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弄明白一件事,我是个天生拙劣的导演,从七岁那年偷偷躲进卫生间用彩笔涂脚指甲那一刻开始,我就把我自己的人生导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却还沾沾自喜浑然不觉。
给自己一记耳光,ok?
如果不够响亮,就再来一记。
(2)
在很多人眼里,我和斯嘉丽是好朋友。
天中里充满各种奇葩式的女生,而斯嘉丽走的是臭美+白痴的路线。除了装腔作势和研究美容书,她没有别的爱好。而我,是个典型的草根,草根于池子巴结上校花斯嘉丽,我知道大家会怎么想。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太知道,斯嘉丽愿意跟我好的原因,而单单这一个原因,就足矣让她在我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私下里,我叫斯嘉丽“斯斯公主”,而她则称呼我“元气小姐”。我们看上去相亲相爱,有空的时候,就会粘在一起。可是,友谊的真正分量究竟在我们俩处心积虑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我们谁也说不清楚。
“女生之间的好朋友,就是把耳朵借给你,听你说出所有的秘密,并最后把它公之于众的人。”这是我不经意在网上瞄到的一句话。太经典,简直说到我心里去。所以,为了和斯嘉丽强大的美貌和身材组建的小宇宙相抗衡,不说赢,至少跟她打个平手吧,除了她强加给我的莫须有的“元气”,我还得靠一点点智慧——
说白了,就是心机。所以,我必须学会藏得住秘密。而秘密的最表面,就是谎言。我对斯嘉丽撒的第一个谎就是:“段柏文是我的男朋友。”
“那他亲过你吗?”斯嘉丽不甘心地说,“要亲过嘴唇的,才算正式。”
我只是微笑。
撒谎到半路,要想不穿帮,微笑绝对是最好的武器,点到为止,欲说还休。对方不管怎么猜都行,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什么都没说,落不下任何把柄。
其实我并不想把自己搞得如此复杂,我也曾经干净透明,心里容不下一粒细砂。可谁叫在成长这条路上,想要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就非得有点手段不可呢。
我真的是被逼无奈。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我妈和我一样,在暗恋这桩事情上,也用一用心机的话,她会不会多靠近幸福一点点?
我确定我妈不幸福。
每个周末回家,看到她在厨房里孤伶伶地忙碌,我都会这么想。特别是在我撞破她藏了三十二年的秘密之后,我对她的爱里就深深掺进了“同情”的成份。事实证明,她绞尽脑汁变着花样做那么多的好吃菜,除了把我培养成一个大胃婆之外,并没有起到别的任何功效。这个比所有九零后都要“脑残”的六零后,她的秘密不仅没有开花结果,反而彻底变成一个巨大的肿瘤。良性恶性未可琢磨,因此只能无望地等待。
我发誓,这件事情如果同样在我身上发生,我一定在这个肿瘤上放一个巨大的炸弹,让我和我的秘密一起,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必须做点什么。
某个黄昏,我从莫文蔚的歌里得到启发:“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想起……”
于是为了试验“距离才是美”的理论,我作了如下牺牲:选择理科班,关掉手机,放弃到食堂吃饭,绝不在校园里游荡,我把自己藏到最不显眼的地方,只是想试探一下,我到底可以离开他多长时间。
可是,即使这样,我等待的“美”还是一点儿也没看到。
我不在他身边的日子,他甚至连个问候的短信都没有,有时候我装模作样的从天台上走过,想看看他是否会出现在走廊,也在那个瞬间抬头望见我,但是这种几率目前为零。倒是好几次撞见横刀对我来个狂乱的眼神,吓得我慌忙低头逃跑。
我想念他四十五度低头的侧脸,想念他写钢笔字时的最认真的最后一笔,想念他想问题时总是用尺子轻轻敲击他的太阳穴,想念他发短信时两个圆圆的可爱的大拇指,想念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青草味——医学研究证明,这正是令爱情产生的原因:费洛蒙!
他的费洛蒙很对我的嗅觉,可是我的费洛蒙却出了问题。不然他为什么总是说:
“于池子,什么怪味?”
却从来没发现,我一直在为了他,试用各种香水呢?!
我没钱买香水,那些香水,均来自斯嘉丽。
她有一抽屉的香水,一个试衣间,一个超豪华的浴缸,一堆长得怪头怪脑的高端玩具。周末,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坐在她房间里试了一百套衣服都不满意以后,费力的对我喊出:
“我讨厌我现在的生活!”
当时我心里的潜台词是:我讨厌你!
她的衣服真的太多了,但我从来都没见她在学校里穿过。我很想问她这样用力打扮到底是要去见谁,可是我没有问出口,因为我怕答案是我害怕或者不喜欢的。我只是试闻着她的香水,想象他会喜欢哪一款。
“他喜欢这款。”斯嘉丽好像读懂我的心,把一个黑色的小瓶子递到我面前来,对我说:“男款的,你送给他,算圣诞礼物。”
“这算什么!”我当然拒绝。
“咱俩谁跟谁呀,我买的是女款,买一送一,我又没男朋友,留这里也是浪费。拿着!”斯嘉丽一面硬把香水瓶递给我,一面凑近我,看着我脸上的皮肤,大惊小怪地说:“怎么起了小疹子?”
我伸手去摸,她一把用力打掉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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