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大厅内,江小云还是眼泪汪汪的,林旭当着来来往往人的面把她抱进了怀里,“我的女朋友,人都被我赶走了,你要是还哭,我可得用绝招哄你了哦。一个舌吻,想要吗?”
林旭说完,作势欲吻江小云。
“才不要。”江小云擦掉眼里,破涕为笑,“林旭你好诈,人家本来挺伤心的,被你弄的伤心不起来了。”
林旭搂住江小云腰肢,把人抱进怀里,“笑了就好,别不开心了。瞧瞧,我们家小云笑的别提多甜了。”
“才不是你们家的呢。”江小云羞答答说着,这次意识到人已经到了林旭怀里,“林旭,不好,这样不好,你别抱我了,被人看到多不好。”
“那就等到没人的地方再说。”林旭坏坏一笑,松开江小云的腰肢,握住她的小手,“走,吃饭去。”
“嗯。”
离开写字楼,这次没用刻意去找餐厅,江小云引着林旭,走过两条街,进入了一个城中村,进了一家餐馆,点了四个家常小菜,价钱非常公道,加一块才五十来块。
林旭笑语道:“小云,你可真会持家,这就开始给我省钱了呢,以后一准是个好媳妇。”
江小云说道:“林旭你真爱拿我开玩笑,你的女朋友我见过,好漂亮好漂亮,哪里会喜欢上我这种。不过给你省钱是真的,这里的饭菜真的很划算,是附近最公道的。”
“先不说吃的。”林旭握住江小云的小手,“要是我真的想要我你和我在一起呢?”
江小云的眼神畏缩,微微摇头,“其实,我们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那么说?”
“林旭,有件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其实我,就要离开香城了,这次离开,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再回来,所以说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你要离开?”
“是啊,我想去西北边陲去当志愿者,也许会做山区老师也说不定。我的爸爸和妈妈离婚之后,他就去了西北边陲支教,一干就是三年,最后因病死在了西北。小时候我不懂事,我很恨他,为什么不留下来,要是我和爸爸生活,一定比和妈妈在一起开心。可是长大后我懂事了,我理解了爸爸的心思,我能体会那种心情。渐渐的,我很想做一件事情,就是走我爸爸走过的路。我想去西北,而且早已经报名,近几天就会出发。我已经离职,今天是我最后一天上班,今天之后,我想我们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林旭觉得非常可惜,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竟然要去边陲,“小云,我知道我没有立场劝你不去,就算有,我也不会劝你。但是呢,不管你到了哪里,我们都还是朋友。”
“嗯,我也当你是我的好朋友,虽然认识你时间不久,可是我知道你是个很好的人,如果我留在香城,一定会被你给追到。可是我马上就要走,只能对你说抱歉了。不过我想你是不会缺女朋友的,到时候我就怕你早就把我给忘记了。”
“怎么会,我送的第一朵玫瑰就是给你的,一辈子都忘不了你。”林旭俏皮一笑,说道:“再说了,你去做志愿者又不是不回来,到时候,我还有机会呢。记住哦,在外面除非遇到比我好的男人,否则绝对不能和他在一起。”
江小云笑嘻嘻说道:“那我不是一直得做女光棍了?”
“所以呀,不想做女光棍,就早点儿回来。”
“嗯,我尽量,爸爸在那里三年,我至少也会呆三年,到时候也许我会选择回来。到时候呀,找你讨杯喜酒。不对,说不定连红鸡蛋都能吃上了。三年时间,够你把那个大美人女朋友娶过门,再生个胖娃娃了。”
说起火炎炎,林旭就想起她的长腿了,她是火爆型美女,江小云完全不同,小家碧玉的普通女孩,和她在一起同样开心,可惜她就要走了,“小云,今天说不定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约会,要不要喝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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