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之后也没有再回演艺圈,他想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剩下的也只有履行当初的承诺。偶尔他也会对着那一堆文件发呆。颜琛结婚的时候他去做了伴郎。眼看着那个沉
默寡言的男人眉眼间溢满柔情蜜意,他由衷的觉得很好。
这辈子,幸福这个奢侈的词与他毫无关系。
于是他从盛大的人潮中退了出去,回了他该去的地方——青山公墓。那里有一处墓,埋葬着他所有的幸福。 数来不过是十年前的光景,当时刚上的大学的林初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泡在网吧里头打游戏,不管输赢,就是窝在沙发椅上盯着电脑屏幕,一晃能消磨一天。他是林家
的人,读金融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关键是林初自己不想读。
想来不管自己读的怎么样都是要回去继承家业的,林初索性在放飞自我的路上一去不返。
然而不上课是会扣考勤分的,于是林初在翘满了三十节课之后,被林家的人知道了。 那天林初还在噼里啪啦敲键盘的时候,被自己的保镖抓住了。五个清一色的彪形壮汉将还在骂骂咧咧打人机的他抓住,吓得网吧老板以为他惹到了什么了不得的黑社会。本来按照林初的性子,他应该是老老实实地跟着保镖走,毕竟以前也是这样。可偏偏那一天,林初脑子一抽,跳起身凌厉一脚踢在打头的那个保镖的脸上,直击那个
保镖的面门,把人直接踢晕了。
网吧里头一阵骚动,大家都是玩游戏的,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一时之间“杀人了!”的尖叫声此起彼伏。林初就趁着这阵骚乱,脚底抹油跑了。
跑出去在街上溜达了半天,林初才忽然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的行为大概就算是反抗家里了。一时之间心情有点微妙。 人人谈起林初,最多不过嘴上夸一句:“年轻有为,后生可畏。”可是林初自己心里清楚,这些不过是客套话罢了。如果不是三年前他唯一的哥哥死了,他到现在还只
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 混吃等死了这么多年的林初就这么百无聊赖的在街上走,准备着饱餐一顿就结束他人生当中第一次也很可能是最后一次的叛逆。本来一切就能这样结束,可惜他在一
家快餐店门前停住了脚步。饥饿让人停住步伐。 径直推开门,林初坐在位置上,打量完菜单,视线落在服务员身上,这一眼,险些没有移开:“小姐姐约吗?”林初没有学过追女生,他浅薄的骚话全是从游戏里头的
队友那儿学来的。
所以当头挨了一个托盘并被骂神经病的时候,林初其实是有点委屈的。
但委屈归委屈,那个女孩他是真的觉得挺喜欢的。于是死皮赖脸的又缠了过去:“那个,我没有恶意,就是……” 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从后面飞过来的玻璃杯砸中了头……后来他才知道自己是被误伤的,那几个讨债的人是来抓那个服务员的。但当时林初被砸的一阵头晕直犯
恶心,少爷脾气一上来,就把那几个不入流的讨债的混混打跑了。
勉强算是英雄救美的相遇。 于是顺理成章跟着那个服务员去了医院。看着少女惊慌失措的表情的时候,林初反手紧紧握住了那只牵着自己的手,平生第一次有了不一样的打算。于是他趁着她去
挂诊的时候花钱摆平了医生,不过是轻微的脑震荡,硬是让他演成了失忆的戏码。
这是林初演的最好的一场戏。 他知道了那个服务员叫沈瑶,跟着她回了她一贫如洗的家。吃了人生的第一顿泡面。沈瑶的家人早死,只有那几个不愿意联系她的远方亲戚。沈瑶很早之前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之前的沈瑶每天兼职,就在外面随便吃点,现在多了林初这个小少爷,她也咬着牙下厨,只可惜实在是没有天分。林初强忍着吃了两次,差点食物中
毒被送去医院之后,林初干脆就承包了一日三餐。 沈瑶去打工,他也跟着去。偶尔累了就看看他家阿瑶的笑容,然后继续干劲十足的做下去。林家未来的继承人在油腻狭小的餐馆里头打杂,给别人洗手作羹汤,甘之
若饴。 干得太狠了,腰背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时候,沈瑶就会给他擦药油。沈瑶的手一点也不像小说里头描写的女孩子的手那样软,不仅粗糙,劲儿还很大。林初常常被她按
的龇牙咧嘴的求饶。
有的时候擦着擦着沈瑶会骂他:“你傻啊,这么卖力干什么?”
他把那句“因为想养你啊。”藏在心里,咧嘴一笑:“因为如果我不努力,就要被迫回去接受几千亿的家族企业啊。”
沈瑶下手更狠了:“你一个失忆的穷鬼,还挺会做梦的。”
日子在细水长流中过去,就在林初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另一个身份的时候,林家的人找到了他。 临走的那天晚上,林初握着她的把一枚尾戒戴在了她手上。向来任性妄为喜欢胡说八道的林家小少爷第一次向别人承诺:“阿瑶你等着,我会回来接你的。你不许和别
人跑了,听见没有?
沈瑶把那一枚戒指握了握,嘴上不饶人:“你要是再敢骗我,我就天天给你下厨房,吃死你!”
他家阿瑶长得漂亮,性格又好,除了厨艺致命,根本没有缺点。 林初点点头,满怀着憧憬回了林家。林家的那个纨绔子弟开始认真了,这简直无异于铁树开花。林初学累了就偷偷给他家阿瑶打电话,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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