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正好是北美大雪,他每天要打两份工,凌晨去码头搬货,晚上去餐馆打工。他住的地方没有供暖设备,我去的时候,看见他的手上,除了血泡和茧子,就是冻疮。所以第二天,我就赶着去最好的百货公司,给他买了件最贵的皮毛外套,还有一副最贵的手套。”
“可是,直到我走的那一天,他一次都没穿过。”
“再过一年,有一次放假,好像是圣诞节,他回来了。可是他爸爸都根本没让他进门,拎着他的行李,把他赶了出去。我听到消息,赶着跑去机场找他的时候,他还笑着对我说,没事,很快就回来。”
“好不容易,总算等到他回国。刚开始他就是个项目经理,天天泡在工地上,有次工地事故,钢筋把他的脚给砸伤了,到医院的时候,血把鞋袜都浸透了,脱都脱不下来,硬生生撕掉一层皮……可就算是这样,什么苦都吃了,什么罪都受了,我也从来没看见他掉泪。”
杨苏说不下去了。
直到昨天。在丽景酒店出来,回来的路上,她路灯下看到的,他通红的双眼。
“你在背着他,筹划这一切,拿走那份计划书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哪怕只有一分钟。”杨苏看着程锦,“可是他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到了最后,他想的都是你。可惜,你一点都不在意。”
说到这里,她站了起来,拿起了椅子上的外套。
看了看手里的信封,她把它放在桌子上,推到顾程锦面前。
“你欠他的东西,还是自己还给他吧。”
程锦看着她戴着黑超墨镜,没有任何表情,却一片苍白的脸。
连嘴唇,都是毫无血色的淡白色。
忽然之间,想起时俊。那天,在会议室里,她在门口回头的时候,看见他的脸色,就是这样。有些人,再怎么伤心的时刻,也不愿意显得脆弱。
时俊如此,杨苏也是如此。
“刚刚你问我,为什么出来跟你见面。”杨苏说,“我只是想着,或许,你能不能有什么办法,把他留下来,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手段。”
程锦怔住。
杨苏居然说出这么一句话。这已经有点像是恳求了。可是她自问,并没有这样的资格。
“你不知道他恨我?”
“我知道。”杨苏说,“可是我更知道,不管怎么恨你,能动摇他的人,只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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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寒尽,花正好,莫道春来早。
二月午后的阳光,就像一只温柔的手,轻轻落在发梢上。
冬天的寒气仿佛已经褪尽,树梢上也发出了柔嫩的新绿,洁净如新的街道上,依旧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可程锦还是觉得冷,下意识的裹紧了身上的外套。
她漫无目的,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游荡。
大街上,酒吧里,书店,电影院,咖啡馆。
沿着从国贸出来的方向,只要看到什么开着门的地方,就想要走进去看一看。
时俊到底平常喜欢去什么地方?他心情不好或偶尔闲暇时,会找谁去消遣?
现在想想,她竟然一无所知。
她熟悉他每个表情,每个眼神,习惯的姿态,习惯的语气,甚至是他身体的温度,皮肤的触感。然而,她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喜欢去哪里,喜欢和谁在一起。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看起来都如此熟悉,然而又觉得,这么陌生。
走到松江路口,看见前面一家店,透明的玻璃门,红白色相间的遮阳蓬,眼熟的很,程锦看了半天,才想起那是沙明明最喜欢的一家小龙虾店,名字很奇怪,叫艳遇。
谁的艳遇。
在门口略站了站,空气里隐约飘荡着爆炒小龙虾的香气。
推开门,进去买了两斤蒜蓉小龙虾打包,沙明明最喜欢他家这个口味,尤其喜欢在吃完小龙虾的汤汁里煮年糕。
提着小龙虾出来,看看表,也不过才下午四点半。这个时间,沙明明应该还没有下班。她应该还在嘉信。
程锦从口袋里翻出了电话。
电话铃声响了一遍,没人接。她固执的又拨了一遍。直到响了好久,那边终于有人接起,“喂?”
连个称呼都没有。
沙明明应该明知是她打来的电话。
“是我。”程锦清了清嗓子。
“什么事?”沙明明声音冷淡。
“在忙吗?”
“嗯。”
“我买了艳遇的小龙虾。”程锦握着电话,“想去送给你。”
沙明明的声音迟钝了一下。
“不用了,我在上班,不方便。”她还是拒绝了。
“我有话跟你说。”
“那就电话里说吧。”
“……”程锦沉默了几秒钟,“明明,我那天跟你说,我不需要你的原谅。”
电话的那头,一片沉寂。隐约听见沙明明沉重的呼吸声,可是,她依旧没说话。
程锦接着说下去,“可是我后悔了。你可以不原谅,但是我还是,不想失去你。”
沙明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程锦的性格,有多么倔强,无论怎么样都死不认错,这一点没人比她更清楚。但是她没想到自己会听见顾程锦说出这么一句话。
这个瞬间,不由自主的,心就软了。
程锦走了这么多天了。
那天,回到家,推开门的时候,满屋子黑漆漆的,没有灯,没有人,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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