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正的权力太大,而又并无赏罚之防。就不免有徇私、趋势、畏祸、私报恩仇等事情。
二、一地方的人,中正本不能尽识;即使尽识,也未必能知他的好坏。就使能知他的好坏,也不应当以一个人的话为标准。况且中正至多能晓得这个人的品行德望,至于当官的才能历练,是全然不知道的。
然而这还不是最大的弊病。最大的弊病就是中正都是本地方人,谁没有亲戚朋友?一个人在社会上,本没有真正完全的自由。一个阶级里的人,受这阶级的制裁,当然最为严重,谁能够真正破除情面呢?于是所选举的,总不外乎这一阶级里的人,就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历代选举的制度,纵或小有改革,然大体总是相同。九品中正的制度,南至梁、陈,北至周、齐,都是有的,直到隋开皇中方罢。这种制度,与两晋南北朝的门阀阶级,是很有关系的(参看第七节)。
“隋唐以后科举”的前身,便是两汉时的郡国选举。原来郡国选举的制度,到两晋以后,也弊坏得不堪了(东晋初年,为了抚慰远方的人士起见,州郡所举的孝廉、秀才,都不试就用。后来实在弄得不堪了,于是要试之以经。秀才、孝廉,就都不敢进京。到京的,也都装病不考。于是宽限五年,令其补习)。九品中正的制度既不可行,于是不得不加之以考试。既然凭考试为去取,就索性“毋庸郡国选举,而令他怀牒自列于州县,州县加以考试,合格的再把他送进京去应考”。就变成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了。唐以后的科举,最重的是进士科。这一科,是起于炀帝大业中的(当时还是试的策)。这件事,《隋书》不载(只见于《唐书》所载杨绾疏中)。大约当时还不甚看重他。“唐制,取士之科……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其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然而取之最多的,只有进士、明经两科。进士试“诗”、“赋”、“论”、“策”,明经试“帖经”、“墨义”。这时候,崇尚文词的风气已成。明经所作的帖经墨义,又是毫无道理的,大家都看不起它。就有“焚香看进士,瞋目待明经”的谚语。不是天资愚鲁,不会作诗赋的人,都不肯去做明经。就把天下人的聪明才力,都消磨到“声病”上去(参看第六节)。
《文献通考》卷二十九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或得五,或得六为通。后举人积多,故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既甚难矣,而举人则有县孤绝索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不过十数篇,则难者悉详矣。其于平文大义,或多墙面焉(按这是责令默写经文)。
又卷三十……愚尝见东阳丽泽吕氏家塾有刊本吕许公夷简《应本州乡举试卷》。因知墨义之式,盖十余条。有云: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则对云:七人,某某也。谨对。有云:见有礼于其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则对云:下文曰:见无礼于其君者,如鹰鹯之逐鸟雀也。谨对。有云:请以注疏对者,则对云:注疏曰云云。有不能记忆者,则只云对未审……
这种考试的法子,现在看起来,真正是奇谈。然而也不足为怪,这是古人研究学问的方法如此。原来古人都是把《经》就算做学问;所谓通经,又不必自出心裁,只要遵守先儒的注疏;自然就造成这种怪现象了(这种现象,一变而为宋朝的经义。再变就是明清的八股文,通看后文自明)。
武举起于武后的长安二年(公元702年),也用乡贡之法,由兵部主其事。
制科的科名,是没有一定的。唐制科名目和登制科的人,详见《文献通考》卷三十三。
以上所说,是取士的方法,但登科以后,还不能就有官做,还要试于吏部,谓之“释褐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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