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二章:余明华
年轻人去的时间不长,就从过道里面走了回来,李毅买硬座是因为卧铺的票都已经卖完了,这个年轻人看上去也遇到了差不多的问题,硬座上面有很多人都在睡觉,虽然十分不舒服,不过这个年代的人,大多数都习惯了吃苦耐劳,车厢里面也是十分嘈杂。
打鼾声,谈话声,笑声,孩子的哭声,充斥着每一个角落。
年轻人好不容易绕过了车厢门口一对正在接吻的情侣,这才重新回到了座位上。
李毅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年轻人,脸色不是很白,显得有一些黝黑,不过是健康的小麦色多一些,判断了一下之后,李毅下定了自己的猜测,这个年轻人应该是农村出身的,能考上大学,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儿了。
而且他的背包里面,一定是有更重要的东西,看着他警惕的样子,李毅不由得想起来当年的自己,赚到了第一笔大钱的时候,那是卖出去了几个当年最先进的录音机,赚了一千多,当时的顶配牌子,淘换到自己的手里,那种时候,那种喜悦,简直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兄弟,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看你这大包小包的,是回老家吗?”
听到李毅的话,年轻人调整了一下自己背包的位置,将它紧紧地抱在胸前,这才笑着说道:
“我是去……去谈个生意!”
去谈个生意?
李毅缓缓眯起了眼睛,下意识的问道:“看你的背包,北河信息技术大学的吧?
我有个朋友也是你们学校的,计算机专业的,不过很长时间都没有联系他了。”
听到这里,年轻人的警惕好像是放松了一些,下意识的问道:
“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啊?
现在大几了?”
李毅笑着说道:“他姓孙,大几,应该是大四或者是已经毕业了吧?
我们高中认识的,但是现在分开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也说不清楚了。”
年轻人点了点头,明白了李毅的意思,这个年代要交流,哪里有那么简单?
信件需要详细的地址,几经辗转下来,可能途中遇到很多的意外情况,如果有一方突然搬家的话,那就根本收不到什么消息了。
“那还真是可惜,我也不知道什么姓孙的同学……”
李毅笑着说道:
“说说你吧,你是什么专业的?
来这里是谈什么生意的?
我看你箱子里面装着的,是电脑吧?”
年轻人顿时又提起了警惕,下意识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
你打开了?”
李毅耸了耸肩膀,指着箱子的缝隙说道:
“我都看到显示器了,再说了,我也算是半个做家电生意的人,当然能看出来了,电脑这东西我又不是没有见过!”
年轻人听到这里,顿时来了兴致,下意识的问道:“我叫余明华,先生,我怎么称呼您?”
李毅伸出了自己的手,说道:“我叫李毅!”
余明华和李毅握了握手之后,低声说道:“李先生,我能问问你见过的是什么样式的电脑吗?”
李毅在脑海中回顾了一下自己当年参观电器展的时候,看到过的九十年代初的电脑,沉声说道:
“powerbook100!便携式的电脑,我个人更喜欢称呼它为笔记本电脑,那种电脑是我见过最轻便的设计了,没有之一,可以说是人类在电脑技术研发上面的飞跃性进步吧。”
powerbook100,是被人咬了一口的水果牌子的,鼠标按键和轨迹球在电脑的中间,之前这家生产厂商就做过类似的尝试,为什么李毅对这种电脑的印象这么深刻?
因为当时举办了一场慈善拍卖会,这些参观过得东西,都摆在了拍卖台上,李毅当年参与过拍卖,不过这台电脑没能搞到手。
这台电脑的成交价格一度达到了一百五十万,因为李毅本人对电脑发展方面十分感兴趣,后来去拍下来这部电脑的人家里面拜访过一次。
年轻人听到李毅的话,顿时两个眼睛精光大放,好奇的问道:“这电脑我们也只是上课讲过,老师都没能搞到真正的实体,你有吗?”
李毅叹了口气,说道:
“你要是这么说那可就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一个小家电城的老板而已,也只是远远的看过,两三万的价格,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买得起的!”
年轻人缓缓点了点头,叹了口气,说道:
“说的也是,我这次出来主要是为了将手里面这台电脑推销出去,康奈利的牌子,是目前全新的产品,毕业要求就是将这台电脑的特性搞明白,设计出一块主板来,然后将这台电脑卖掉。”
李毅下意识的问道:“卖掉电脑?
为什么要这么做?”
年轻人叹了口气,说道:
“我的导师,打算另起炉灶,我正好毕业了也在找工作,他说我们可以去他的公司工作,但是公司目前刚刚成立,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选择,想留在公司的话,就得帮帮忙,导师为了帮我们,和系里面有一些冲突。”
“现在基本上已经从学校辞职了,专心关注电脑市场的发展,所以我们决定帮帮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听到这里,李毅点了点头,大致搞明白了来龙去脉。
毕业设计的任务基本上他们都算是完成了,但是这电脑是他们的导师提供的,就相当于是导师从学校的手里面谈下了一笔生意,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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