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四年首出门
看着飞空艇来往穿梭于空港,云遥内心复杂难名。这是自他四年前回到图勒城后,首次光临这里。
四年来,他走过的最远的路就是去相隔一个街区的商店买酒喝。
十二年前,那时还只有十八岁的他,曾是空港的常客……
压低帽檐,云遥特意换了一身和这座城市色调相同的咖啡色皮衣,意图不引人注目,但他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手中的拐杖和他坡脚走路的姿态。
行走在午后的城市中,过往行人纷纷向他投去同情或是略带嘲笑的目光。
云遥已经习惯了这些异样眼神,因为哪怕是去商店买酒,也会迎来大体相同的关注。
在这个属于飞行的时代,废了一条腿,那就等于无法驾驶飞行机车!
那等同于废人……
洛衣像是一只欢快跳脱的小兔子,反身朝云遥跑来,手中举着四张乘坐空艇的票:“云遥哥哥,咱们是三号登陆口,半个小时后出发!”云遥同意随行,似乎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事。
就像之前南宫小秋说她的那样,内心藏不住东西,什么事都写在了的脸上。
看着满心欢喜的洛衣,云遥会心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洛卡和洛衣两兄妹、甚至是小秋,为了自己这次的随行显然下了功夫,不然的话以三人的身份,都会有专门的私人飞空艇接送,还会有大批的护卫伴行,尤其是洛氏兄妹!
洛姓在机械帝国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姓氏。
又或者用尊贵二字更恰当一些。
因为帝国王室就姓洛!
洛卡和洛衣,是洛王的四子和五女!
洛王叫洛腾阳,三十年前还只是机械帝国东了境的一任大统领……
三十年前的“换天之战”成就了洛王,至今在酒馆内仍是能够听到有人夸夸其谈那一战,但云遥却是知道,洛王实则是靠着忤逆上位。
不过在洛王的统治下,机械帝国的确要比之前的李家王朝时期要更强大,更安定。
洛王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统治奇才,贤明君王,这一点云遥不否认。
但云遥却不拥护他,甚至有的时候,恨他!
十二年前的“飞叶祸乱”,洛王牺牲了镇守西关境的一支强军,以来换取和飞叶国之间的和平共处。
这支军队叫“西风卫队”。
云遥任大队长!
现在,西风卫队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了历史,没有人再提及。
因为当时号称全境第一军的西风卫队只剩下了一人,一个坡脚青年!
至于其他人……
和平是人类最喜欢的东西,机械帝国的子民也不例外。人们感激洛王,感激难得到来的和平,但却没有人记得起曾经换来和平的那支军队,那葬身在西关境西风角和飞叶树海边缘的三千人!
曾经帝国脾气最直率、武力最强劲,那个力捧他成王的将军,被他以换取和平的借口牺牲了。
洛王已不复三十年前的担当!
曾经为帝国效力的三千勇士,被鹰国,飞叶国联合埋伏痛击,无人救援,最后导致三千英魂埋骨西风角。
洛王已不复三十年前的神勇!
曾经那个被誉为帝国两百年来的天才少年,那个曾经以一人之力鏖战“鹰国三子”而不败的英勇少年,如今却是只能靠拐杖走路。
洛王已不复三十年前的才明!
曾经那个洛王,曾经的洛叔,变了。
当然,所有人都变了……
包括洛衣和洛卡!
三十年前,洛王上位,迁都以自己姓氏命名的都城,洛云。而之前繁华宏大、有着世界之柱之称天空城被洛王无情摧毁,变成了如今的天空废墟。
那里被无数飞行兽占领,成为了野兽的天堂。
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东西。
青空水晶!
云层之上,世界中心有一处,五十年一开启,名“天外天”。
神之遗迹!
三十年前,天外天开启,洛王领命代表人类一方去天外天探索。在鹰国,龙之国,飞叶国和云魔、远古荒兽等的重重包围和针对之下杀出重围,带回来了天外天的神物,青空水晶。
同年,洛王发动了换天之战,在一干出生入死好友支持之下,推翻了李家王朝,摧毁了当时人类的奇迹,天空之城。
青空水晶一出,人心所向。
李家没做错什么,错的只是这个世界!
因为青空水晶又叫“永动水晶”……
青空水晶一出,整个天空都露出了恐惧颜色。所以实力逊色人类机械帝国的鹰国,龙之国,飞叶国和云魔放下成见联合起来,一起对抗人类。
那不叫战役,那是一个时代。
青空时代!
十二年前,青空时代结束,天空进入了和平时代。
但除了人类,另外四方仍是蠢蠢欲动,尤其是飞叶国,一直对人类抱有一种莫名的敌意,就好像……
人类侵略了天空!
几千年前,人类的确不是生活在天空,而是陆地,但灾难和瘟疫席卷了人类居住的地方。
人类迫不得已之下,筑起了无数巨型合金柱,直破云层,将城市建立在了这些合金柱之上。
天空之城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天空城市!
从那时起,人类就开始离开陆地,来到了云上生活……
鹰人,尖耳白发,似神话里的精灵,个个俊美异常。居住在破了云层、万里之遥的神鹰山上,骑云鹰战斗。
龙人,青发高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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