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衣裳的风格,跟汉服类似。穿起来很宽大,很宽松。
男装比较普通,女装穿在宋夕夕身上,非常美,俨然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绝色古典美女。
再接着,二人找地方吃了东西,又找地方住下。
这繁昌城特别大,想在这城里找出某个人来,无异大海淘沙。
不过,仗借着有黄泉令之便,乐毅想了想,就持此令牌,找到了巡逻的一些甲士,询问他们,可否在这城里见到过圣焰族的人。
巡逻队对拥有黄泉令的乐毅不敢怠慢,身为黄泉族的人,他们一看那令牌就知道是什么级别的。
那为首的领队告诉乐毅,圣焰族的人前些天的确出现在这城里。
黄泉族历来不与其他族相争,擅长商道,所以其他族,无论在什么方便都得给他们几分面子。
圣焰族的一些人被击溃之后,有一部分就逃到了这里,寻求庇护。
黄泉族来者不拒,只要你有钱,可以在这城里住下,那他们就招待,但如果你没钱了,那就得滚蛋。他们不会再庇护你。
“如今他们还在城里吗?“
“兴许在,兴许不在,贵客若想知道,可去看看。据闻,那些人早些时间住在仙来客栈,不止有圣焰族的人,还有金乌族的人,碍于在我们黄泉族的领地上,他们没有动手,但圣焰族的那些人钱财可是不多,说不定,已经早离开了。“
“哦,有劳了。“
“贵客不必客气。“
打听到这个消息,乐毅先将宋夕夕安置在客栈里,有黄泉令在身,他也不担心这里有人会暗中觊觎宋夕夕。因为经过多次实验,乐毅发现这令牌真的很有用。
一路打听而去,他找到了那家仙来客栈,是一家很小的客栈,很简陋。
大概圣焰族的人真的没什么钱财了,住不起大酒店,只能在这里将就着。
踏入店门,正准备向店老板询问一看,却见这客栈的大厅里,早就是剑拔弩张了。有三伙人形成了针对!
一伙人橙色头发,一伙人红色头发,还有一伙人是金色头发。
那红色头发的一伙人此时笑道:“一群窝囊废,只晓得躲在这里苟且偷生,有种的,就离开繁昌城试试?“
“呵呵,窝囊废岂敢离开?不过就算他们不离开,也待不了多久了,因为圣焰族的人不但是窝囊废,也是穷鬼。“橙色头发的一伙人讥讽道。
他们这两伙人一唱一和,说得金色头发那伙人怒气汹汹,很想发作,但是他们也知道自己的处境。在这城里无法动手,而且就算动手,也占不到什么好处。
“焰溟,亏你还是圣焰族第一勇士,就这点胆量?你有种跟我出去单挑?“
“敢不敢?“
一群人撺掇着,讥讽着。
金色头发那伙人虽然暴怒,可最终还是忍耐了下来。
乐毅见状,不由一笑,这可真是巧了,圣焰族的人还没走,还在这里。而且听刚才那些人的称呼,貌似这些金色头发当中,身材最魁梧的那人,就是自己这次要来寻找的焰溟。
这人魁梧是魁梧,但身材却不高,相反,可以说很矮,只有一米六的样子,这样的人,也敢称圣焰族第一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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