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高兴猛然抽出钢刀,划出一个弧度,猛然将攻向自己的三把兵刃磕飞,任由敌人的鲜血喷洒在自己的脸上,双腿控制着枣红马继续向前突进,狠狠地将地上那还温热的身体踩得血肉模糊,骨碎肠破,
“砍马。”
不只是谁,突然爆吼一声,众人顿时醒过神來,同时有数十把兵刃都向着高兴的坐骑招呼,虽然高兴手中的钢刀舞动得更快,但他还是无法护得马匹周全,只是坚持了短短几息功夫,枣红马的前蹄便被利刃斩断,身子猛然向前扑倒,
“嘿。”高兴轻喝一声,在马匹还未倒下之时便纵身跃起,同时伸展双臂,将两柄钢刀划出两个大大的半弧,有长生真气的支援,高兴双臂的力道远非常人能够比你,这一瞬间的爆发顿时将周围的人扫将出去,运气好的虎口迸裂,武器脱手,运气差的,身上便多了一个深可见骨,鲜血汩汩而流,
“杀。”
高兴这一声喊如同舌绽春雷,巨大的声音顿时让周围的敌人耳鸣眼花,一个个如同醉酒一般左摇右摆,不知所以,高兴却是趁此机会再次扑入人群,大肆杀戮起來,
在高兴一人独占三千敌军之时,意气风发的高绰也开始了他担任太尉以來的第一场战争,
听说高兴率领大部分军队南下与吴三桂决一死战,青州城空虚时,高绰便率领麾下十八万兵马直扑青州而來,誓要彻底粉碎叛匪,
高思好叛乱时,高绰恰好出任并州刺史,被高思好军杀得屁滚尿流,晋阳城破时若非他跑得快,说不定早就叫高思好祭了军旗,如此狼狈耻辱的事情如何不叫高绰愤恨,尤其是此番被派到南部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不仅担惊受怕,还要忍受战争的疲累痛苦,对于“叛贼高鑫”他自然更是愤恨,
此次高鑫南下,与吴三桂决战,对高绰來说实在是天赐良机,既可以洗刷耻辱,排解愤恨,又可以建立功业,得到高纬的赏赐宠信,可谓一举两得,是以自从二十一曰发兵开始,高绰一路上紧赶慢赶,生怕高兴提前回到青州城而功亏一篑,
“快点,快点,都给本王打起精神來,说你呢,快跑。”高绰在北方生活的时间不短,马术尚可,尤其是此次军情紧急,他便沒有乘坐府邸中那豪华舒适的车驾,高绰在中军中大声喝骂着,驱赶着麾下的士卒加速前进,少有人脚步落后,便会惹來高绰那犀利的马鞭,
虽然此时距离青州城还有不足百里,但高绰却依旧不满意,看着那些沒精打采的士卒,高绰便气都不打一处來,一边怒骂着“贱民”,一边毫不吝啬地挥舞着马鞭,只有马鞭抽打在人身上的脆响才能稍微缓解他心中的焦躁与愤怒,
“王爷,前方敌军拦路。”
眼看着就要晌午天了,高绰一阵饥肠辘辘,但距离青州城还有不少路要走,就在高绰接过谄媚地笑着的侍从手中的水囊,准备痛饮一番时,一个精悍的裨将策马奔來,大声禀报道,
“何人如此大胆,竟敢拦住本王去路,走,与我率军杀将过去。”高绰顿时大怒,一把将水囊抛飞出去,马鞭轻扬,策马向前奔去,
时间不长,一身戎装的高绰便來到阵前,他眼神凌厉地向前看去,只见一里远处,正有四五千人静静地立着,手中都拿着刀兵,神色不善,
“尔等何人,见到本王还不快快下跪。”高绰一手勒住马缰,马鞭前指,倨傲地怒喝道,
“你就是高绰,肥头大耳,分明是头猪,哪里当得王爷。”那五千人的队伍中走出一个穿着将军服侍的人,见高绰身上衣甲松散,身形臃肿,顿时笑得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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