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长的秀发在风中拂动,金色落日余辉中,纤瘦身影斜斜铺在路面上。
放学有一会了,校园里除值日生,没什么学生逗留,通向校门的宽阔道路上,不见其他身影。
林安快步走到跟前,故意四下张望,“等我?”
李蔓合上看的书,里,而后抬起没什么表情的脸,望向林安。
那双眼睛微眯的狭长,因眼角下那枚泪痣,让眸子也显得愈加冷冰。
林安尴尬咳嗽下,知此时和对方还不算“认识”,可话出口,不知觉就熟练带上了一丝调笑,他忙又正声的重新问,“找我吗?有事?”
里拿出一本彩页杂志,递到林安面前,声音清冷着,“我是班长,替班里有急事的同学请假,是应该的。而且,那天我只不过照实对老师说你无理由逃课。”
“咳~不管怎么说,都很谢谢你。”林安看了看那本时尚杂志,劝说道,“买都买了,反正我也不看。”
林安高一时个头猛涨过一段时间,而现在,身高则和李蔓相差不大,站在低洼一点的地面,只需要平视。
李蔓秀眉蹙拢,望着林安,又把杂志往前递,“我们是初中生,又是毕业班,你觉得,现在是不是应该只把精力放到学习上!”
片刻后,林安只得接过杂志。
“下次请不要再做这么无聊的事,与其把时间和钱浪费到乱七八糟的事情上,不如多复习复习,中考不像靠耍小聪明解习题。拉链拉上,语气平静的像不带一点情绪,她抬头警告意味的瞥了林安一眼,后转身走开,“如果以后再有纸条什么……”
不怪李蔓这么想,只帮忙请假,就殷勤的送本“很贵”的杂志,单纯说是谢意,林安自己都不信。然而,除了这样,他一时又想不到怎么能和李蔓尽快“恢复”前世关系,本来还认为送杂志是个契机,可以趁机作为“认识”的借口,毕竟他熟知李蔓的喜好。
明知李蔓误会了,但又没办法解释。林安落后几步,看着前方马尾发梢晃动在夕阳中的背影,他苦恼的把手中杂志团成卷。
走出校门,林安看到,李蔓在前方石墩旁,忽被四个男生拦住去路。其中一个穿着邻镇中学的校服,另外穿得流里流气的三人,看起来要大上一两岁样子,他们应该都不是本镇的。
2001年,香港电影掀起的“古惑仔”浪潮,还没完全消散,成了众多社会青年乃至一些学生的追逐模仿对象,这现象在陵水镇也很常见。
白天还好,特别是晚上放晚自习,校门口就经常蹲着几个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也有一些是在学校里积怨的学生找来堵对方的帮手。
还有一段时间,学生间盛行“拜把子、结兄弟”,几伙人为了分山头的,经常拆了桌凳腿放学后约在校门口集合,然后商量到哪里“火拼”。
来这里惹事的混混,一般很有眼力劲,知道哪些学生可以欺负,哪些学生惹不起,也出现过被学生联合起来胖揍的事。
林安不清楚别的学生,但能肯定,整个陵水镇,不论大混混还是小混混,一定都不敢去招惹李蔓。
去年,有个在外面混得不错的镇上混混,来这边请客吃饭,喝得晕晕乎乎路过校门口正撞上学校放晚自习,他在门口撒酒疯,还要借着酒意去拉扯女生,门卫过来阻拦被三两下给打伤。
李蔓当时正好从学校里出来,见了走过去,别人没看她怎么抬脚,那混混就跌进了旁边水沟。混混在沟里捂着腿弯,一边叫骂一边往上爬,哼哼着明天要喊小弟来堵人什么的,结果人刚爬上来,又被她照着脸踹两脚,门牙都被踢掉,嘴里血糊糊的。
次日,不见说要来报复的那个混混出现,倒是听外面人传言,那混混后面从水沟里爬出来,这边刚进镇医院,那边就被民警给当场按在地上抓走,包括和他有牵扯的几个小混混,都连夜被带到派出所“上课”,再后来,听说这混混身上被挖出什么案子给送去劳教了。
从那后,社会上混混来校门口堵人就比较少见了,有些夸张的路上见到李蔓都有意无意的绕道走。林安前世也是多年后才知道,那些人一定是被警告过。李蔓在班里这么有权威,和这件事也可以说是有一点点的关系。
所以,林安确定,这样明目张胆来找李蔓事的人,绝对不会是陵水镇的。
“是她?”挡在路中央,是一个染了黄头发的高个子青年。这时天气外面还要穿件外套,他则把右边的袖口捋高,像是为了要露出手臂上的纹身。他晃晃手臂,转头问了下站在最后的校服男生,接着又回头道,“你就是李蔓?!很傲啊。认识我弟弟吧?”
李蔓瞥过去,对面校服男生连忙避开视线。
“没用的东西!”黄发青年见了,恼火瞪着校服男生,他随后逼近半步,对李蔓大声说,“我弟弟上次和同学来万,就是想认识下你,跟你交个朋友,结果被你们学校学生给推到沟里,那些人认识你吧,找你也一样!不成就不成,用得着动手打人吗?!这事,你说该怎么办?”
李蔓像是赶苍蝇的挥手,“让一下,你挡着我路了。”
黄发青年气得笑起来,他看看跟自己过来的另外两人,转而对李蔓轻挑的道,“这样吧,我们就是来那天找推我弟弟的人。你一个女孩子,我们也不为难你。等下陪我们去吃饭,给我弟弟道个歉,这件事就算了,怎么样?!”
听身后脚步声传来,李蔓望见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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