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能促人成功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备的,同时又是可以不受先天条件制约的。
人们常说业精于勤。勤是发展事业的唯一途径。孔子反对“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生态度,孟子将四体不勤之人视为不孝之辈。历代家训中有一个共同的重要内容,便是“勤训”。
为商者只有勤于生意才能财源广进;为官者只有勤于政事才能造福于民。懒惰懈怠,必然使民受其弊。
同治四年(1865年)十一月十三日,曾国藩夜读汪辉祖《学治臆说》等书,深为叹服。他在日记中写道:“阅汪龙庄先生辉祖所为《佐治药言》、《学治臆说》、《梦痕录》等书,直至二更。其《庸训》则教子孙之言也,语语切实,可为师法。吾近月诸事废弛,每日除下棋看书之外,一味懒散,于公事多所延搁,读汪公书,不觉悚然!”曾国藩同意汪氏的观点,认为为官应以勤为首。
曾国藩对“勤”字的认识也很有深度。在他看来,“勤”字是人生第一要义,是修身、齐家、为官、治国乃至平天下的前提。他认为,千古以来,圣贤豪杰之士,立身于世能功成名就,无一不是因为勤。人如果勤奋,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反之就会一事无成,还可能招致灾祸。
曾国藩曾把治学为人之道概括为八个字,即“八德”,列于首位的就是“勤”,他认为勤字最为重要。所以他每当同时谈论几个字时,总是将“勤”字放于首位,如“勤廉”、“勤慎”等。后来他写居官三箴,为“勤”字写了四句注脚:“手眼俱到”、心力交瘁、困知勉行、夜以继日。
曾国藩不是天资绝顶聪明的人。他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功勋,可以说全是“勤”字所致。这与其勤俭家风有密切关系,但同时也是曾国藩自身修养的结果。
在所有能促人成功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备的,同时又是可以不受先天条件制约的。人们常说的“勤能补拙”就是这个道理。曾国藩说,居官应以“动廉明恕”四字为本,其中“明’字受先天因素影响较大,而其余三字则可由学习而至。“勤”字是实践所有事业的根本和前提,所以尤为重要。
曾国藩治学,认为除“勤”之外别无他途,勤奋方能有恒,才能点点滴滴,坚持不懈。他从青年起便养成了每天读书的习惯,即使从军之后仍旧不改。他教导手下将士说:“勤”字之义,在于平日勤加训练,勤于治事,稍有余暇,则读书不辍。
曾国藩统领湘淮两军,如此繁重的职务下,他每天仍能利用闲暇读书写字。奏牍、书信、家书、批文、日记,几乎都是他亲手所写或删定,仅现在留传下来的就达数千万字。他写家书,恐怕也是古往今来最多的。他自从向倭仁学习写日记后,几乎从未中断。他的日记也有几种,如《过隙影》、《茶余偶记》、《求阙斋日记》等,仅留传下来的就有百万字之多。他所写的奏章、批牍更加不可胜数。这种好学习惯,至老弥笃。在去世前的一年中,他作诗数首,文章十多篇。其中《湖南文征序》、《重刻茗柯文编序》,述古今以来文章源流,见解精辟,是传世不朽的佳作。在去世前一个月,他还为湘军后期的名将刘松山写墓志铭,但因病发而未能完稿。
曾国藩通过对历史的研究,得出这样的认识:盛世创业垂统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末世扶危救难之英雄,以心力劳苦为第一义。他认为当时的清朝正处于动荡不安的末世,而把自己比作扶危救难的英雄,若想完成平定天下的志向,只有勤奋而已。
本着这样的原则,曾国藩真可谓劳心劳力,以一“勤”字终其身。即使偶尔有不够勤奋的时候,他也要深刻反省,痛加改过。
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十九日,他在日记中自责:近日来公事上不是特别地仔细,访客也很多,志趣也比以前散漫了,军事、吏事、粮饷事、文事每日都应尽心尽力,以求进步。因为一日没有长进就是退步了。以后每日会更加留心吏事,勤见僚属,多了解情况;留心军事,从教训将领,督察操练下手;留心粮饷之事,从人数上下手;留心文事,从广征古训开始。每天中午之前多留心吏事和军事,午后多留心饷事,晚上看文事。
曾国藩办事勤奋,在他任直隶总督时表现得最为突出。1869年初,他进京见陛,这是他自从离京后第一次回京,前后已十几年。当时直隶虽是京畿重地,吏治腐败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官员疲玩,讼案堆积如山,民怨沸腾。所以,曾国藩一上任,就拿吏治开刀。吴桥知县王恩照、曲阳知县万亨泰、武强知县王庶曾、迁官知县周培锦、冀州知州宋炳文、保安州知州李作棠、怀安知县谷洪德,这些人性情疏懒,不理讼狱,曾国藩一律奏请革职,大刀阔斧地进行整饬,吏治民风,为之一振。
在直隶总督任上,曾国藩最费心的便是处理积案。据吴汝纶记载:曾国藩办理积讼,从同治八年(1869年)四月起到十一月止,结销新旧各案40191起,从同治八年(1869年)十二月起到同治十年(1871年)十月止,连同闰月,共24个月,又结案90155起。平均算下来,前一段时间,每天180多件,后一段时间,每天也要处理120多件,其勤奋程度,实在令人瞠目。在他的倡导下,直隶吏治迅速改观。清廷称许曾国藩“办事认真,干吏治民风,实心整顿,力挽弊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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