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仔,来,我敬你一杯,十年陈酿茅台酒,祝咱们的友谊天长地久。”余洁端起酒杯自己率先一饮而尽。
苏俊华是个男人人家女生都把酒喝完了,又怎好忸怩推脱,那样子太没有男子汉的气概了。
“好,能够认识余姐你这个朋友我苏俊华真是三生有幸,十年陈酿的茅台酒这可算得上是老酒啊,市面上十年以上年份的茅台酒恐怕得好几万块一瓶吧,这酒端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真有点舍不得喝呢。”
苏俊华在x市喝过两万多一瓶的红酒,喝几万块一瓶的十年陈酿茅台酒又有什么不敢喝的,就是感觉喝这么贵的酒没太大意义,有这些前用来购买奢侈品供个人享受,还不如拿这些前捐给山区的孩子改善一下生活条件呢。
哦,对了,在x市君悦酒店那两瓶总价四万多的红酒他一口都没喝,齐玉萍喝了一点点之后把剩下的红酒全倒进马桶里了,这是齐玉萍亲口告诉他的,实在是暴殄天物。
“华仔,你可真幽默,你都是百亿身价的大老板,大富豪了,喝几万块一瓶的酒又算啥,能够结识你这个富豪朋友,余姐我倍感荣幸才对呢。来,我再敬你一杯。”
苏俊华第一杯都还没喝呢,余洁第二杯酒又敬过来了。
“好,那我就不客气啦。”苏俊华滋溜一声把一杯酒灌下肚去。
入口醇厚,回味悠长,苏俊华只感觉到一股热流从口腔沿着喉咙直接滑进胃里,顿时感觉胃里暖暖的,好酒是喝得时候没什么感觉,但是后劲很足。
“味道咋样?这酒还行吧,华仔你这么大个老板,应该世界上各种名酒都品尝过吧,我拿两瓶茅台来招待你实在是过于寒碜了。”余洁见苏俊华把酒喝下去了,笑得很开心。
“哪里,哪里,余姐你实在太客气了,我平常基本上烟酒不沾,究竟是茅台好喝一点,还是江小白好喝一点我完全分辨不出来的,不过余姐你这茅台酒的确不错,国酒不亏是国酒,名不虚传,说真的,我也是平生第一次喝茅台酒呢。”
现在华夏国上下官场一片清明,企业家办厂,跑各个部门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再也不用请官员吃吃喝喝啦,政府工作人员都是客客气气的,即使送点礼物给他们也不敢有人接受,请他们吃过便饭也无人敢来赴约。
所以苏俊华把企业做到这么大,印象中还从未请县里的领导,镇上的领导吃过饭,喝过酒呢。
“哈哈,华仔,你这么大个老板就知道赚钱了,一点也不懂得享受啊,你挣这么多钱给谁花呢?哪个女人若是嫁给你真是幸福死了。冒昧地问一句,你结婚了吗?”
余洁笑靥如花,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苏俊华之前还在因为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愧疚呢,几杯酒下肚,话匣子就打开了。
“还没呢。还早,趁现在年轻,加油干几年事业,等基础更好一点再结婚也不迟啊。”苏俊华谦虚地说。
“那有女朋友吗?”
余洁的问题已经涉及到苏俊华的隐私了,苏俊华何止没有女朋友,而是表明态度很喜欢他,非他不嫁的女生已经有好几个了,这些女生一个个对他痴心一片,苏俊华这人又天生一副菩萨心肠,富有博爱精神,真的哪一个都不想伤害,可是全部都娶了做老婆,可能吗?
绝对没有可能,这不是违法犯罪么?重婚罪不能抓他去坐牢,全国人民排山倒海的口水也会把他给淹死。
所以苏:俊华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因此心里非常苦恼,不知该如何抉择才好,他是很希望能够快点跟春艳姐结婚,如果没有处理好和其他女生的关系,纷纷找上门来寻死觅活该咋办?
“哦,我只是随便问问,你若是不方便说那就算啦,来,咱们继续喝酒,尝尝我炒的菜,看是否符合你的口味。我不会做菜,做得不好吃,请多多包涵。“余洁说着给苏俊华夹了一块红烧排骨。
苏俊华尝了尝味道还真是不错,看来余洁拿下甄美丽生活助理这份工作也是下了一番苦工的,这红烧排骨烧得色香味俱佳,一点不必醉香楼的大厨差,苏俊华由衷地竖起大拇指夸赞道:“非常好吃,余姐你这厨艺我看醉香楼的大厨来了也会甘拜下风。“
“哈哈,华仔,我都要被你捧上天了,既然你喜欢吃这个红烧排骨就全部都吃了吧。“余洁二话不说把碟子里的红烧排骨都夹到苏俊华碗里。
“余姐,你自己也吃啊。“
“我血糖高,不能吃甜的,还有我在减肥呢,不能吃肉,我已经坚持吃素快大半年时间了。这肉你不吃我就得倒掉,下顿也没人帮我吃,浪费多可惜呀。”
余洁解释自己不吃肉的原因,顺便告诉苏俊华她单身,家里除了她没别的人,这难道是对苏俊华发出某种暗示吗?
“余姐,你老公抽烟吗?可以留给你老公吃呀。“苏俊华又瞥了一眼茶几下的烟灰缸。
余洁会意,笑着走过去拿起那只烟灰缸,又从背景墙下面的抽屉里掏出烟和打火机,点着一支吸了起来,递一支给苏俊华:“要不要来一支?”
余洁心里嘀咕,好险啊,千算万算忘记把这个烟灰缸收捡起来了,若不是我反应快,差一点就被这家伙发现破绽了。
苏俊华见余洁吞云吐雾的样子很自然,知道这烟灰缸里的烟头都是她吸的,做为一名负责人的医生,出于医生的惯性思维,苏俊华严于律己,自己的生活习惯非常健康,不吸烟,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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