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虎一路上有些春风得意,尽管这次是要去令人谈之色变的纷争之地,这一路生死未卜,能不能留个全尸还犹未可知,但是能够真正意义上地做一次统帅,赵虎总有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激昂。
“大人,前方两条岔路,我们该走哪边?”赵虎一席披风,大风之下发出猎猎声响,远观颇有几分大将之风。
“你妹的笨蛋,不认识路就直说,在外面耍什么帅?把老子的风头都抢尽了!”马车内正调戏着自家小丫鬟的方厉语气有些气急败坏,“两条路都是通往纷争之地的,左边一条直接通向长平城,右边一条通往曜日城。”
“是,大人,属下明白了!”自家大人在马车里面声色犬马,而自己带着兄弟们在外面风吹日晒,咋总感觉这样下去总一副药丸的样子?
“等等,回来!你知道我要去哪?”赵虎讨了一鼻子灰,正要抱拳领命离开,却又被方厉给叫住了。
“大人,您不是要去长平城吗?”赵虎急忙勒住马,满脸疑惑地问道。
方厉一脸恨铁不长刚的样子:“我就这一百来号人,直接去长平城赶着投胎吗?!去,下令,我们去曜日!”
“曜日城?”赵虎难以置信地问道,“曜日城四面空旷,皆是平原,易攻难守不说,即使是打下来也没有多少能够提供给我们的补给,这样一座城,我们能做什么?”
“我说过要去打仗了吗?”方厉掀起帘子,指着外面这一百余骑,“这些人跟着老子是来混饭吃的,不是去送死的!能够第一批跟在老子的麾下,这是他们的造化!”
“长平城虽然有险可守,但那是最危险的城池!整个纷争之地的强者,有谁不知道长平城内要比纷争之地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舒适?就凭咱这仨核桃俩枣就能打下来?那是做梦!你还真当老子的‘领主’身份是金子打的不成?!老子可不是满脑子肌肉的莽夫,纷争之地这片比家族领地还要大的地盘,老子要慢慢磨下来!”
“曜日城虽然易守难攻,但综合来看,曜日却是人口仅次于长平城的城镇,这是为何?”没有等赵虎回话,方厉自顾自答道:“曜日最靠近草原,危险程度虽是最盛的,但是机会也是最多的!以现在的皮草价格来计算,只要在曜日得到一张还算不错的皮草,卖到内地来,或许就是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利润!然而皮草对于纷争之地的人来说却算不得什么,一辈子龟缩在纷争之地的他们,没有多少机会出来。而商旅也极少有胆大的敢涉足这片区域……这么说,你懂了?”
一个十四岁的娃娃一口一个“老子”,听上去总觉得有些别扭,但是身为军人的赵虎却满脸严肃。自己的主上并不是什么笨蛋,这反而是今天最令自己欣慰的事情。
“行了,下命令去吧!咱们此行太过招摇,兵强马壮有些时候也并非是什么好事。如今连年战乱,路上恐怕不会太平,多派几个斥候出去,小心无大错。”自从出门之后,自己这个右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多长几个心眼也不算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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