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不懂结婚是什么,长大了才懂,结婚就是和爱的人一生一世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在明白结婚的深层次涵义之后,沈郁恒心中的结婚对象就是丁晨夕,从来不曾改变过。
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两个人相亲相爱,生儿育女。
五年前的那一场变故沈郁恒始料未及。
他的苦衷,不能对丁晨夕说,任她再恨他,也只能咬牙挺过去。
从那一天开始,丁晨夕就离他远去了。
他甚至还抱着一丝丝侥幸,也许她会原谅他,残酷的现实面前,丁晨夕不再是那个被爱情冲昏头的小女孩儿。
她也会恨,恨她曾经最爱的人。
五年的相思,五年的挂念,在这一刻决堤,沈郁恒倍感孤寂,头埋在丁晨夕的胸口,潸然泪下。
在所有人面前,他都可以伪装,但在她的面前,他伪装不了。
爱就是爱,念就是念,他从来不曾忘记过她。
一分一秒都不曾。
“晨夕……”
他的唇落在丁晨夕的右边锁骨上,那里有一颗米粒大小的黑痣。
沈郁恒还记得,黑痣刚刚长出来的时候,丁晨夕很不喜欢,一直嚷着要取掉,还是沈郁恒说,黑痣长得很性感,让她有了女人味儿,这颗黑痣才保留下来。
就因为沈郁恒说了这句话,丁晨夕每天照镜子都会特意多看那颗痣几眼,她也尽可能的把痣露出来,俨然就成了她女人味儿的象征。
沈郁恒的鼻腔里充斥着只属于丁晨夕的香甜味道,和记忆中不差分毫,幸好丁晨夕不喜欢用香水,她本来的女儿香才得以保留。
“奶奶……”丁晨夕的噩梦似乎结束了,她不再哭闹,脸上的表情慢慢趋于平和。
沈郁恒的手撩起丁晨夕的睡衣,他的唇将要落下的时候,定格在了半空中,因为他看到白皙的胸口布满了青紫色的吻.痕。
是的,吻痕,昭示了另一个男人的领地,呼吸一滞,沈郁恒呆住了。
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他以为,他的晨夕还是纯洁无暇。
没想到……
对那个留下这些印记的男人,沈郁恒嫉妒得红了眼。
什么样的男人才配得到他的晨夕。
他的晨夕……已经是别人的女人了!
除了胸部,腰间也有不少的吻痕。
那些痕迹有深有浅,不难看出,是在不同的时间段留下,但时间间隔并不久。
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在丁晨夕身上驰骋的画面,沈郁恒快疯了,他缓缓拉下丁晨夕的睡衣,盖住那些刺目的痕迹。
沈郁恒翻身坐起来,痛苦的抱着头,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他自信的以为,假以时日,丁晨夕定会回到他的身边,可他想错了,她早已经属于另外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是谁?
沈郁恒迫切的想知道,那个男人究竟配不配得上他心中的女神。
……
“你醒了?”
也不知道昏睡了多久,丁晨夕缓缓睁开眼,沈郁恒的脸映入眼底。
“这是哪里?”丁晨夕大惊失色,下意识的双手环抱胸口。
“医院对面的酒店,你在医院晕倒了,还记得吗?”
沈郁恒抽了张湿巾给丁晨夕擦脸,被她惊恐的躲开,掀开被子,看到身上的风衣整整齐齐,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大脑恢复运转,丁晨夕膛圆了双眸:“奶奶……奶奶是不是走了?”
沈郁恒点了点头,然后说:“医生说你血糖太低,自己要好好自己,万一以后在路上晕倒了怎么办?”
“不要你管!”跳下床穿上鞋,丁晨夕在沙发上找到自己的包,拎手里就朝门口走,也不管身后的沈郁恒是以何种眼神看着她。
奶奶走了,从今以后,她与沈家的人再无情分可言!
该报仇就一定要报仇。
……
时间太晚,宿舍是回不去了,丁晨夕只能去世外桃源住一晚。
天气越来越热,薄被盖不住了,她打开衣帽间的柜子取棉毯,却意外发现满柜子都是女人的衣服。
这些是谁的衣服?
怎么会在这里?
她记得昨天晚上,柜子里根本没这些衣服。
难道是孟祁岳买给她的?
随手拿起一件,连吊牌都还在,是她的size无疑。
孟祁岳怎么会突然给她买这么多衣服?
百思不得其解,丁晨夕索性闷头睡觉,想不通的事统统抛诸脑后,不再消耗脑细胞。
不得不说,孟祁岳的衣服买得很及时,解了丁晨夕的燃眉之急,她虽然不讲究穿衣打扮,但总不能穿睡衣套风衣去上班。
孟祁岳的欣赏水平不错,丁晨夕对衣柜里的衣服都很满意,连内衣也准备了,大小刚刚好。
丁晨夕挑了一条桃红色的碎花雪纺连衣裙,款式很简单,只在衣领和裙摆点缀了同种材质的荷叶边。
早上穿裙子出门有点儿冷,丁晨夕又配了件藕粉色的单扣高腰小西装。
亮色系的新衣穿上身,整个人的气场大变。
以前穿灰扑扑的职业装走出去回头率只有百分之五十,现在回头率是百分之两百,更有人不停的回头看。
一路招蜂引蝶,丁晨夕娉娉婷婷的出现在公司门口,立刻让等候多时的裴荆南眼前一亮。
面对面总不能装作没看到,丁晨夕冲他微微一笑:“裴总,早!”
“早!”裴荆南拎着公文包走在丁晨夕的身旁,由衷的称赞:“今天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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