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要不是程处默实在吃不下了,他根本就不会放下筷子,不过茅台酒却一杯接着一杯的喝。
他也不管丢不丢人了,能喝的这么畅快,一点面子算个啥?
林雨也是见其杯空就斟满,不一会儿半瓶酒全下到程处默的肚子里去了。
可把程勇等人气的不轻,本来大家伙儿好不容易有解馋的机会,结果这家伙一来倒好,全被他给喝了,偏偏别的人还都敢怒不敢言。
程处默虽然性格和善,胸怀宽广,但是有一点不能碰,那就是别跟他抢食。
对于他来说,抢他的食物就犹如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分分钟拼命。
不然的话,当初也不会跟秦怀玉争一瓶酒,而把皇上都给惊动了。
而且他可是程咬金的儿子,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程咬金跟尉迟敬德这俩人几乎是穿一条裤子的,还都是护短的主。
尉迟敬德没啥脑子,碰见啥事非打即杀,人们惹不起,躲着就行了。
但程咬金不一样,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阴险,不过这里的阴险不含有狡诈的意思。
而是只要得罪了程咬金,他能想出一百种骚主意摆置你,直到你求饶为止。
所以大家都很小心,见到程处默从火锅里夹东西吃的时候,自动的停下筷子,等其夹完以后在伺机而动。
林雨也发现了这一个规律,不过他可是不怕这个程处默。
白吃他的火锅还想要他让着,可能吗?刚才好几次,林雨都跟程处默夹到了同一只虾。
当时可把众人给吓住了,以为这回程处默要发怒了,谁知道后者憨厚的一笑,赶紧松开筷子,去夹另一只,并抢似得放在嘴里。
几次以后林雨已经让程处默形成了林雨高其一等的潜意识,由此在碰杯的时候,程处默的杯沿都放低一点。
这时才真正的惊呆了程勇等人。
要知道在酒桌文化上分地位尊卑的就是杯沿,碰杯的时候,谁的杯沿高,谁在众人中的地位就高。
程处默这样做就证明了他在心中对林雨是崇敬的,也说明刚才林雨那几个简单的小动作起了作用,当然更大的原因还是程处默真心想结交林雨。
跟着这一位有蓬莱仙酿,还有海鲜火锅,就算是叫声大哥又如何?
等一瓶茅台喝完,程处默醉醺醺的,圆滚滚的身体摇摇晃晃,看起来就像是一只肉皮球放在椅子上,嘴里嘟囔着,
“林兄,这顿饭是我这辈子,吃的最爽快的一顿。嘿嘿,这酒……”
他端着空杯子,谄笑的看向林雨。
后者会意一笑,不知从哪里又拿出一瓶,
“程兄放心喝,今晚酒管饱!”
程处默那两只眯成缝的小眼睛立即放出一千瓦大灯泡的精光,简直就像是饿了三天的流浪汉看到了大烧鹅。
满满的都是激动之情,也不喊林兄了,一个劲儿的喊着大哥,叫的那是一个真情流露。
林雨直接将其打开,又给程处默满上。
后者小口慢嘬,喝完后,满足的叫一声——爽!
林雨正要给其倒第二杯,却被阻止。
“大哥,别,别倒了,浪费!咱们明儿个再共饮此酒。”
林雨顿时对程处默的印象好感度又上升了一分,能在喝晕的时候还能控制自己喝酒的,可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因为正常人这时候的反应应该是一个劲儿的吃牛逼:给老子满上,我没醉,还能喝!
林雨放下酒瓶,对程处默说,
“程兄醉了?”
“我没醉!”
“那怎么不喝了?”
程处默无奈的摇头,
“唉,酒喝到一定量,就会失去了其滋味儿,再喝下去,就不是品味了,而是浪费。浪费可耻啊,林兄!你是不知道啊,我每看到有人糟蹋粮食,都恨不得上去将其暴打一顿,不然难解我心头之恨。”
说着说着,竟然声泪俱下,
“可我方才应当喝足了,但是却贪心不足,非要在喝一杯,入口中虽有滋味儿,但已失去其根本。我恨啊,如此饮酒,真是玷污了蓬莱仙酿的美名。我……我……呜呜……悔恨啊!”
林雨只觉莫名其妙,心想这个家伙真是对食物的态度达到了等同生命的层次,估计和松下原对待酒有一拼。
这种人要是放到现代,那妥妥的著名国际美食点评家,试问世界上还有谁对待食物能像他这么的痴情?
“程兄莫要再心怀愧疚,一杯酒而已,算不得什么,这也不是你的过错。”
“别小看一杯酒,那是一斤粮食的精髓,是酒工们的汗水,是苍天的恩赐,我怎能这样浪费呢?”
程处默的一番话可把林雨到嘴边的话全部打回去了。
林雨心想:
得,这还能咋劝?竟然把老天都给搬出来了。
于是他又说,
“那这样吧,我把剩下的酒送给你,以后你慢慢品尝!”
“多谢大哥慷慨,小弟感激不尽!”
突然间,程处默化成灵活的小胖子,嗖的从椅子上跳起,拱手鞠躬,那一套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拖沓。
这根本不是一个喝醉人的反应速度啊。
林雨终于明白,原来这家伙就等着他说这句话呢,不由得感叹,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
程咬金天天一肚子坏水,这家伙也不差,为了嘴,真是啥都能干出来。
就刚才那演技,要是不给他颁一个奥斯卡金像奖,都要天理不容了。
程处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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