。”程澈打量着妹妹,星眸璀璨。
显然程微的到来,是令他高兴的。
褪去那些压抑的秘密和负担,程澈亦只是个还未行冠礼的青年。
有哪个青年,乍然见到悄悄放在心上的那个人,会不高兴呢?
哪怕这高兴,永远只能打着兄长的名义,他亦甘之如饴。
“微微,我听说,今日一早,你和母亲进宫去看太子妃了?”
“嗯。”
“太子妃可有什么事情?”
程澈总觉得,程雅突然召程微母女进宫,有些蹊跷。
“倒是没有什么事情,我们才去了不久,华贵妃就过来了,还带着九公主。”程微说到这里,有些赧然。
程澈并不催促,温和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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