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静了将近十年的京城,这一次忽然开始暗云涌动了起来,今夜,不知有多少位高权重富甲一方的人,在密室之中,策划者接下来的一场争斗。
赢的人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输的人只能在黯然中消亡,回首往日的辉煌,无论内心藏满了多少悔恨,也终究逃脱不了失败者的身份。
叶天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但他更懒,他的懒不是一般人的懒,可能是前半辈子策划了太多惊天动地的事件,导致他现在连脑子动都不愿意动一下。
所以在这个夜里,他睡的格外的安稳祥和,仿佛一点都体会不到,那滚滚疑云,就快要压在人的身上。
万爷与叶天不一样,他不懒,心中也没有太多阴谋诡计,所有人和他做朋友都会很安心很踏实,这也是除了枪法之外,一无是处的他能够融入那个所有大人物都头疼不已的团体中,而且那样的和谐。
有时候,天才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不可攀,他们只是在某一个领域,更加的优秀,或者说更加的变态,所以他们被称之为天才,但天才永远很稀少,他们只会高高的站在金字塔尖,凡人可望而不可及,所以,渐渐地,天才这个词就被神化,所有人都开始幻想自己心目中的那个天才是什么样子的。
只是在叶天的心里,天才就是个屁,他有权利说这样的话,因为叶天见过的妖孽天才不计其数,那个团队中,哪一个不是占据世界顶尖技能的存在?就连张大万这个蠢货,也可以算是枪械天才,那天才不是屁,又是什么。
天才的最佳拍档永远不是天才,他们在一起或许会碰撞,或许会摩擦出不一样亮眼的火花,但天才和蠢才在一起时,一切就显得那样的和谐。
所以,张大万成为了那个已经解散的团队中最受欢迎的人之一,这也间接证明了一个事实,一个蠢才如果能够忍受的了天才的牢骚,那么就算是死,也可以在一起笑着离开。
叶天自认为是天才,而且常常自以为是天才中的天才,他对蠢才的喜爱尤为过分,因为他不许身边有长的比他还帅的蠢才,所以张大万很荣幸的中枪了,成为了团队中所有人的御用蠢才。
不过有时候蠢才也会和天才接触的久了,最的事情也会开始天马行空,就像是此时的张大万,他正提着一把枪,乘着飞速的高铁,前往京城那样的龙潭虎穴。
不过对于身经百战的张大万,京城确实算不上什么龙潭虎穴,所以他一身轻松的来到了京城这片令无数人为之疯狂,又令人感伤的地方。
他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杀光苏家的人,第二件事是找小白喝茶,他虽然不喜欢喝茶,但小白家的茶一定会很好喝。
不过张大万此时却十分的苦恼,无比的苦恼,因为他发现他迷路了,他不仅没有找到苏家的所在,反而被街边妖娆的小姑娘拉进去又轰出来,因为他总是对那些姑娘说:“我没有钱,但有枪和子弹,可不可以抵押一下。”
万般无奈之下,苏大万又不想放弃这样一个杀人的好夜,所以他就拨打了小白的电话,那天叶天打电话给小白的时候他就记住了号码。
“喂喂喂,能听到不塞。”
“喂喂喂,我能听到,你听得到不?”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便欢呼一声对着万爷说:“万傻,你怎么打我电话了。”
“有事找你帮忙。”张大万憨笑着说。
小白一愣,然后听到手机中传来了他拍胸脯的声音:“万傻,你说,能帮的一定帮。”
“我现在在京城。”
小白讶异的道:“你这么跑京城来了。”
“我来杀人。”
“杀谁?”小白语气凝重的起来,不再似方才那般的轻松。
张大万闻言,笑了笑道:“苏家,全部杀光。”
电话那头传来了不屑的嗤笑声:“万傻,你一定是在做梦吧。”
“怎么了?”
“你以为京城是伊拉克还是阿富汗?动不动就要杀人全家,在这里杀人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
“犯法?我犯过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大万回收洒脱无比的说。
小白闻言更加惊讶了,问:“你什么时候犯法?”
张大万把在人间会所的事情一五一十的交代了出来,听得小白是一阵狂笑:“万傻,多年不见,你还是那么可爱,我都忍不住想亲你一口。”
张大万语气无比嫌弃的说:“去,我没有那个嗜好,而且你和叶天总是合起来说我的胡子是头发,你知不知道这样会让我很困扰。”
“困扰什么。”
“我会怀疑我的头发是不是真的长到脸上了。”
……
……
二人扯了足足半个多小时,小白才说:“万傻,我现在在西藏拜见一个大师,没时间去带你玩,一会我把老钟的电话发给你,他最近好像在京城无所事事,你找他玩去。”
小白挂完电话之后不到一分钟,张大万就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很不熟练的操作这新手机,拨打了老钟的电话。
电话那头有些吵闹,张大万扯了扯嗓子,对着手机喷着口水大喊:“钟无艳,我张大万。”
“万傻,怎么是你?”电话那头的声音十分的低沉,语气有些惊讶。
很快,对方好像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钟无艳说:“万傻,好久不见,最近过的如何?”
“我嘛,还不错,公司差不多快上市了。”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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