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笙毫不犹豫示意主伴郎用红包贿赂丽丝塔。
主伴郎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将手上的钱箱往丽丝塔怀里一塞。
反正钱不是他的,不心疼。
新郎既然准备了这么多开门红包,就算全都给了出去,新郎也不会说什么的。
丽丝塔被新郎财大气粗的举动震慑住了,也看得出新郎急着想接到新娘,她将手上的鞋子往翊笙怀里一丢,笑说,“行了,去接新娘吧。”
翊笙赶忙接住喜鞋,“还有一只鞋子呢?”
话落,几位伴娘相视一眼,笑而不语。
这边伴郎大笑着提醒,“是不是傻?喜鞋不就在你手里吗?”
“……”翊笙愣了一秒,才意会到是怎么回事。
敢情自始至终,新娘的另一只喜鞋都摆在他的眼前了,也就是被丽丝塔拿在手里的那只;只是他以为这是第一只鞋,另一只鞋藏在某个地方。
翊笙拿着喜鞋走到床边,把坐在床中央的温平笙给抱到床边坐好,接着在温平笙面前蹲下来,大掌抓着她白嫩的脚踝,低头吻了一下她白皙好看的脚背,惹得身后的人起哄大笑。
“你……”
温平笙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吻她的脚背,怪让人不好意思的,脸颊不受控制地染上红霞。
等新郎帮新娘把鞋子穿好,身后的伴郎伴娘团齐声起哄。
“吻一个!吻一个!不吻不许接新娘出门!”
闻言,还蹲着的翊笙抬起眼眸,一瞬不瞬望着眼前的娇艳人儿。
温平笙听着那么多人起哄,脸红得不行,特别可爱地朝男人伸出双手,“抱!”
翊笙站了起来,弯着腰一把将她公主抱起来,同时深深地吻上她殷红的唇瓣。
耳边,欢呼声和掌声响起。
最后,翊笙抱着新娘下了楼。
新郎和新娘给温家人以及亲戚敬完茶,温家长辈郑重地给翊笙说了几分钟话。
十点钟一到,新郎抱着新娘出门,出发去婚礼现场。
温家人紧随其后。
新人的婚车上,双笙坐在后座,从坐上车的那一刻,翊笙的温热大掌就紧紧握着温平笙的小手不放,目光一直凝望着她。
温平笙被他盯着有些害羞,有些不自在,“你、你不要一直这样看着我。”
“平笙,你今天特别特别漂亮,前所未有的好看。”他靠了过去,在她耳边嗓音低沉磁性地说,“感觉怎么看都看不够。”
他说话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耳朵上,酥酥痒痒的,弄得温平笙有股想捂耳朵的冲动。
不知该如何接男人的话,她换了个话题闲聊,“你今天是几点起床出发来京都的?”
听了她的话,翊笙想起她早上耍赖不肯起床的画面,轻笑说,“在你还睡得比煤煤还沉的时候。”
“安翊笙,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温平笙脸颊气鼓鼓,眼睛瞠圆娇瞪着他。
她养的猫儿煤煤比猪还能睡,有时弄都弄不醒,某个男人总说她养的是一只猪吧。他说她比煤煤还能睡,那岂不是说她比猪还能睡?
“三点起床的。”他答道。
昨晚忙到深夜十一点多才睡,凌晨三点就起床就跟接亲及伴郎团集合,清晨五点钟开始登机,飞机六点起飞,不到八点便降落京都机场了。
“这么早?”温平笙有些吃惊。
凌晨三点,她好像还在跟她哥哥们打游戏……
他说,“无利不起早。”
毕竟是来接媳妇儿的,必须积极点。
……
双笙的婚礼要办两场,第一场在京都女方这边,女方这边婚宴结束再回北斯城男方那边。
这边的婚礼现场选在温家旗下地产的一个著名植物园,也算是r国最火的网红打卡地,不过从未有人在此举办过婚礼;为了准备婚礼,从一个星期前就闭园了,暂不接待游客。
天公也作美,今天的天气格外好,风和日丽,碧空万里无云,很是适合举行室外婚礼。
新郎和新娘抵达婚礼现场,正好是十一点。
宾客基本到场了,前来参加温氏千金婚礼的宾客,过半是温氏长期合作的客户,也有温家几兄弟比较好的朋友、温家亲戚、以及温平笙的好朋友们。
婚礼主持人站到台上讲话,“一对璧人来彩笔题成鹦鹅赋,几番花信至春风吹引凤凰萧。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鄙人婚礼主持人秦易在这里向大家行礼问好!感谢各位前来参加安翊笙先生、温平笙小姐的新婚典礼……”
主持人说了一番开场白和吉利祝福语后,接着请女方父母上台讲话。
双笙的婚礼重头戏在北斯城男方那边。
温父温母先后上台说了一些漂亮的话,以及对新人的祝福。
温家的长辈讲话致词完毕。
双笙携手开了香槟、切了蛋糕,紧接着主持人宣布婚宴正式开始。
翊笙和温平笙穿的中式喜服,省去了换礼服的环节,吃了些东西垫肚子,然后翊笙带着温平笙挨桌去敬酒。
温平笙的酒量就那样,翊笙舍不得也不敢让她多喝,生怕喝醉了,就让她敬了酒浅尝一下即可。
敬到伴郎团这一桌,非伴郎的唐墨擎夜也坐在其中,他起哄说,“我说翊笙,你跟新娘子都敬了几桌酒了,新娘子手里的半杯酒,都还没见底,我们是带着祝福给你敬酒的,你媳妇儿不能只敬酒不喝啊;你要舍不得新娘子喝酒,那你得替她喝。”
停顿一下,他问伴郎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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