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时三刻,日升东方,清静的街道开始有了小商小贩的叫卖身影,走街串巷地挑子青菜,深宅大院中悠悠扬扬的冰糖葫芦儿,小巷子口人来人往地,大家都将注意力放在了个锦缎衣衫的公子哥身上。
就见他乌发束着白色丝带,一身织金的绸缎。腰间束一条白绫长穗绦,上系一块羊脂白玉,外罩软烟罗轻纱。眉长入鬓,细长温和的双眼,秀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正是赫志铭。与赫连城的方正脸不同,一袭身披柳巷色,见面与人笑春风,文质彬彬的气质,加上如玉的面庞,这人不去做纨绔的贵公子倒是有些可惜。
此时不住地向巷子里张望,但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左右来回地踱来踱去。
“公子,给口吃的吧。”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一个饿得瘦小的孩子,只剩皮包着骨头,大眼睛倒是忽闪忽闪,伸着脏兮兮的小手,那模样饿得怕不是一顿两顿了,一边用眼睛瞄着那热气腾腾地小摊位摆放的吃食,一边乞求地目光,打量在眼前人身上。
赫志铭见了,心生怜悯,从袖口中掏出几个大子,塞在那个孩子手中,蹲下身子,悄悄问了几句闲话:“哎小兄弟你久在这附近活动,可知道昏酒巷十七号是哪间,里面住着什么人呢?”
小巷口的眼目多,见小孩儿要得了赏钱,一个个的都围拢了过来,还没等赫志铭得到小孩儿的答案,就里里外外被堵了个严实。没办法,自己身上带的琐碎银子也不多,若是全部派分也是不够。
拉开一条小缝,从人群中挤出,摸出一锭碎银子,递给旁边摊位的主人:“今日份的汤食,全部分给这些可怜人吧。”
正说着,人群熙攘间好似瞥见一抹倩影略过,身姿甚是眼熟,待赫志铭从周围脱身,面前站着的,却只剩一记绯红。
“你倒是惯会做好事啊,今日的赏饭给了,日后的是不是也都有了着落?”红衣男子抱着手臂,语气不大好听,剑眉下黑色眼睦像滩浓得化不开的墨,面容不善地盯着自己。
赫志铭在脑海中搜索,眼前这人以前似乎并未打过交道,不然如此容貌气度定不会过目即忘,怎么单就自己施舍饭食一事,明明是善举,却如此在意:“在下与这位兄台素未谋面,不知…是,哪里做的与兄台碍眼,这相说话如此不中听?”
“你不认识我,又为何要打探我的住处?”男子不紧不慢地说道,身上的红衣被初升的日头镀了一层光圈,像是开的热烈的榴花般鲜艳。
“你的住处?”赫志铭心中思量,自己那日原想遵从父亲的吩咐,送黎开返回住处,奈何黎开觉得行踪被多人知道反而不好,婉拒了相送,转身离去之时想着,她一个女孩子家,真有个什么危险也不好交待,便自作主张,想着派个脚程稍快的仆从,应该就能跟上。谁知小厮回来禀报,跟到昏酒巷附近时,姑娘就不见了踪影。
今日前来,首先是得了父亲赫连城的令儿,希望能找到黎开说与她蛮起战乱之事,其次,这两日不见,少女的模样一直萦绕心头,想着能再见一面,也是好的。不过,左打听右打听,耗了足足有一日之久,好不容易知道她可能藏身于昏酒巷十七号,怎么眼前这人却说,那是他的住处。
“可不就是我的住处。”红衣男子接着说道,手上一用劲,赫志铭的衣领被揪了起来:“说,你千方百计地打听,究竟是何图谋?”
“程煜,不可无礼。”
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赫志铭心中一阵惊喜,此般似水如歌的轻柔,正是那日见过便不能忘却的魂牵梦绕之人的嗓音。视线越过红衣男子的肩头,身后站着那个面目如画的人儿,一娇一嗔,举手投足,皆是眼中风景。
黎开走至两人面前,伸手拂下程煜攥着人家领子的手,那动作娴熟自然,稍一欠身:“多有冒犯,赫公子不要见怪。”
程煜瞧着赫志铭看黎开的眼神,满身地不舒服,见他听问也不作答,只顾呆呆地看着的模样更是来气,轻咳提醒,语气颇有些酸味:“咳咳,哦,我当是谁出手这么阔绰,当朝少保赫连城大人之子啊,失敬失敬。”
一边说着,一边敷衍地拱手示意。
赫志铭被程煜这一嗓子,喊回了神,知道自己有些失态,忙拱手回礼:“不妨事。”
将赫志铭请进屋中,几人对桌而坐,赫家公子锦衣玉食,自是对此处的环境有些不适应。八仙桌上一壶高碎清茶,两盘外皮有些风干了的点心显得有些简陋,不过放眼望去,恐怕这已经是这片区域中,比较安静整洁的屋子了。
看出了赫志铭的不自在,黎开便率先开口,希望能尽早解除这屋中略有些尴尬的气氛:“公子此次前来,是赫大人有什么吩咐,还是我爹的案件有了新的进展?”
“你怎么不先问问这人费尽心思打听你的住处,到底是何居心。”大抵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程煜平时虽然嬉笑怒骂没个正形,但眼中清明,这人看黎开的眼神,他身为男人再清楚不过,这还当着自己的面儿呢,就双目含情暗送秋波的,所以只要是话头对着赫志铭的,语气让人一听就觉得带刺冒火。
赫志铭也不是傻子,知道程煜句句针对于他,只是碍着黎开的面子,也不好发作:“陪京近日来不那么太平,我也是看黎姑娘孤身一人,还要救父解围,有些放心不下。”
“你哪只眼睛看见她一个…”程煜还想呛火,就被黎开从中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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