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殇背着姬洁走在泥泞的路上,还好男人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就算穿也只能是内增高,两个人的重量加起来也没有一双小高跟鞋那么给力,他背着姬洁走在路上地面还没有被踩穿的感觉。
“他们两个人怎么了?”
“这两个人是市区里来的吧。”
“哟,市区里面的人怎么会来到这里?”
姬洁的脸一下子红了,在一个乡村里,他们穿着这么现代化的衣服走在路上,好像被人当成猴子一样看着,尚殇的脸皮堪比城墙厚,她的脸皮可没有。被人看得很不好意思,她只好把脸埋进尚殇的背上,不看到这些像看戏一样的乡下人的脸。
某个脸皮堪比城墙厚的人确实丝毫不在意周围,他反而还觉得挺牛逼,自己的背上背着一个大美女,然后对着那些虎视眈眈对着美女流口水的人偶尔冒出几个冷峻的目光,偶尔还跑到边上去。
身上背着个大美女还是城市里来的人问路就比较方便了,见差不多到了附近,尚殇随便走到一户人家的前面问道,“请问,你们知道周大壮的家在哪里吗?”
“周大壮?你说哪个周大壮?”被问话的是一个看起来有六十岁的老人,他半眯着眼睛打量着,说的话还带着浓重的方言味道。
“是十八年前住在这里的男的,他有个儿子叫周芳,还有个老婆叫周晓芬的,你知道吗?”尚殇问道。
老人这才露出想起来了的样子,“你说的是这个周大壮啊,他不在这里了,他的房子被他儿子给烧了。”
见老人真的认识周大壮,尚殇和姬洁都很高兴,很快问道,“那他们家在哪里,能不能带着我们去?”
“可他们家的房子没了啊。”
“没事,我们就看看那边的地。”
“哦,那我带你们去好了,反正在家呆着也没事做。”
“谢谢”
一阵寒风吹过,尚殇背着姬洁站在一望无际的大田野上,看着到处都是绿油油的田地,田地里种满了各种的小菜,几个农夫辛勤的在天地上劳作。
“哎呀,这里的菜长得可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烧了的关系。”老人看着田地感叹这说道。
菜长得可好了,本来还有着能看一眼废墟的心态,现在连废墟都没有了,直接就剩下绿油油的菜地,挺好,这趟算是白来了。
“那爷爷对周芳有什么了解吗?”姬洁问道。
老人拄着拐杖想了想,“周芳啊,我知道,好像是挺乖的一个小伙子,村里的其他孩子都会出去玩,就他一个人在家里不吵不闹,平时都不经常和别的小伙子一块玩……你们是周芳的朋友吗?”
“啊、不是。”姬洁摇头笑着说道。
“哦……就是感觉那孩子特别听话,现在应该上大学了吧,在哪里读书?有没有上十大名校?”老人问道。
“哦……这个嘛……”姬洁汗颜,她很想说周芳现在已经上电视了。
“我们只不过是来问问他而已,他没有上大学。”姬洁说道。
老人“哦”了一声,低声直叹,这么乖的孩子竟然也没有上大学,可惜了。
对于一般的老一辈的观念,不出去玩就是乖,不吵不闹也是乖,每天勤奋看书就能上大学,唯一知道的大学也只是十大名校,对于他们来说,上大学可是一件很牛逼很光荣的事情。
尚殇只觉得这样的老人过得很愉快,偶尔被孙子说说自己的观念老旧啦,没事就在家里嫌弃嫌弃孩子的活泼,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挺好的,他们不会像现在的年轻人一样,时不时的就冒出一些似乎很悲伤的想法,为情爱等事情头疼。
告别了老人尚殇背着姬洁继续造访了乡下的其他的人们,认识的人就只能说杜天一从来不出去就关在房间里,不认识的就直接不认识周芳这个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价值。
走访了一天没有什么成果也就算了,在走访的中间不少的人热情款待表示要留他们吃饭,因为拒绝村民们的热情浪费了不少的时间,等到忙完了都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尚殇和姬洁在一个村民家中大扫荡了一顿。
尚殇本以为像姬洁这样的千金小姐会吃不惯乡下的粗茶淡饭,但姬洁却津津有味的把人家的米都给掏得差不多了才打一个响嗝,这弄得尚殇怪不好意思的,这里毕竟是别人家,就算他堪比城墙厚的脸皮也不会好意思吃这样的饭菜,这不是诚心的把人家乡下人的存量吃光吗?
“饱了的话我们可以走了啊。”啃了人家这么多东西,看到对方品质这么好他都觉得自己要是掏钱的话就有种看不起他们的意思,只能地低着头准备滚蛋了。
“什么呀,今天有煲了粥吗?刚吃那么多,我有点渴了。”姬洁说道。
尚殇很惊讶这位大小姐都把这个地方当家里还是当宾馆了,吃了这么多她上哪去找脸皮的,现在自己堪比城墙厚的脸皮都不好意思了。
“他妈,赶紧的把粥给拿出来!”乡下男人冲着厨房大声嚷嚷着,厨房里的妇人应了一声就把粥给端出来了,粥还是热的,看起来刚做好不久。
“我就知道你要喝粥的,吃这么多干饭干菜的。”妇人好像很得意,她为自己提前给姬洁弄好粥而高兴。
喂,有没有人在意尚殇的内心感受啊,本人的脸皮在今天晚上就被磨薄了,方才也不知道是谁被人当街看的时候都这么害羞,现在就不害羞了,吃的还理所当然。
“吃你们这么多饭菜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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