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华传来消息恰好是一个礼拜之后。
电话里支支吾吾的,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最后干脆叹了口气道:“老板,我把他的邮件转发给你吧。”
李丘泽还就奇怪了,有意向就明说,没意向就拉倒,一个干与不干的问题而已,至于这么难以启齿吗。
他刚在庞建的办公室聊天,工作上的事情倒也聊得差不多,于是起身告辞,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脑,查看起邮件。
这份邮件洋洋洒洒上千字,百分之九十九的内容都与工作的事情无关,属于老同学加朋友之间的倾诉,实际上有点涉及隐私,并不适合给其他人看。
不过靳华还是整篇邮件转发过来了。
倒不是说他出卖朋友。
他这么做的出发点显然是为张晓亮好,大概率希望李丘泽可以帮他脱离苦海。然而又不好强迫,所以让李丘泽自己做选择。
简单概括来讲的话,张晓亮陷入了一个人生的抉择,他追了那个乐队女主唱整整三年,小暧昧是有,却没有大的进展,毫无疑问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女孩的,只是他快要到了而立之年,另外最近家里有些变故,让他身心疲惫,不知道该不该继续。
然后关于工作的事情,只在邮件末尾附上了一句话:既然想聘请我,为什么不自己找我。
“呵呵。”李丘泽看完整篇邮件后,当场就笑了,气愤的笑。
脑子里的第一感受就是:这人也太拿自己当根葱了,真当少了你地球不转?
不过转念一想,他又冷静了下来。
似乎,有能耐的人,有点个性,也不是那么难以让人接受。
刚才的第一感受,是被基于现实的情况,给带动的。自打创业以来,他招聘了这么多人,谁不是自己乖乖上门应聘的?偏偏这家伙想要自己去见他。
这会想的是,古有刘备三顾茅庐;胡宗宪派人招揽穷困潦倒的徐渭未果,自己亲自登门。
跑一趟不要紧,只希望这个张晓亮真能堪比当代的诸葛亮和徐长文,能有十分之一厉害他就认了。
电话拨通,那头传来靳华的声音:“喂,老板。”
“张晓亮在哪里你总知道吧?”
丫的手机都没有,让老子去找你,总得给个地址吧。
“知道!”靳华语调一扬,明显有几分惊喜。
……
冬天是真的来了,寒气袭城,大地覆冰,让人瑟瑟发抖。
尤其是这几天,温度降得厉害,似乎去南方避个寒,也不算太坏。
如果有人作陪,那就更好。
靳华是肯定没空的,微信的安卓版本还没弄出来,有的是事情忙活,独自旅行未免有些孤单,当然了,靳华就算有空,李丘泽也不太乐意与他同行。
面对一个秃顶大叔,实在毫无乐趣。
若是有个美女作伴,那才叫好。
所以,他很容易将主意打到夏语桐身上。
要说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巧,夏语桐这几天正在考虑要不要回趟家,她唯一的表弟即将大婚,踌躇的原因是因为学校有课,距离放寒假还有一阵,可以说表弟这个所谓的黄道吉日选得非常不好。
所以当李丘泽找上门,发出邀请时,她足足楞了半分钟。
“你知道的,广州我人生地不熟。”这话就有点违心了,上辈子在南方沿海待这么多年,广州李丘泽熟得不能再熟,“帮个忙怎么样,算你工资。落不下几节课,以你的认真劲半天就能补回来。”
其实他也就一试,不行就算了。可你猜怎么着,夏姑娘沉默一会儿后,居然说了声“好”。
这让李丘泽大喜过望,果然凡事还是要脸皮厚,要大胆,不要心里想着应该不行,就不敢开口。
幸福往往就在突然之间。
蓦地想起与夏姑娘的上次旅行,据说那晚他qín_shòu了一把,问题是他喝醉了,全然没有感受到啊,委实有点亏。只希望这次能补回来。
一天之后,两人从台市出发,坐动车到温州,再从温州转乘飞往广州的飞机。
广州这座城市别的不提,气温是真的好,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在过冬的时候,这边一件外套刚刚好,不冷不热的。
“现在直接过去吗?”出机场后,夏语桐瞅了眼天色,正午刚过,他们在飞机上也吃过午饭,虽然肯定没吃饱。
“不急。”李丘泽笑着上下打量着她,“你穿这身也不太合适啊。”
夏姑娘总体上讲,还是走的可爱路线的女孩,大概率心中住着位小公主吧,今天穿的是一件浅灰色运动裤,配粉红与白色相间的棒球服,青春洋溢,活力四射。
从一个青春美少女的角度讲,那是相当够格;但显然不合适作为一名老板身边的随从,去见一位技术大拿谈公事。
她也意识到这一点,顺着李丘泽目光自视了一番:“可、我没有偏正装的衣服。”
“你这是看不起自家这边的服装店老板的智商是吧。”
夏语桐被他的俏皮话逗得一乐。
“先找个地方歇脚吧,我估计想搞定这家伙不是见一面就能了事的。”
从那封邮件上面的内容分析,就不难看出来,张晓亮这个情种,对那个女主唱,压根没有完全死心。
这趟能不能成,很难说,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张晓亮要真是个大才,像靳华说的这么牛逼,得之我幸,得不到……哥们儿至少努力过,将来不至于后悔。
“我就不用找地方住了,浪费钱,我晚上回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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