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耶朝着夕阳的方向奔跑的,大地颠簸震动,不消片刻,就来到了忘川河边。
他停在忘川河边上,犹豫不前,望着脚底下汩汩的流水,我这才想起来,即使恶鬼神的原型是高达四五层楼高的身体,但是忘川河对他们来说仍然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阿莫耶望着绵延不断的忘川河,两岸荒芜,渺无人烟,他不解地问道:“小苏凉,你说的那个人究竟在哪儿?你说他就住在忘川河边,为什么我没有看见有有人住在忘川河边咧。”
“……阿莫耶大人,你能不能把我放下去?”我说。
他蹲下来,把我放下去。
“变小。”我说。
阿莫耶疑惑:“怎么?现在不用变巨人了吗?”
“变巨人只是为了方便跑过来,相亲又不需要变巨人。”
“哦。”阿莫耶乖乖地缩小,变回与常人无二。
我拿着刀子蹲在忘川河边割手指头,滴了一滴血进去。
阿莫耶蹲在我身后:“小苏凉你在做什么?”
我说喂僵尸。
这河里面究竟有什么东西我才不知道呢,不过我记得下面有很多想越狱逃跑,最后却只能是沉入河底的罪魂。
当然,我这滴血召唤的可不是僵尸,而是在忘川河上摆渡的骷髅摆渡人。
骷髅配骷髅,最适合不过啦。
不一会儿,忘川河远处渐渐漂亮一个削瘦的人影。
阿莫耶迫不及待地站起来,瞭望。
他一定很期待这场相亲。
“是他?妈的,上古时期他就是跟那个姓阎的是一伙的!”阿莫耶怒吼。
我想了一下,似乎……是哦,骷髅摆渡人好像跟阎罗很熟悉来着。
阿莫耶看到仇人分外眼红,想也不想就冲进了河里面,看他骷髅头疯狂的神情,竟似乎是想冲过去把骷髅摆渡人给掐死。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阿莫耶刚跑几步,就沉沉沉下去了。
我无奈扶额,看来他不止是秃头,而且脑子已经被渣渣吃了,智商也变成〇了。
“啊啊啊!!”阿莫耶惨叫。
我木讷地站在河边,愣了半晌,忍不住鼓掌。
真没想到,我竟然这么轻松地干掉了一个恶鬼神,四减一,我做了阎君临都做不到的事情,哦也!
正这么想着,远方水平线上的扁舟忽然飞一般地飚了过来,长杆子一捞,把溺水的阿莫耶给拉了上去。
我顿时心塞,觉得自己刚刚好像表错情了……
我心塞地想起来,骷髅摆渡人脑壳下面也是没有脑子的。
骷髅摆渡人摆到岸边,笑呵呵地送上一束彼岸花,我说声“谢谢”,就将花束揽入怀里,就在这一刹那间,我忽然间感觉到有一束宛如激光镭射线般充满杀气的眼神扫了过来!
抬头一看,看见骷髅摆渡人背后眼有一头闪着24k钛合金狗眼的阿莫耶!
卧槽,怎么感觉好像事情已经顺利地按着我原计划发展了?
——事情就是大家看到的那样,阿莫耶和骷髅摆渡人就是这样子成功地对上眼了。
……
第三日,白一念请辞,他这一次明面上就是送流落在外的“未婚妻”归乡的,一旦目的达到,那么他就应该返回自己的家中筹备“婚礼”了。
这一件事当着阿落刹娑的面提出来,阿落刹娑不疑有他,就这样子松手放他回去了。
虽然明面上说是回家筹备婚礼,但实际上白一念却是用这个借口掩盖自己的行踪,转而潜入孽镜地狱里查访黑家禁地的秘密。
黑家的宫殿里虽然有四位恶鬼神在坐镇,但这四位恶鬼神并不团结,犹如散沙一般,尤其是因白鬼而起的争执而令我们有隙可乘,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白鬼身上,也就无暇去留意其他。而阿莫耶已经坠入爱河,一心只往忘川河边跑,也就更没有人来阻扰我们了。
我目送他们离去,诚心为他们祈祷一路顺风。
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我们约定好了,如果三日内没有他们的音讯,那么我就会找机会逃出去。因为三日后他们回不来,那就是真的永远回不来了。
阴十二用一种视死如归的神情告诉我,如果三日后等不到他们,就赶紧离开阴间,回到阳世去。阳世里的人类虽然软弱无能,但是阴间的动乱在短时期之内还不会波及到阳世,而那种打打杀杀的日子不适合女孩子,我只需要等待一个真正能平定阴间乱世的人出现就好了。
话虽如此,我依旧希望他们能平安回来,因为当他们平安回来的那一刻,就是阴间乱世画上休止符的那一刻。
第二日,我坐在书房里面阅读恶鬼族时尚杂志。
黑家忠心的仆人们提议我,让我早日习惯恶鬼族的审美观,如果我一味地以普通人类的审美观来审视自己的“属下”,那是一种很失礼的事情。
所以我的桌子上累积了犹如小山一般的恶鬼族时尚杂志,哪有一本厚厚的阴间字典。
如今站在我桌子旁监督我的,据说是服侍过上上任家主、上任家主的老奴,再加上我这一代,他可以说得上是“三朝元老”了,所以就连阿落刹娑也十分倚重他,把“栽培”我的重担交到了他的肩上。
“殿下,我知道你是在人间里长大,被那帮愚蠢的人类教化,所以你言行举止都趋向于人类。但是那是可耻的!凡人是芸芸众生之中最为渺小的一环。六道轮回之中,因在世时犯下重罪而被送往地狱接受刑罚的种族里,以人类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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