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地经济还没发展起来,很多建筑都很低矮,也很有当地的特色,而不是像其他城市那样高楼林立。这种地方,对于我这种人来说,住起来比在钢筋城市中要舒服,而对于很多过惯舒服日子的人来说,就不是很习惯了。
千纱作为一个大明星,她这几年过的都是荣华富贵的日子,住最好的房子,吃最好的食物,几乎没有来过这种落后的地方,更是没有住过这种老旧的小旅馆。所以她刚来到有点住不太习惯,不过她并没有像其他大小姐那样嫌弃,而是默默去适应,她这点让我对她的印象好了不少。
而她发现了我对她的意外,她得意地哼了一声,露出一副本小姐才没有那么娇生惯养的表情。
对于她这种小女儿作态,我倒有些哑然失笑,没想到她一个台上发光发热的大明星,在私底下也有这么小女儿的一面,要是让她那些粉丝看到了,怕是都大跌眼镜,不敢相信。毕竟她营造出来的人设就是比较高冷优雅的女神形象。
她们两个住一间房,而我住在她们隔壁,照顾他们的安全。
把东西放在旅馆,已经是晚上七点钟,她们两个女的,在洗去一身风尘之后,又换上了一身新的衣服,才开始出门吃饭。
她们两个都是一等一的大美女,极品尤物,尤其是千纱,她长着一副天姿国色的脸蛋,自带高贵气息,身材也高挑曼妙,可谓是女人之中的极品,像她这样的人,别说作为大明星,就是作为一个普通人都有无限的魅力。
而晓云姐相貌上虽然差千纱一些,不过也是角色的美女,尤其她身上那种成熟的少妇味道,更是令人垂涎欲滴,流连忘返。
这样的两个美女手牵手一起逛街,给路人带来的视觉冲击是很强烈的。特别是在藏地这种地方,突然出现两个时尚靓丽的美女,很快就会引起轰动。
才短短几分钟,就引来了很多人围观,甚至有人不舍地跟踪着我们,如果不是看到我这个护花使者跟在后面面容冷峻,知道不好招惹,怕是早就有人上来搭讪了。
“千纱,你好久没有这么放松地逛过街了吧?”晓云姐笑着说道。
千纱点头说:“是啊!自从我出道之后,就几乎没有出来逛过街了,就算戴着墨镜口罩,都会被人认出来,一点自由都没有。像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日子过得一点都不自在。”
看得出来,她很享受现在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
晓云姐说:“哈哈,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以你现在的名气和财富,都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你!在娱乐圈,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往脑袋爬,不惜陪喝陪睡,都想成为大明星,赚多多的钱。你可好,开始嫌弃这种生活了。”
千纱说:“只能说有得必有失吧,以前我幻想着当上大明星,就是最美满的人生了,现在登上了巅峰才知道,其实也只是一种取舍而已,物质上是有了,可是亲情,爱情,自由都被剥削了。算了,不说这个了,既然一场来到藏地,那就好好玩耍,放开心领略藏地的风情好了。”
她整个人又开始轻松下来,露出由衷的笑容,开始享受自己这个假期。
对于她这种心态,我还是挺欣赏的,起码不会钻牛角尖。转念想想也释然,如果她没有这个心态,这物欲横流的娱乐圈里,是不可能混下去的,再有才华也没有用。
对比起她们两个逛街的轻松,我就没什么心情了,我始终想着嫂子,想早点见到她,心情激荡起伏。
虽然我知道藏地交通不发达,最快的速度也要明天才能赶到嫂子所在的地方。有时候往往就是这样,越接近一个事物,就越着急,我现在就这种状态。
之前在浪宁,反而没有那么着急,现在来到了藏地,心就开始躁动起来。可以想象得到,在明天见到嫂子之前,我的心情只会越发的着急!
“罗姐,要不我们回去了吧?我感觉好像有人在跟踪我们!”
走到一半,千纱有些害怕地说道。
晓云姐有我在身边,她的心情很放松,全身心都放在逛街购物上,没有像千纱那样保持警惕,所以她听到千纱的话,并没有共鸣,她还回头看了一下,说道:“没有啊?哪有人跟着我们?”
千纱目光瞟向一个地方,压低声音说道:“你看,那几个当地人,不是不怀好意地望着我们吗?”
晓云姐顺着千纱的目光望过去,果然就看到了几个穿着奇特的本地人,在鬼鬼祟祟地看过来。看到了晓云姐的目光,他们又马上装模作样地挪开眼睛,其实很明显,就是在打她们两个的主意。
我早就发现了,只是我一直都没有说,毕竟对于我来说,这几个只是本地一些地痞无赖,在看到晓云姐和千纱后,又发现她们身边只有我一个男人,而且我看起来还不是什么肌肉猛男,而是白白嫩嫩的青年小伙。他们自然就产生了不轨的念头,一路尾随过来,想找机会下手。
所谓红颜祸水,像晓云姐和千纱这种级别的美女,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尤其是这种民风彪悍,经济落后的地方,就更加容易遭到觊觎。倒不是说藏地不好,而是基因选择,科学家统计过,大概每一百个人里就有两三个是坏人,这是基因选择,必然发生的事情。所以每个地方都会有流氓人渣,这是人类的必然性。而在这个治安比较乱的小城镇,他们做起坏事来,就更加肆无忌惮。
就像在印度,因为治安不好,法律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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