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弥补我自己的过失,我决定要和沈悦单独的再吃一顿饭,沈悦也答应了。
那个时候,作为一个并不是很大的城市,哪里有什么麦当劳,肯德基这一类的洋餐馆,虽然我们也都在电视广告中看到过这些馆子做的广告,把我们馋的口水一个劲儿的在嘴里翻滚,但还真是吃不到,这是我们那个年代,小时候的一个遗憾,可长大后,当我们终于吃到了这些已经被归类为垃圾食品的东西的时候,我曾不无感慨的说过这样一句话:“草!这尼玛哪有小鸡炖蘑菇好吃呀!”从此后,我就对这些侵占了我们本土餐馆市场的洋馆子敬而远之了。
我们那个时候吃饭,都是去正宗的本土馆子,而我们能选择的也只有炒菜,火锅和烧烤。
我和沈悦选了一家相对比较干净的烧烤店,这是沈悦选的,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里,因为我知道一家烤肉更好吃的店,但沈悦只是看了一眼那家店的门脸,就断然拒绝走进去了,因为那家店只用一个字就可以形容:“黑”。不是说是黑店,而是因为这家店因为长久的烟熏火燎,整个门脸都是黑乎乎的。
虽然我很不满沈悦这种只在乎外在,却不在乎本质的思想,但这也只能是我在心里去小小的嘀咕一下,我是不敢表现出来的,我的脸阳光灿烂的跟着沈悦走进了这家干净却不好吃的烧烤店。
但即使是这样,我也没有吃到烤肉,因为,我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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