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纵身跃下,伸手提着早就脱掉上衣,正要脱裤子的孙大庆脖子,朝后猛然一摔。
那一百七八的身子,在林风手上,跟灯草龙一样,轻便得很。
陈小苗惨白着脸,噙着泪水,快速用被撕烂的衣物捂着雪白胸口,呜呜哭泣着躲在砖坯角落,不敢起身。
还好,只是上身衬衣被扯烂,下面的牛仔裤安然无恙。
林风稍稍放心,心里万分感激某公司把牛仔裤做得这样子结实耐用,堪称防狼的最后屏障。
不过,那隐约可见的雪白如玉的两团圆球,让林风不禁多看了几眼,心想,里面的小罩罩,只怕被扯烂了,要不然,怎么也遮不住满园子的春色。
而篷头散发泪流满面的女孩子呈现出一种梨花带雨的凄美姿容,又让林风看得连呼吸都为之一窒。
难怪被坏人盯上,原来,这个陈小苗还真的长得姿容绝丽,非同一般啊。
哪怕是他,见了也不由得心生犯罪念头。
没办法,漂亮的女人总是让男人们惦记着。
倒是孙大庆正得意万分之际,猝不及防,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不但打扰他寻欢作乐的兴致,还抓着他摔了一跤,跌得头破血流,浑身疼痛。
定睛一看,却是村里穷小子,也是他老同学林风。
顿时火冒三丈,站起身来,指着比他矮一个头的林风的鼻子大骂道:“林风,你特么的,干什么,想找死啊,竟然打扰老子的好事。信不信,老子找人分分钟钟灭掉你。”
下一秒,一只破了洞的运动鞋就印在孙大庆的脸上,踢得他再次滚倒在地。
随后,一阵拳打脚踢,急雨般落在孙大庆身上。
林风一边狠狠揍着,一边大声骂道:“姓孙的狗东西,你和你家老东西一个德行,专门在村里欺男霸女,坏事干尽,你欺负别人老子没有意见,但你欺负陈小苗,老子可就不同意,她是老子喜欢的女人,你敢欺负她,就是在欺负老子,看老子不打断你的狗腿,就跟你姓孙。”
以前,他没少遭孙大庆的欺负,尤其是在读书时,经常被孙大庆带一帮子人给勒索钱财。
没有钱孝敬,就挨打。
往往被打得鼻青脸肿,回到家,还不敢告诉父母,谎称是走路摔的。
这一次逮着机会,要一次性把从前的侮辱与憋屈打出来,泄一泄多年来积蓄的怨气。
新仇旧恨一起还。
一开始,高高大大的孙大庆还想反抗,哪晓得,这个平时胆小怕事,怯弱无比的林风的力气很大,速度很快。
一脚一拳,招呼在身上,就象被砖头砸似的,好疼好疼。
也幸好他胖,肥厚的肌肉挡了不少的外力,才让他五脏六腑没有受到伤害。
“打死他,打死这个欺男霸女的狗东西,居然敢欺负陈小苗,给本王朝死里打,出了事,本王负责。”
脑子里面,金乌在火上加油。
当然,他也注意到陈小苗长得极为漂亮,难怪惹男人生出邪念来。
连他这样活了几十万年的金乌,都早就动心了。
但林风哪里会失去理智,听从金乌的挑拨。
他专只挑皮糙肉厚的地方踢,却不踢其要害。
不然,出了人命,自已倒要吃官司,还要连累家里人。
至于金乌说出了事他负责,那纯粹是瞎逼逼。
出了事,还不是他林风的事情吗。
由此,足见这个金大仙,有多么的黑,有多么的坑。
一个不小心,就被他算计进去了。
“林风,风哥,风爷,你别打了,再打,就会打死人的。我死了,你也会挨枪子,求求你,不要打了,我再也不敢动陈小苗,她是你的女人,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打她的主意。”
剧烈的疼痛,让孙大庆根本还不了手,双手抱头蜷缩着身子,直喊饶命。
“林风,给本王打死他,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不弄死他,后患无穷。”
脑子里面,金乌兴奋的鼓动着,仿佛,他天生就是一个暴力狂。
“特么的,别在逼逼了,老子要是信你的,才那傻了。你以为是你们那野蛮时代,杀一个人跟杀一万人,都没事。现在是法治时代,不能弄死人的,要偿命的”
在脑海中,林风用意念反驳着金乌的歪道理。
这时候,陈小苗在后面对林风提醒道:“林风,你不要打他了,再打,真会打死人的。”
她还真怕林风一不小打死孙大庆,弄出人命,到时候不但林风要吃枪籽子,连她自已也会受到牵连。
何况孙大庆的父亲孙发财是这里的土皇帝,嚣张得很,得罪了他,她跟她娘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于是,经过激烈的内心挣扎,她才开口提醒林风不要做傻事。
毕竟,孙大庆还没有把自已那个,自已的清白之身还在。
只是,上身的衣物被扯烂了,变得衣不敝体。
不过,林风与孙大庆的对话,她一字不漏地听进了耳,不由得羞红了脸,怦然心动,一股异样的情愫从心底深处悄悄升腾。
虽然林风的身材瘦削,比孙大庆要矮一个头。
在她眼里,这一刻的林风,似乎变得很高大,形象很光辉帅气。
之前,她是很高傲的,也从来不看林风一眼的。
在她印象中,林风似乎就一直与贫穷和胆小怯弱无能挂钩,根本不似真正男人的英俊潇酒,气度不凡。
可是,就在这一刻,她看着林风,就觉得格外的顺眼了。
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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