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的是,宝玉虽在盛怒下说要晴雯出去,但是左一句“我回太太去,你也大了,打发你出去好不好?”右一句“不如回太太,打发你去吧。”
这里的“打发”,指的都是正经发放,不是像王夫人撵金钏儿那样是直接撵了出去。正经发放,或者让家人出几两赎身银子给赎回,或者连赎身银子都不要就赏了的,都是给了丫鬟自由,在某些人身上是好事,比如从前的茜雪,未来的小红,都应在此列;但在晴雯这个实性子人身上,却是改其初衷,唯死明志。
因她早就把心许给了宝玉的,虽然洁身自好不肯像袭人那样偷偷摸摸的,但心底里早就打定了“大家死活在一处”的主意,所以此时急怒之下,会被迫大声说出那句浓烈的誓言来:“只管去回,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
又是一语成谶。她后来到底出了这门儿,也到底含恨而死。
可惜宝玉听不懂!
但是袭人为什么要拦呢?
袭人是巴不得要晴雯出去的,但是正如她所说:“便是认真要话儿回了太太也不迟。这会子急急的当作一件正经事去回,岂不叫太太犯疑?”
此时袭人尚未能成为王夫人心腹,全不知太太心里怎么想的,倘如夫夫人与贾母同心,都是重视晴雯的,那么宝玉如果一气之下直接把晴雯撵走也罢了,但因袭晴之争去和太太回禀,太太再找了晴雯去问话,保不定就会说出自己那些鬼鬼祟祟的事来了,到了儿谁走还不一定呢!
所以要闹,也绝不是现在,须得瞅准时机另做打算。
后来,这个机会掌握在了袭人自己手上,果然一击得中!
(二)
宝玉和晴雯大吵之后,当晚醉酒回来,在院里遇见晴雯乘凉,搭讪时只当是袭人。
这里不由让我们思忖了一下,假如宝玉当时认出是晴雯会怎样呢?以宝玉之性情,固然不会又找补前情再吵一架,但也有可能会视而不见敬而远之,那就没有后来那些好文字了。巧就巧在错中有正,他把晴雯当袭人才有了这主动问话之举,而晴雯的抱怨也不是认真恼怒,而是娇嗔薄怨的,“何苦招我!”
宝玉听此一句,怎不动情?于是拉住了晴雯不许走,偏要招惹她,同她理论:“你的性子越发惯娇了。早起就是跌了扇子,我不过说了那两句,你就说上那些话。说我也罢了,袭人好意来劝,你又拉上他,你自己想想,该不该?”
这两句话真真说到了晴雯心里去。
一则说她越发惯娇,可见素日行径。但晴雯如此惯娇是谁纵容的?先有贾母,后有宝玉,此乃生平得意事,非短处,固而中听;
二则宝玉说“你说我也罢了”,可见亲密。而袭人只是“好意来劝”,是别人,你和我吵架,拉上别人,该不该?这是以晴雯近而以袭人远,所以纵派了晴雯不是,晴雯也不恼,顾左右而言他说:“怪热的,拉拉扯扯作什么?叫人来看见像什么?”
晴雯最恼袭人之处,在于宝玉和袭人是“我们”,晴雯同众人是“你们”。而此刻宝玉同她论你我,袭人却是他,晴雯也就喜欢了。但她素来光风霁月,不惯拉拉扯扯,所以一边说“叫人来看见像什么”,一边又提起碧痕打发宝玉洗澡的事。“水淹了床腿子”,可想而知这澡是怎么洗的,纵然没有鸳鸯浴,也免不了拉拉扯扯之事吧?
晴雯看不上这些事,拿来当笑话儿,可见模样儿虽好,却不屑于以色媚主。正如她临死前所说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
即便如此,她对宝玉也并无恨意,甚至并没有抱怨一句“何苦招我!”而只是要求他和自己换了袄儿,还要感慨:“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真正好贞节清净女儿!
到死,她是无怨无悔的,正如黛玉!这才是曹雪芹笔下至情至烈女儿。
晴雯尚且如此,黛玉临终又怎会咬牙切齿骂着“宝玉你好”呢?
有人因为晴雯性格爽朗就说她是湘云的替身,或是黛玉与湘云在怡红院的一个合体。其实绝然不是。
湘云是金派拥趸者,来怡红院也只与袭人亲近,从不曾和晴雯有过半分交集。两人貌合神离,完全不是一路人。
如果说袭人是宝钗在怡红院的眼线,晴雯是黛玉在怡红院的影子,并且因此就三足鼎立,一定要替湘云在宝玉身边也找一个投射的话,那只能是那个只见名字不见故事的大丫头檀云。“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这位檀云丫头是与麝月比肩齐名的,但也就只有名字偶尔出现,从不见有什么真正戏份,恰如湘宝之缘,不过是小儿女的兄妹情,谈不上什么缘分罢了。
红楼最美的构图中,黛玉的传神之举是葬花,宝钗的行为艺术是扑蝶,湘云的精彩定格是醉芍,而晴雯的本色演出则是撕扇!
起于宝玉的一句话,让她拿果子来吃,晴雯笑道:“我慌张的很,连扇子还跌折了,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倘或再打破了盘子,还更了不得呢。”
这是晴雯的进一步抢白,却引出宝玉一番正经大道理来:“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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