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风随着王有剩找到了一处私办养猪场,藏在深山里, 那地方隐秘, 外面还有好几个人放哨。
是隔壁大队五生产队的, 走路要两个小时左右,当初那里还作为打鬼子的基地, 路曲曲折折,很容易将人绕迷路,一般人都不敢进来, 深山老林的, 谁知道有没有野兽,所以建国后就空了下来。
他们队里的几个胆大的,得了个空子,深更半夜跑到里面来,花了近半年把这里给搞起来,建了个养猪场,由开始一公一母两只猪仔变成现在的近百头, 吃的就是山里打来的猪草。
拿命在赌!
宋清风胆大心细,他不玩大的,他和王有剩从中间牵了条线。
那么多头猪, 最难的不是养不是杀, 而是怎么卖出去。
王有剩虽然胆子大,但没宋清风聪明, 以为从这边弄点肉然后跑到黑市卖出去就行了。
肉可比点心好卖多了, 除非是真有钱, 不然买那些精细玩意做什么?
肉谁都想吃,有钱干啥不买?
肯定不用跑来跑去浪费时间。
里面风险太大!
宋清风则是觉得黑市总是不保险,毕竟有人盯着,谁知道什么时候运气不好就被逮到了。
所以他头天大早上和王有剩去黑市摸了个清,人家黑市都是大半夜或者凌晨一两点开始的,白天要上工,而且也容易被逮住。
他观察的细致,黑市买的人各尽不一,有的是买粮,有的是买菜,还有的都买一点,从衣服上看,大部分是穿工人衣服的,也有的比较破旧,这些人一般只买些粗粮。
宋清风不会说话,这一点吃亏,所以他让王有剩去说,和谁说?就是那些穿工人衣服买了不少东西的人说。也不多话,直接问要不要肉,不用来黑市,明天直接给送上门,留个地址就行。
县城不大,宋爸因为工作的缘故,每年都要带人到县城这边交粮,他从小就跟着跑,熟悉的很。
也不是都信任他们,但也有人信,这可是好事,自己跑来黑市被逮住了也要倒霉,要不是过不下去了,谁三更半夜的往这儿跑?
如果是送上门,直接说是走亲戚就是了,危险小多了。
王有剩人长得憨实,按着宋清风教的,一晚上问了好几个人。
宋清风负责记地点。
定下了好几个人后,没回家,而是去了趟那深山里的养猪场。
这事王有剩之所以知道,还是当初他儿子烧得太狠,听队里老人说是给惊着了,这块人都知道山里有个土地庙,原先附近的土地庙都被那些疯子给推了,只有山里那个太远没人进去过。
这时候谁信这个,就算有人信也不敢说出来,要不是看他可怜,人家也不会说,他当时是存了死马当活马医,大半夜的真抱着儿子就去拜土地爷。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灵,人的确是救过来了,但就是腿不行。
同时也凑巧碰到了里面那些人,给了他好大一块肉回家炖给儿子吃。
这个时候谁都苦,人家拿命在拼,没必要不给人活路,便保证不会说出去。
那些人也好说话,承诺以后买肉就从他们那边拿,不要票,直接给钱就行。
这一趟很顺利,都不需要磨,直说人家就同意了,约定明早来拿肉就行。
……
孔嫣这几天感觉宋清风有些不对劲,每天早上起来都看不到人。
有天晚上感觉还没睡多久,他就起床出门了,迷迷糊糊的,等早上醒了才察觉到他真的不在。
可是她太困了,每次都准备问他的,哪知道翻个身就睡过去了。
孔嫣忍不住猜测情节发生到哪一步了,看书的时候什么都一目了然,但将真实生活联系上时,却又发现无处着手,应该还是在女主重生初期,因为都没听到男主回来。
至于初期的事件,好像罗里吧嗦了不少,但真正去想,还真没几件让人印象深刻的,好像就是对付极品妯娌以及做生意挣钱。
正想着,迎面与两个人碰头。
本来也没什么,偏偏这两人是周雪和叶云。
定睛一看,忍不住诧异,若不是认得,她都不敢相信这是周雪。
才几日不见,人就消瘦了,脸颊都凹陷了下去,皮肤也皴了,整个人显得有些憔悴苍老。
反倒是叶云多日不见,脸色红润了不少。
原本不知道在争吵什么的两人,看到孔嫣,各自别开头。
一触即发的气氛冷了下来,但胸口起伏不定,看样子刚才吵的挺凶的。
叶云缓了缓脸色,有些讨好的转过头看孔嫣,带着小心翼翼的口吻说:“原来是孔知青,好久不见,越发精神了。”
孔嫣一脸嫌弃的看着叶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没想到居然有一天她竟然对自己这么客气?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叶云看到她的脸色,搓了搓手,尴尬一笑,“孔知青大人有大量,以前我不懂事,净给您找麻烦,最近我都老实多了。”
说着还举起手做发誓的样子。
孔嫣一脸怀疑的看着她。
“嗤——”
一旁的周雪忍不住冷笑,双手环胸,看着孔嫣和叶云嘲讽道:“可真是贱命,不讨好人就过不下去了,怎么?现在又来捧孔嫣了?”
“切,”说着对孔嫣抬抬下巴,“她一个知青嫁给农户就算了,还管不住男人,自己男人天天在外面跟别的女人混,还被蒙在骨子里,能有什么出息?”
面带不屑的看了孔嫣一眼。
孔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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