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与万众瞩目的林平之林少镖头不同,这后来进来的一老一少,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这是人的天性与本能,江湖人也不例外。
顺着江风的目光,黄蓉看清了那后来进来姑娘的模样。
她一身青衣,头束双鬟,插着两支荆钗,身形婀娜,肤色却黑黝黝地甚是粗糙,脸上似有不少痘瘢,容貌甚丑。
“江大哥,怎么,那两个人有什么不对吗?”
此时的江风淡淡的一笑,随即开口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场大雨来的很是时候。山雨欲来风满楼,这福州城,恐怕是要热闹起来了!”
“你是谁,那两个人到福州城,会搞出很多事情?”
面对黄蓉的疑问,江风只是不紧不慢的说道:“此去陕州华阴,何止千里之遥,两名身怀华山派正宗气功的人物突然来到此地。想来,肯定不是像他们打扮的那样,是来种地的吧!”
江风的声音并不算小,起码,比那窗外好似落石一般的雨声要大的多。只不过,除了黄蓉之外,竟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听到一丁半点的动静。
此时的林平之三人丝毫没有发觉到任何的异常,正当三人和那铁龙门的数人围坐起来,开始互相吹捧之时。酒招子的大门,便再一次打开了。
一顶斗笠,一袭蓑衣,压的几乎挡住了鼻子的斗笠前沿遮住了来人的面孔。
“是个江湖人!”
“是个高手!”
给所有人这一信息的是一柄剑,一柄碧青与湛蓝之色组成的剑柄看起来大气而华贵。
高手用的不一定是一柄神兵利器级别的宝剑,但一柄神兵利器级别的宝剑,只会落在高手的手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没有足够的实力而拥有惹人心动神兵利
器,在江湖上,是种罪。
那人转动斗笠之下的目光,在酒招子之中环视一圈,只可惜,此时的酒招子之中,已经有不少人席地而坐,又怎能有一个空座出现呢?
一翻手,众人原本集中在她身上的注意力登时集中到了她的手上。
笔直,修长,洁白如玉,除了户口隐隐有些老茧的痕迹外,这是一只相当完美的女人的手。只不过,相比这只手,更多的人在乎的,是手上的银子。
十两重的雪花纹银,足足可以将这个酒招子的一般盘下来。
“我需要一张单独的桌子,谁能提供,这银子就是谁的!”
“我!”
“我!”
“这里!”
……
钱帛动人心,最终,老板老蔡成功的将自己记账的位置以十两纹银的高价,出售给了这位出手阔绰的姑娘。
与常人不同的是,她没有要酒,酒是一种好东西,也是一种坏东西。不饮酒,往往意味着自律,严谨,稳定,这样东西,往往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应该必须的东西。
杀手,这个最最古老的职业,在死亡的舞蹈之间寻找生的希望,一个不留神,便是万丈深渊。
一杯酒,一条命,这世上九成九的人都会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杀手也是江湖人,但却是最特殊的江湖人。放眼江湖,鲜衣怒马,醇酒美人,畅快的喝酒,潇洒的拔剑,痛快的活着,这些,都与他们无关。等待,杀戮,下一次等待,下一次杀戮,这是杀手的命运,宿定的命运。
那女子只是慢慢的掰着馒头,掰一点,便吃一点,慢慢的嚼碎,慢慢的咽下,周而复始。
江湖人爱酒,酒入肝肠,豪气顿生。似乎只有能喝酒的人,才会被认为是真正合格的江湖人,江湖客。
林平之的年纪不大,但酒量却不小,当然,最根本的,则是福威镖局的名头在那里,没有人敢于灌他罢了。
一杯一碗,一碗一杯,桌子上的菜不见少,桌子旁边的空酒坛却是一坛接着一坛。
酒气上涌,一个在晕晕乎乎之间,往往会放松许多。这是联络感情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武者最危险的时候。
此时那女子恰恰吃完了手中的馒头,抬起头,斗笠上的水渍已经消失大半。唯有一滴刚刚趁着低头时挣扎在斗笠上的水滴,在此时缓缓落下。
“滴!”
水滴缓缓降落,打在地面上,化为无数更小的水滴。虽激不起一丝波澜,却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有光,没有声音,或者说,所有的声音,都已被刚刚落下的一滴水所掩盖。
暴起的身形,流星般的长剑,看的出来,这是一个高手,绝对的高手。功夫有多高?起码,就是福州城里福威镖局的总堂,她也能杀个七进七出。
这样的一个高手,这样的时机,这样的大费周章,对付的,仅仅只是一个林平之。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杀手,一个狮子搏兔当尽全力的杀手,一个只求结果不问过程的杀手。
酒招子外面下着雨,酒招子里面也下着雨。外面的雨,是天空降落的生命之水,里面的雨,是剑芒幻化的夺命之光。
十个人,参差落座,高矮不一的十个人。上一刻,他们还在推杯换盏,于这风雨之中享受着温暖与美酒,这是他们用汗水和生命换来的东西。下一刻,温暖与美酒同时凝固,他们有错吗?也许没有,也许,只不过他们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遇见了错误的人。
林平之正在喝酒,举杯,仰头,一饮而尽,按照正常的情况,下一刻,他会听到一声:“好,林少镖头海量。”一类的奉承话语。
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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